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去应聘
作者:帘帏飒飒秋声      更新:2023-04-17 12:21      字数:2075
  南都是大汉旧都,南都大学的前身是太祖练兵时期的文化补习学校,无数从龙功臣在文化补习学校学过拼音和数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南都大学已经成了大汉帝国的顶级高校,是无数莘莘学子心中高不可攀的理想之地。

  刘昭所在的高中,也是顶级高中。但离考入这所大学,还是有些问题。因为专业的原因,刘昭非常中二的报了导演系,第一年没考上。只好第二年曲线救国到了摄影系,经过三年的学习,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学校里也算一个风云人物。

  在医院里又过了几天,不知道是青鸟号的药物管用还是医院治疗的结果,刘昭终于痊愈了。

  早上,刘昭早早的起来,吃了一顿充满南半球殖民地风格的早餐,又将自己捯饬了一下。照了照镜子,看着比前世英挺了许多的面貌,咧嘴一笑,露出两行白牙,中二无比的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哥们,你真帅,去征服这颗星球吧”。

  刘昭这一段时间算是沾了这张脸的光了。这所医院的小护士们都知道,内科病房住进了了一个大帅哥。在刘昭住院的七八天时间里,除了固定的医生外,总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小护士以各种理由来到他这个病房,趁机和刘昭聊上两句,把后来住进来的胖纸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小护士们一见刘昭要出院,十分的惋惜。刘昭在这这些金发碧眼护士要吃人的眼光里,办理了出院手续。

  虽然出院了,刘昭还落到了一个福利,可以将行李免费托管在医院的护士站。和护士站的小护士们笑闹了一会,刘昭晃着两条大长腿走出了医院。

  北半球的南都大学还是烈日炎炎的盛夏,南半球大多数地方却是在冬季。虽然纳米亚处在亚热带,但刘昭走出医院后,还是将外套紧了紧,感觉稍微有点冷。

  这个国家的街上晃晃悠悠的全是小黑,让刘昭有一种物是人非的赶脚。前几天还在这里兴致勃勃的打猎,心里想着如何挣一笔大钱。结果却将自己打到了另外一个时空,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刘昭在街上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什么危险分子,赶紧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他可不敢一个人独自穿行在这个城市,简直是太惊悚了。

  在他来的第二天,就曾看到两帮黑叔叔在街上拿着砍到在街道上互砍,将刘昭吓得半死,急急忙忙蹿进了临街的店铺,躲了起来。

  而开商店的是一个白人,会说汉语,满不在乎的告诉他,这种事情很常见。自从中国人走了之后,这个国家已经完蛋了,除了华人区,就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

  到了车上,开车的黑叔叔一看是高贵的华人,就用夹杂着当地方言的汉语跟刘昭说个不停。司机师傅喜欢汉帝国的电影,特别喜欢影星尊龙,说他是世界上最能打的人,功夫、功夫,一边说还一边用手比划,嘿嘿哈嘿。

  刘昭感到自己的小心脏突突的,生怕这位黑哥一时没比划好,手一滑,再将方向盘带偏,冲出这并不宽敞的街道,钻向马路牙子。

  刘昭无奈之下只好转移话题,问这位黑叔叔喜欢汉帝国什么音乐。结果一说到音乐,开车的黑叔叔更兴奋了:“你们华人的音乐不行,不如我们的音乐”。

  说完,将一盒卡带放在车载收音机里面,里面传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歌声,司机更是伴随着激烈的鼓点不停的扭来扭去。

  刘昭只好满头黑线的听着这饶舌的、夹杂着当地语言的汉语,心想这唱rap果然是黑叔叔的自带天赋,就连汉语这种语言,都被他们唱的如此的,可比吐字不清的杰伦哥厉害多了。

  历经了数不清的坑坑洼洼,看到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刘昭终于到了摄制组所在的宾馆。

  下了车后,刘昭已经被吓得浑身冷汗,脑中嗡嗡作响,不知是被碎嘴的黑叔叔给吵得,还是听的说唱歌曲听的,总之是浑身难受。

  关上出租车门,刘昭掏出一根烟狠狠的抽了两口,这才将烦躁不安的心情平复下来,感觉终于从那一段激情的公路之旅回了魂。

  摄制组驻扎的地方是一个中档的酒店,从汉帝国来的人不多,仅仅包了几个房间。

  刘昭问了一下才知道,制片人和导演现在正在一个房间进行面试。刘昭赶到面试房间的时候,有几个小黑还有一个白人小哥正在等着面试。

  刘昭心想,估计摄制组的经费不太多,没有从汉帝国带太多的人来,不重要的岗位这是要在当地招聘。

  刘昭看着拍在他前面的这几个哥们都没有他高、没他壮。按照刘昭自己以前的印象,他一米八三的个子在帝国就是中等,但看着屋里的几个人都比他矮。刘昭不仅深深的为太祖爷和两百多年来汉帝国先烈的奋斗成绩感到骄傲。

  这让刘昭不禁想起前世他曾服务的大老板帮着他给孩子找学校的事情。

  他的小孩上初中的时候,大老板帮着他为儿子找了一所私立学校。那所有名的私立中学特别矫情,要面试孩子,孩子英语不流利不收,没才艺不收;还特别变态的要面试家长,胖的家长孩子也不收,说家长对自己生活管理不好。

  那所私立学校的学生们一看就是营养丰富,长得都十分水灵,大多数的孩子们都出国旅行过,小伙子和姑娘们虽然才上初中,身高都快要追上他这个成年人了。

  要知道刘昭长身体的时候,工作就是在饭店里面切菜、翻炒勺来着,怎么会亏待自己的肚子。

  前世的他身高一米七八,体重70公斤,长得也算精神,要不怎么会将饭店老板家的姑娘给勾搭上,成为他的媳妇。他媳妇那时候正在读大学,假期里在饭店勤工俭学,结果却被刘昭给骗走了。

  后来他有点钱之后,为了拉近和大老板的关系,就跟着大老板做慈善。曾经来到过一个山区的初中,在那里让刘昭这个从小也算吃过苦的人,知道了什么是真的苦,什么是一文钱难倒男子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