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突如其来的拜访
作者:夜九衣      更新:2022-07-02 09:34      字数:3573
  林兰楼和李吹笛回到房间,房间里温暖明亮。

  放在窗户下面的月季花开的正旺。

  两人换下了行装,穿上宽大舒适的袍子,默默走到阶前。

  院子里的梅花开了,暗香袭来,沁入心扉。

  “这千里城的庄园,可是你我二人最中意的一处园子?”林兰楼问道。

  “每一处都很中意,只要你在,我都中意。”

  林兰楼点点头。是啊,只要家人都在,就一切都好。

  这是他们第几次搬家了,十年里搬了三次家吧,加上这一次搬了四次家。搬家始终都是个精细活,也是个力气活。

  更是一场割舍。

  “今晚的事情,你怎么看?”林兰楼问道。

  “怕是我惹的祸。自从我把千姿放到了你身边,你就很少出江湖。一切应该因我而起。可是这次被人盯上,你恐怕是躲不过去了。”李吹笛有些内疚。

  “这些年我只是淡出江湖,并未退出江湖。毕竟我和你的关系,被人找上门来也是难免。”林兰楼说的话有些含混,却也算是明晰。

  毕竟江湖上风云双煞的名声注定让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

  李吹笛突然懊恼道:“是我的错。我不该随便和秦明月聊起你的。遇上锦衣卫,恐怕比任何一次都要凶险。”此时他想起来秦明月,他是他的旧友,是个锦衣卫百户。

  “你我本来就在江湖上称为双煞,就算你不说,他们也会找到我们。哪怕他们不找到我,你一个人在外面我怎么会放心袖手旁观。”林兰楼淡淡道。

  “当日我在青城遇到秦明月,他和我是旧识。说有一趟暗镖,想请我帮忙,帮他们送个人去京城。我没怎么思量随口就答应了。”李吹笛侧着脸看着林兰楼。

  月光下,两人的影子颀长明晰。

  两人轮廓分明的脸在清白的月光下却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无妨。”林兰楼似乎永远都是李吹笛的定心丸。什么事情他甚至问也不会多问。

  果然,第二天秦明月就来了。

  秦明月是李吹笛的朋友。他的身份是锦衣卫的百户。也是北岳恒山派弟子。他的师承与李吹笛颇有渊源,他一直将李吹笛看做是他的师兄。

  据说北岳派弟子为人正派,武功方正,很少出小人。

  大明的锦衣卫就没有长得不好看的男人。秦明月自然也是仪表堂堂。

  锦衣卫人才济济,个个都是人中龙凤。能做的上百户的,要么是京中有人,要么就是龙凤中的翘楚。

  秦明月只能是后一种,龙凤中的龙凤,锦衣卫中的翘楚。

  据说他不但武功超群机敏过人,还颇懂人情世故。

  李吹笛作为林府的主人,很快就将秦明月带至了内院的客厅。

  他郑重地向秦明月介绍了林兰楼,道:“我的兄弟,林兰楼。”

  李吹笛最怕向别人介绍林兰楼,因为他不知道怎么介绍他,他觉得怎么介绍他,他自己都不满意,朋友,知己,家人,都不能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

  似乎这世间任何一个词都配不上他和林兰楼的关系。

  秦明月非常谦逊地笑了,作揖道:“久仰林先生大名,幸会。在下秦明月,李师兄的朋友。”

  林兰楼淡然笑道:“幸会,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林兰楼的意思也很明显,李吹笛经常提起他。

  三人寒暄过后,秦明月很快就说明了来意。

  锦衣卫想请江湖上的朋友出面保一趟镖,从贵州省城出发,送一人到京城。

  报酬一千两白银。

  林兰楼没有说话,李吹笛也没有说话。

  这官府的话,信还是不信都没有什么意义,特别是给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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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

  他们也都知道,此时说什么都没有用,也不会有回旋的余地。

  不如不说。

  坐在温暖的房间里,林兰楼照例是给客人泡茶。

  看着眼前两人举手投足的默契,和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沉默,秦明月不由得苦笑了。

  他可不是不谙世事的少年。他看得出,这两个人的关系,可不比寻常。

  看此时的境况可不是江湖传言风云双煞那么简单。

  若是他们的绰号叫“兰楼吹笛”,倒是有几分此番所见的意蕴。

  只好自己又道:“想请二位送一趟暗镖,送人去京城。有些具体的事情暂时还不能告诉二位。我不会故意害你们,吹笛是我的师兄也是我朋友,我不会将自己的朋友往火坑里推。”

  秦明月是北岳恒山派弟子,自然是可以相信的。

  可是官府的事情,特别是锦衣卫的事情,瞬息万变,谁知道到底会如何呢。

  既然不方便说,林兰楼和李吹笛是绝对不会问的。

  “危险是有的。若是没有危险,我们也不会费力找到千里城来请林先生出山。”

  只不过李吹笛叹了口气道:“我是你的朋友,为你两肋插刀不会有怨言。既知危险为何要带上我的兄弟?”

