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手足换手足,守阁二十载
作者:吃奶的小猪      更新:2022-10-12 02:42      字数:3212
  “你承担得起吗?”

  李长生平静的声音落在李寻欢及众人耳中却如同平地惊雷,轰然炸响。

  李寻欢面色不变,只是望着李长生,道“不管后果如何,我李寻欢一力承担!”

  “那我成全你!”

  李长生嘴角微扬,玩味的眼神带着一抹有趣,抬起手掌,并指为剑,向前一指。

  唰。

  红袖抱在怀中的辟魔剑顿时出鞘,化作一道剑光爆射而出,如惊雷掣电,直刺李寻欢咽喉。

  嘶!

  所有人身体一颤,头皮发麻。

  脑海中只剩一个念头。

  完了。

  世间再无李寻欢。

  小李飞刀成绝响。

  李寻欢瞳孔一缩,浑身每一个细胞颤抖,他没有压制住本能的反抗。

  他知道他的小李飞刀挡不住这一剑。

  何况他也不想挡。

  就用他的命换阿飞一命好了。

  嗡。

  辟魔剑停在了李寻欢咽喉一寸,锋利的剑气刺破了他的肌肤,溢出丝丝血迹。

  所有人背后惊出一身冷汗,大气不敢喘。

  “你不怕死?”

  李长生笑着问道。

  “怕!”

  李寻欢灿然一笑,没有在意身前悬浮的宝剑,取出腰间酒壶,大喝了一口。

  “但我是他大哥!”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在场无数人都有种当场跪下认李寻欢当大哥的念头。

  “说得我都想认你当大哥了!”

  李长生微微一笑,心里补充道“毕竟做你的兄弟,你还会送未婚妻,送庄园,送家产!”

  “李公子说笑了!”

  李寻欢喝了一口酒,望着面前剑气凌霄的辟魔剑,赞叹道“能够死在如此精妙的御剑术下,也不枉此生了!”

  锵。

  辟魔剑瞬间收回入鞘,李长生望着李寻欢和周围众人,道“此情此景,我再给大家讲个雪中的人物吧!”

  “此人名温华,父母早逝,跟着哥哥嫂嫂长大,因受不了嫂嫂白眼而带着一柄木剑闯荡江湖!”

  “在徐奉年三年六千里游历中相识,成为兄弟,”

  “他们会为了一块得来不易的牛肉争抢半天,会一起站在芦苇荡里嘘嘘,会因为尾随一位妙龄佳人而招来白眼无数,会因为偷看寡妇洗澡而被追打……”

  “他们也会谈及梦想,温华说他的梦想是“做天下最豪的剑客,喝天下最烈的酒,把天下最美妞儿。”

  “而此刻,他的手里只有一把木剑,那又如何呢……”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从木剑游侠温华身上,他们仿佛都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江湖中九成九的人都是温华这种没钱没势没功法,甚至连宝剑都没有的底层江湖人。

  “徐奉年二次江湖游历,白马出凉州,二人巧遇于襄樊城,昔时的落魄公子早已不再,而游侠儿却仍提着那把木剑。”

  “这个游侠儿本可一步入荣华,而他,续了旧情饱餐一顿,提剑而去,只为自己的江湖。”

  听到这里,无数江湖豪杰动容。

  很多心里鄙视,觉得温华太傻。

  有个北凉王柿子的兄弟不知道好好利用。

  真是愚蠢。

  也有人敬佩温华这种自食其力,不愿依赖兄弟的品格。

  这在江湖中绝对是一股清流。

  “之后,温华被黄龙士看重,得到怪人隋斜谷传授两剑。”

  李长生喝了一口茶,缓缓道“黄龙士又称黄三甲,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算无遗策,算尽天下,与韩人猫,徐人屠并称为江湖人人得而诛之的三大魔头!”

  “温华这是得到机缘,一飞冲天了啊!”

  “春秋十三甲,独占三甲,这黄龙士也太牛逼了!”

  “我有预感,温华要崛起了!”

  “那是必须的,作为柿子的兄弟,岂能一直那么平庸?”

  一楼大厅之中,无数江湖豪杰哗然。

  他们都是底层江湖人士,心里也期望着像温华一样,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

  ……

  六楼一号包间。

  “天下岂有免费的午餐?温华有什么值得黄龙士看重的?恐怕是想算计徐奉年吧?”

  邀月冷笑。

  “姐姐所言甚是!”

  怜星附和道。

  不仅邀月怜星,其他包间中,祝玉研、梵清惠、石之轩、包括一楼的陆小凤等人都有所猜测。

  不仅因为他们见多识广,智慧不凡,更因为他们站得高度不同,所以能够一眼看穿。

  那些底层江湖人士中难道没有聪明人?

