第四十章 修行是攀山
作者:隽诗      更新:2022-04-24 03:40      字数:2987
  杜冰道:

  “凡人们对高耸的山峰普遍望而生畏,只有少数人生出勇气攀爬,却并不是全部都能登上顶峰。这条道路上充满了诱惑与煎熬,雄心壮志会被一日日消磨,最后只剩下疲惫不堪。前人只告诉后人山峰上的精彩,却没告诉他们途中的寂寞。

  好不容易登到山顶,却发现一切不过是刚刚开始,前头还有数不胜数的路。

  咬牙继续攀爬也好,就此放弃也罢,这条大道记不住任何人的名字。”

  她见百里慈听得安静,继续道:

  “或许一切都没有意义。

  但什么是意义呢?留下,或者不留下?

  你才刚踏上这条路,还有很多的时间去想。

  但你记住,踏上这条路,必要心中无悔,不论对错。”

  “对与错,爱与恨,实难分辨,不愧对本心,便无悔!”百里慈道。

  杜冰道:“心驰八千里,人留原地间,初心不改,万古长青。”

  “受教!”百里慈叩谢道。

  杜冰道:

  “能在冰湖之中有所突破,足以说明的你的天赋。

  有天赋的人有价值,毋庸置疑,但这价值不会太高,什么时候你能将天赋化为实力,才能走出被人摆布的局面。”

  “会有这么一天!”

  “我拭目以待。”

  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苹之末。

  百里慈一眼千里,仿佛看见了那座莫名山上飞旋于小草之上的微风。

  他相信,是风,终有驰骋天地的一天。

  ……

  从四季园辞别后,百里慈直接回家。

  还没有进门,便听院子里有人在吹奏篪曲,发出一种空旷而又通透的声音。

  篪这种乐器,百里慈未穿越前便有耳闻,知它是一种横吹的竹质管乐器,形似笛子。

  湖北的曾侯乙墓的从见天日,代表着这件两千多年前的乐器从新问世。在出土的众多的乐器中,它并不算惊艳,百里慈能记住它的原因,是那幅从博物馆里看见的《楚女吹篪图》,楚女美丽而又端庄,吹奏篪的声音仿佛从画里出来,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百里慈推开门,咯吱一声,仿佛跨越了千年。

  赵姬双手握着那支竹篪,双目紧闭,口于竹篪的前端轻轻吹奏,发出的声音是那般的悠扬动听。藤曼攀爬的房檐,被十数只雎鸠占据,它们的羽毛美丽,同站在院中央的那位美人遥相呼应。天空之上,盘旋着一只雪色雄鹰,不时长鸣。

  此情此景,竟让百里慈觉得置身于那副《楚女吹篪图》之中,一时间恍然如梦,只觉前世今生,只有一步之遥。他呆呆的立在原地,生怕打破这偶然的一切。

  “关、关”

  乐声百转千回,骑在墙上两两登对的雎鸠纷纷和鸣。

  百里慈这才听出,赵姬吹奏的是诗经里的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应声而出,心情畅快。

  ……

  夜里诸多事,不过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之事。

  第二天一大早,百里慈仗剑出门。

  他要去寻那疯子。

  ——

  少司妖执掌两部,司妖部,司邪部。

  司妖部的长官唤伯云,是一位本我第四境的修士,本命之物是一块山河印,有镇压之能,他的法术得自《厚土大道见圣正经》,这门法经乃是乾坤道的不二秘传,记载的法术威力强大。是以,他被代舍的大部分修士推为领袖。

  故以,两个部门之间本无优劣之分,却因人有了差异。

  聂信收到伯云的传唤,来到他的府邸。

  他本以为是邀请自己来叙旧,可没想到却是为了除妖一事。

  伯云坐于主位之上,居高临下道:

  “骨妖以杀城西妖主,李代桃僵,至今未来拜府。

  此乃蔑视君威之举,实在可恨。”

  二人地位本应相当,可这伯云的态度却过于傲慢,只奈实力悬殊,聂信敢怒不敢言,轻轻道

  了一句:“说得是。”

  “被君府通缉的妖物,摇身一变成了妖主,何其荒谬,就算她来拜府,也没有任何用处,虽说拜也没用,可她来也不来,实在猖狂。少司妖已下令,今日便去征讨此妖,她亲自领队。”

  “需要我部?”