  “此事凶险,李兄必须要有个帮手,放眼江湖,能让李兄如虎添翼的人,除了林先生,怕是没有第二个人了吧。”秦明月又苦笑了。

  其实牵扯上林兰楼确实不是他的意思。

  是锦衣卫千户陆大人的意思。

  陆大人认为,整个江湖能配得上李吹笛的怕是只有林兰楼了。无论是武功还是气度。

  其他人的武功再高,对于李吹笛来说,都不可能有林兰楼那么重要。任何人都不能更好地配合李吹笛,让他的武功在对敌的时候臻于极限,除了林兰楼。

  秦明月还想说服陆大人,他甚至想亲自出面,由他代替林兰楼和李吹笛一起走完这趟镖。可是陆大人拒绝了。

  是断然拒绝了他。

  因为陆大人当年曾经见过意气风发的李吹笛和林兰楼联手对敌。

  当年他就断言,江湖之上,必有这二人一席之地。

  为了让兄弟们信服,陆大人特意派了几个在外侦谍的锦衣卫兄弟,赶到了千里城,千方百计试探李吹笛和林兰楼。

  果然。不服不行。

  想来秦明月也是在暗处看到了一切。

  江湖盛传的风云双煞,兰楼吹笛十招破敌的传言,一点都不假。

  正如陆大人所言,林兰楼和李吹笛武功修为令人瞠目,似乎他们的的默契和配合,放眼江湖绝对无人能比。

  江湖传言,有一种武功,如果一旦找对了人,找到了同生共死的人,找到了那个可以为彼此舍生忘死的人,杀伤力就可以增加十倍不止。

  原以为这些就是个江湖传言,多少有些夸张。

  可是自从见到林兰楼和李吹笛共同对敌时的威力,秦明月多少有些迷惑了。这个江湖传言可能不是假的。

  而且事实可能比传言还要夸张的多。

  但是秦明月至始至终都没有说是前来请他们,锦衣卫千户陆大人的主意。

  没有多久,秦明月就离开了林府。

  林兰楼和李吹笛开始布置搬家的事情。

  隔了一日,秘云深来了。

  秘云深每次来都会带些礼物。吃的用的,玩的都会有。

  也许是因为他住在城内的缘故。

  进了房间,林兰楼问道:“你的朋友络衣可还好?”

  “还好。”秘云深开始喝茶。似乎并不想聊太多。

  “你们相处的可还好?”林兰楼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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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秘云深又答。

  李吹笛开始笑,道:“络衣的任务已经完成,为什么还不离开?是不是因为你?”

  秘云深不吭声了,半晌道:“她和锦衣卫的人很熟。他们在找我。”

  林兰楼吃了一惊,“为何找你?”

  “秦大人真是一点也不给我的朋友留后路啊。”李吹笛有些生气。

  秘云深告诉他们,锦衣卫的人前天到过秘府,秘府自然说秘云深不在家。

  确实,秘云深常年在外,很少有人见过他。

  因为秘云深容颜清绝,武功不凡,在千里城颇有盛名。

  无论什么时候走在大街上,都能引起追逐。

  想一睹他风姿的人多,想宴请他的人多,想嫁给他的人更多。

  他给自己惹来的麻烦,简直让秘府哭笑不得。

  也一度给秘府带来不少困扰。

  幸亏他的姐姐秘云岫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秘云岫二十多岁了还未嫁人,在千里城可真是少有的勇敢。

  姑娘若是过了二十还不嫁人,那就已经是老姑娘了。

  可是秘姑娘已经二十好几了还不嫁人,在千里城的人看来,这简直要成了老妖精了。

  所以,狂热喜欢秘云深的姑娘们,绝对是不敢到秘府闹事的。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姑娘和媒婆到了秘府,就没有不被她几句就呛出门去的。

  千里城的传说是,秘云深已经三年没有回家了。

  络衣奉命寻找秘云深不惜在元宵节那天亲自去擂台。

  她以为她用霸道的武功折服千里城的大侠,至少能有可能遇到传说中的一剑勾魂秘云深出手。

  可是那天秘云深根本就没在意那场元宵争冠。他早早就去看林兰楼和李吹笛和人打架。

  络衣肯定没等到他。

  而她要找的人,那个真正的秘云深就在她的宅子里。

  她或许真的不知道他就是秘云深。

  因为秘云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告诉她,他叫云二狗。

  而络衣自作主张叫他云二妮。因为络衣一直都以为秘云深是个女孩。二狗这个名字不合适他。

  她也许相信云二狗就是个不善打扮自己的绝美女子。或者是穿了男装,故意回避登徒子的麻烦而已。

  也许在她心里,她早就知道了一切。

  秘云深的话本来就少,根本不会做任何解释和证明,就如同默认了一般。

  李吹笛又笑道:“其实,二妮这个名字很好听。”

  “送给你。”秘云深面无表情,似乎一点都不觉得好笑。

  确实,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谁愿意被人当成女孩子。

  秘云深此时确实也有些黯然的。倒不是因为云二妮的名字。

  而是因为林兰楼要搬家,要搬去扬州。

  “以后到了扬州,林宅里给你也留一处院子,你随时可以来,随时可以住进去。”林兰楼一边给他倒茶一边道。

  “不必了,等你找到了地方,我也依着你,买一处庄园。也搬家过去。”秘云深缩进温暖的睡榻。

  在他心里,林兰楼对他的疼爱和照顾,比这世上的任何其他人,都要让他觉得舒适不舍。他不想他离他太远。

  “那样也好。”林兰楼道。

  秘府家大业大,去哪里置办一处庄园都不成问题。

  李吹笛还想再调侃秘云深,感觉他似乎真的有些伤感,便也就罢了。只道:“兰楼,既然云深要去,尽量将房子建在离城里较近的地方吧。”

  “好。”

  是的,年轻人爱热闹,爱出行,找个出行便利,离城里近的地方自然是好的。

  秘云深喜欢住在城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