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没让你干掉他
作者:独孤秋刀      更新:2023-04-29 22:29      字数:2171
  “进!进啊!”“你是笨蛋吗!”“天啊!又输了!不是说在赌场上一直押一个,总会有翻盘的机会吗!为什么这支球队发挥如此稳定!一次都没!一次都没赢过啊!”【赌鬼】看着电视,十分的生气。谁说惊悚世界没有信号?我都能直接把玩家拉进游戏了,把信号转过来,也是很正常的吧!又一次赌输,【赌鬼】生气的抄起旁边的冰啤酒,吨吨吨~一通灌,希望能去去自己的火气。但她没注意到,在他仰头喝酒的时候,屏幕里忽然多了一个“人”,并且这个“人”还不断变大,最终钻出来屏幕。噗呲~当利爪刺进【赌鬼】身体的时候,【赌鬼】还是懵的。“你……你竟敢!”“不对!你没脚镣!你……”“别杀我!他给你什么我都能给双倍,你……呜~”【电子鬼】在【赌鬼】喊出声前捂住了他了嘴,开始疯狂突刺。在死亡的威胁下,【赌鬼】拼命的想要挣脱束缚,然后,每当他尝试运用鬼力反击的时候,身上的手铐和脚镣就会发出一到绿光,让他再次如一个瘫软的皮球一样,失去力量!“双倍”?装啥呢!你和我老大能一样吗?你都进来几百年了还带着脚镣,我老大呢?第一天就解了!就这一点,你就比不了!再说说,我老大刑期就一年,纯属是和家里闹别扭被送进来“冷静”的。你这?早是光杆司令了,刑期还几百年。就算真有双倍,我也不想等几百年!几百年?我早和老大去到更大的鬼城了!【赌鬼】死了,【电子鬼】拿走了他的灵核,而【赌鬼】剩下的身躯则不断化作黑气消散。这就是鬼的好处,死后连尸体都不留,直接魂飞魄散!趁着没鬼发现,【电子鬼】再次钻进屏幕中,当然,他没忘留下【利爪鬼】的断爪碎片作为“证据”,好转移视线。【赌鬼】消失了,【利爪鬼】也消失了,并且在【赌鬼】处发现了【利爪鬼】折断的爪子,这不很明显了吗?【利爪鬼】杀了【赌鬼】,然后跑路了!鬼是会消失,但他们身上的囚服和特制的手铐脚镣却不会!lv50的厉鬼身上的手铐和脚镣的钥匙都是【典狱长】亲自拿着的,没可能挣脱。现在鬼不见了,只留脚镣和手铐,还有囚服。这明显是遇害了啊!【您的鬼灵电子鬼成功击杀赌鬼lv50】【您获得巨量鬼力!】【您的等级提升了!】【当前等级:lv42!】苏城在睡梦中被惊醒。啥玩意?【电子鬼】杀了个lv50的【赌鬼】?他怎么敢的!lv50,一看这等级苏城就知道,这肯定是“监狱四天王”里面的一个。难不成,这【电子鬼】就像话本主角里一样,和这【赌鬼】有什么深仇大恨,卧薪尝胆,混进监狱,只为报仇?在外面他肯定是打不过【赌鬼】的。但监狱里,大家都上了镣铐,鬼力被限制。你【赌鬼】是重点犯人,镣铐的钥匙都是【典狱长】亲自把着,绝无挣脱的可能。但我【电子鬼】不过是“普通犯人”,钥匙就在【厉鬼看守】身上,完全有机会弄到!咚咚咚~咚咚咚~苏城还没想通【电子鬼】的“动机”,【电子鬼】就找上门来,用手拍打着铁门。“老大,幸不辱命,我已经按你的要求干掉了【赌鬼】,成功震慑了这帮不听话的家伙……”???“我的命令!?我什么时候命令你去干掉【赌鬼】了!?”“嗯!?老大,不是你问我哪个鬼那又电视机游戏机,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好好干的吗!这不就是让我去干他吗!”“………”好嘛,错了,都错了!没有什么主角,有的只有一个思想迪化的属下!怪就怪我没说清楚啊!只想让你以后跟着我好好干,没想到,你直接赶了件大事啊!“那,老大,这是【赌鬼】的灵核,您收好!”“行,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事已至此,苏城也不好再多说什么。起码【电子鬼】还把【赌鬼】的灵核带回来了,回去让慕南枝或李珍珍吸收后就又多一个lv50的厉鬼!哎~对啊!自己干嘛非要收服这几只lv50的厉鬼?干掉他们,让自己的鬼灵吸收他们的灵核,成为lv50的厉鬼不好吗?别的鬼怕他们老爹的报复,自己可不怕啊!过了这个副本,谁知道他是谁啊!就算去到lv50~lv70的游戏区域,苏城也完全能避开这四只厉鬼亲属所在的区域嘛!嗯~所以,当不成老大就当活阎王,送这四只厉鬼一个魂飞魄散?苏城收好灵核,等着天亮后李珍珍来“探监”。有玩家专属的物品栏,他也不怕搜身。再说了,现在他就是监狱里最靓的仔,谁敢搜他?我一个不给【美颜丹】警告,别说【监狱看守】,就是【厉鬼典狱长】也得老老实实的!“正好,探监的时候把这个给了珍珍,随便他和南枝谁先用了,这样我也就有lv50的厉鬼了!有了第一只,那距离有第二只也就不远了!”苏城一下打开了新思路。当然,他还没想着一夜就把四个厉鬼全包圆。一下太过火,他怕监狱里的厉鬼受不了,不要【美颜丹】也要把他这个“凶手”给绳之以法。所以,等他见过李珍珍,安排好越狱路线之后再考虑收割剩下的三只厉鬼。希望在此之前这三只厉鬼能想通。.com如果想通了,那算他们运气好,留下一条命。想不通?没关系!我借你一样东西就好!放心,我下刀很快,没有痛苦!赐你一把钢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赐你一个痛快!知道你坐牢时间太长等不及!赐你转世投胎!谢谢我不用特意招待,吃席只用多添副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