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哪个男儿顶得住?
作者:星星子      更新:2022-11-05 07:14      字数: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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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ss="read2"><script>read2();</script>不光是秦始皇,这一刻,诸如李世民,朱棣等人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英雄之后引发的后续风波与荣耀!

  而卫青,岳飞等人也是从这些村民的眼神,以及那些护送将士眼神中的渴望,看出了什么叫做强军!

  这种军队,才是天底下最可怕的军队!

  当心中的东西,超过生死,那么只会战无不胜,一直缔造奇迹。

  张飞看着刘备,“大哥,能跟你商量一件事不?”

  张飞的眼神透着渴望。

  刘备看着张飞,“咋了,三弟?”

  “打下天下后,我死后,能让我如此威风吗?能给我一个勇冠三军的称号吗?”

  刘备:“……”

  他忽然眼珠子一转,而后对一脸渴望的张飞笑着道。

  “也不是不行,只是这样的话,三弟你就别再打手中的部下了,就连那酒,也别喝了。”

  “要是你再被部下于睡梦中斩杀,割下头颅,我就给你打造一个大大的耻冠三军的牌匾,并且在你家乡大肆宣扬!”

  “到时候你可别怪大哥!”

  刘备笑嘻嘻的道,张飞顿时脸变了。

  “卧槽,好无情!”

  那种场面,他光是想一想,就感觉整个人要炸了。

  如果真那样的话,不如一剑杀了他。

  但不喝酒,人生还有什么滋味?喝了酒不揍一揍手下,他张飞还有什么乐子可言?

  看着张飞逐渐扭曲的脸,关羽和刘备顿时哈哈大笑。

  与此同时。

  画面展现,这也是活着的勇冠三军!

  大汉风云席卷而出。

  十八岁的少年出现在画面中!

  少年将军,意气风发,一杆长枪在手,与之同时的是几乎溢出来的傲气。

  他的身后,那是一脸狂热的将士。

  他们身穿红色盔甲,一样的手持长枪,他们将霍去病围在中央,眼神带着信徒一般的狂热。

  他们高声呐喊,

  “冠军侯!”

  “冠军侯!!!”

  “勇冠三军,冠军侯!”

  阳光下,少年的脸挂着一抹笑容,冰冷闪着寒光的长枪下,无尽的气势席卷,带着少年张扬的狂傲,彰显的淋漓尽致。

  军营中,但凡是霍去病所去的地方,几乎是清一色的崇拜眼神。

  “冠军侯太猛了,出去一趟,直接打到了匈奴老窝,抓舌头把匈奴王庭都给掀翻了,太强了。”

  “我以后也要成为冠军侯这样的猛人,十七岁的侯爷啊!”

  “我不多求了,我只希望能跟在他手下当一小兵,随着他枪尖直指的地方,一起冲锋便是了!”

  徐达:“代入感好强,好像我十七岁的时候,便是冠军侯了。”

  画面上,霍去病走路姿势都不一样了。

  李靖也忍不住的道,“居然有人说霍去病狂,我李靖要是十七岁是冠军侯,我特么比他还狂!”

  程咬金:“加一,哪个少年年轻的时候不狂啊,霍去病,十七岁的狠人,这尼玛能达成他那样的成就,我比他更狂!”

  “皇帝都得跟我小声说话。”

  李二:“?”

  尉迟恭:“这个投影到这我就看懂了,这只怕哪个男人都顶不住霍去病这样的少年生涯吧?”

  房玄龄:“我觉得活成那样,哪怕24岁也值了!即便我一文人,也向往这样的金戈铁马啊!”

  辛弃疾:“别说了,羡慕哭了。”

  汤和:“不,我觉得他十七岁比我七十一岁还精彩还拉风!”

  曹操也是眯着眼睛,掩饰不住内心的向往。

  袁术则是一脸不屑,“说实话,这两,我袁术作为一个男人都顶得住,没啥稀奇的。”

  朱棣:“袁术,这朕倒是信,但你吧,往下看吧,你能抵挡那一个,朕直播揍儿子,怎么揍,你说的算。”

  朱高煦:“……”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赌的是他哥哥朱高炽?

  而匈奴的匈奴单于悄然的坐直了身体,看着霍去病,看着投影,他忽然有一股极为不妙的感觉。

  不是,这男人抵挡不住的四字词语,霍去病也能上榜?

  随着画面的盘点,霍去病短暂的一生也是再次展现了出来,只不过这次展现的却是班师回朝之后的上下震动。

  随着盘点时间。

  封狼居胥,饮马翰海!

  皆展现了出来!

  属于少年的张狂在这一刻全都展现了出来。

  高阳声音响起。

  [盘万朝十大男人最抵挡不住的四字词语,第十名,第九名,第八名,第七名,第六名,为国捐躯,先阵夺旗,勇冠三军,饮马翰海,封狼居胥!”]

  [上榜理由: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但凡是心存热血之男儿,哪个不向往战场上建功立业,谁能抵挡为国捐躯,勇冠三军?哪个少年男儿又不向往饮马翰海,封狼居胥?如霍去病一般青史留名!]

  汉武帝顿时笑了。

  一二三,大汉霍去病直接霸榜了三个!

  这波,搞不好稳了啊!

  而就在这个盘点完毕的那一刻。

  刘彻大手一挥,直接颁布了征兵令!

  征兵,保家卫国,护大汉边境安宁!

  驱逐匈奴,踏破漠北王庭!

  壮烈牺牲者,朝廷善后,并有各种称号!

  大汉。

  一不知名位置,一个满脸都是麻子,但却有一把子力气的男人忍不住的怒吼出来。

  “都说我傻根怕死,如果……如果我要是参军的话,如果我能打下一番功绩,封狼居胥当个梦算了,但若是为国捐躯,若是他傻根也能如那个陈姓英雄,那他的家人,他的家乡,都将为他自豪!”

  “干了!”

  “冲冲冲!”

  他拿起家中的大刀,大步迈向最近的征兵营。

  只是一出去,他就傻眼了。

  视线中,村庄内,男人几乎大半都冲了出来,有的拿着镰刀,有的拿着菜刀,有的拿着拖鞋。

  有健壮的,也有瘦的跟麻杆似的。

  但此刻,齐齐的奔赴一个地方。

  征兵营!

  他们高呼着为国捐躯,勇冠三军,封狼居胥的口号,脚下卷起无尽风沙。

  傻根愣了一下,也迈向了人群的钢铁洪流之中。

  其实他们的想法很简单。

  什么?你让我上战场玩命?一次十两金子?这我得考虑一下,有命赚,没命花啊!

  一枚勋章,老家宣传,善后?

  草,我干了!

  于是,征兵令一下,大汉直接沸腾了。

  征兵营的长官也懵逼了。

  他想先弄个侦察营,几十人就够了。

  但看着面前的人山人海,他不禁陷入沉思。

  难道他要用几万人来当侦察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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