  有。

  但他们心里有种期待,期待自己得到高人看重,一飞冲天,不愿意去想会有阴谋。

  或者不愿相信有阴谋。

  李长生等众人议论声小点之后,继续道“温华学剑之后,入京城比剑,一连三败,得温不胜之名。”

  “之后战平棠溪剑仙卢白颉,一举成名。”

  “此时温华出江湖即达到巅峰,然而他的江湖才刚刚开始,却如彗星般一闪而逝,很快就结束。”

  “因为黄龙士以温华钟爱的女子“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的“莺花女神”声色双甲李白狮和教剑恩情相胁,让他杀徐凤年。”

  “当得知黄龙士的阴谋,温华大笑。”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得还十二三两。”

  “我温华的剑,是你让人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温华自断一臂一腿,自废武功!”

  “他亲手折断木剑,舍弃心爱的女子声色双甲李白狮,坐着牛车,驶向家的方向!”

  “他喃喃自语道江湖没什么好的,也就酒还行!”

  “不练剑了!”

  “不让温华练剑,还不如杀了他,但是要他杀兄弟,他还不如不练剑。”

  “一辈子没有赢过的温华温不胜,赢了一辈子没输过的黄龙黄三甲!”

  “这就是。”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

  李长生这番话落下,犹如晴天霹雳,石破天惊,振聋发聩,全场一片死寂。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这是何等义气?

  仅仅为了徐奉年这个认识没有多久的兄弟,不仅放弃了自己的剑,放弃了江湖梦,还放弃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那可是声色双甲李白狮啊。

  到了现在,所有人都明白这个‘甲’意味这什么。

  为了这样的绝世美人,很多人别说游历途中认识的兄弟,就是亲爹都能杀。

  “好一个木剑游侠温不胜,虽然是个小人物,但却值得敬佩!”

  陆小凤赞叹道“咱们江湖中人,义气为先,这温华当为我辈典范!”

  “兄弟当为温不胜!”

  “黄三甲算尽天下又如何?他根不懂何为兄弟情义?”

  “声色双甲又如何?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破了可以换,但手足不能断!”

  ……

  “刘皇叔,是你吗?”

  李长生听着周围的议论,不由看了眼说话之人,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似乎真是刘皇叔。

  “刘皇叔都跑这儿来了?”

  李长生有些惊讶,不过他也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刘备。

  至于花费人气值查询。

  他懒得做。

  这时李寻欢开口了“李公子书中的人物还是那么精彩,前有老黄二战王仙芝,恭迎柿子入江湖,后有剑神李淳罡,为天下剑士开剑道。”

  “今有温华手足换手足!”

  “阿飞持剑刺杀李公子,李寻欢不才,便效仿温华,自废武功和一臂一腿,换阿飞一命,以求李公子原谅!”

  说罢,李寻欢运转真气自废经脉。

  咻。

  就在这时,一指剑气止住李寻欢的动作,却是李长生开口了

  “谁还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看在你兄弟情深的份上,今日我便饶阿飞一命!”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你们便一起留下,为我看守长生书阁二十年,如何?”

  “多谢李公子。”

  李寻欢欣然同意。

  二十年虽长,但相比断胳膊断腿,已经不错了。

  看到这一幕,周围之人都惊了。

  阿飞年龄不大,如今只有大宗师巅峰修为,但那一手快剑术,他日定能成为一位绝顶剑客。

  而李寻欢已经成名多年,乃是一位天人巅峰的绝世强者。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即便在众多天人境强者中,李寻欢的实力也是最顶尖那一撮。

  如今却成了长生书阁看大门的了。

  真是世事无常。

  ……

  六楼一号包间。

  “李公子刚才那一手御剑之术,当真是动若奔雷,静若处子,收放自如!”

  怜星感慨道“即便我也只隐隐看到一抹剑光,如果把我放在李寻欢的位置,也决计挡不住!”

  “我也挡不住!”

  邀月平静说道。

  这话让怜星更加惊讶,想要邀月说出这种不如人的话可是非常罕见哩。

  至少她是第一次见。

  同时也让她感受到了李长生的恐怖实力。

  即便仅仅露出冰山一角,竟然就让无比高傲的邀月自愧不如!

  这起码也得是武道皇者的实力。

  而且还不能是普通武道皇者。

  “李公子,现在是不是继续说胭脂榜了,我都有点等不急了。”

  在邀月怜星说话间,陆小凤玩世不恭的声音传来。

  大厅中再次热闹起来。

  原本紧张的气氛也变得轻松喜悦。

  李寻欢感激的看了陆小凤一眼。

  因为陆小凤成功将众人的目光和注意力转移了。

  李长生也不在废话,缓声道“之前我说了大明胭脂榜主榜,共有十个名额,皆是大明绝色。”

  “但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每个人的审美不同,容貌达到极致,很难分出高下。”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因此胭脂榜主榜所列十大美女,不排具体名次,大致划分三个层次!”

  “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风华绝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