  “不,只需你一人。”伯云呵呵一笑。

  “这是为何?”聂信盯着伯云的眼睛,想看出来点东西。

  伯云的眼睛里反射着如同蝼蚁一般的聂信:

  “没有为什么,这是命令。”

  他警告道:

  “记住,遵从我的命令行事!

  若那群小妖执意反抗,便是我们动手的时候。”

  聂信的眉头紧皱,犹豫了一会儿,下定决心道:

  “好,等我回去一趟安排一下就回来。”

  “事不宜迟,你的那些事回来再说。”

  “你!”聂信大怒。

  “怎么?”伯云冰冷的道,“想要和我比较比较?”

  “不敢。”聂信忍住怒火,脸上铁青一片,“我就是觉得这行动太过仓促。”

  “军令如山,不容置疑!”伯云冷哼一声。

  ——

  小荒庙。

  艳阳高照,春风醉人。

  百里慈漠视着这群聚集成帮的乞丐。

  这群乞丐,大多是孤儿,年纪大的十余岁,年纪小的五六岁,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但胜在手脚健全,在这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招力工的店肆,这群人宁可要饭,也不愿意去出力气。

  或者说,“要饭”本身就是一个挣钱的工作。

  往往,大的孩子得领几个小的孩子,走在街上昂首阔步的像是母鸡带着一群小鸡仔。大的要饭,小的呢,有的要饭,有的偷东西,若是被人抓住,就由大的来解决,解决办法就是使劲的打小孩,还东西的话只字不提,若是面子薄的人,就骂两句走了,若是脾气横的人,便假装将小孩打死,让这人无话可说,总之,东西是不能还的。

  乞丐得钱的方式实在很多,所以不愿意靠力气挣钱的也是很多。

  但这种人,是没什么志气的。

  有点志气的乞丐,早就寻了出路,固然苦累,好歹有奔头。

  百里慈来到庙里,就见两个十来岁的半大小子在打一个老头。

  这老头头发花白,浑身脏兮兮的,哪怕挨打也死咬着鸡屁股不放,好像那是西王母的蟠桃一般。咬着这只鸡屁股,味道吸入鼻子里,他的脸上出现了极为享受的表情。

  两个少年乞丐踢打了半晌,见这老头根本就觉不到疼痛,自己的脚反而有些疼了,便怒骂着换了策略,直接去抢老头嘴巴里的鸡屁股。

  原来这番殴打,只为了一只鸡屁股。

  老头死咬着不放,两个少年乞丐竟也抢不出来。

  到后来,两个乞丐抢的头冒金星,年纪小的那个眼泪挤了出来:

  “老疯子,老疯子,你真是一身铁骨,一嘴铁牙!

  我要饿死了,就给我吃一口吧!”

  老疯子张开嘴,哈哈一笑:“有手有脚的不去要饭,抢我的鸡屁股,抢不到,略略略。”

  百里慈好笑的见,那鸡屁股从老疯子的嘴里掉了下来。

  “上当了吧!老疯子。”

  年纪小的乞丐一把接住,不顾上面的口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嘴里塞。

  然而,他怎么咬也咬不动,手中的鸡屁股仿佛是一块大石头。

  旁边的乞丐见状将鸡屁股要过来,也是一口咬上去,腮帮子卯足了劲,眼睛里充满了血丝,皮肤下的青筋一跳一跳。然而,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咬不动这鸡屁股,反而是啃掉了一只牙。

  他盯着这只鸡屁股,泪流满面:

  “这是他娘的陈年老鸡屁股吧,怎么这么硬?”

  “拿来吧。”老疯子抢了回来,一口就将鸡屁股咬掉大半,吃得满嘴都是油。

  两个乞丐看得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