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节
作者:雪也也      更新:2023-04-29 23:55      字数:3757
  这明明是他的成衣厂,凭什么有辛博厚的“博”字。当然,这成衣厂的改名在家里闹得很不愉快,甚至老头子还生气了,臭骂了他一顿,到现在都不给他好脸色看。但这些,辛远思当然不会说。他就那么趾高气昂地站在辛博厚面前,以绝对成功者的姿态,还摸了摸自己被风吹得有点凌乱的刘海。辛博厚却是嗤笑一声,反问道:“远思成衣厂?……成衣厂最大的招牌就是‘博远’这两个字,你把招牌换了,现在有人知道远思成衣厂是什么吗?”这一下就戳到了辛远思的痛处,他目光微一闪烁,不肯承认自己改名后,确实成衣厂的生意差了不少,主要是那些批发商都反应,顾客们一听说远思成衣厂,都说没听过,不肯买。但辛远思觉得,这个没关系,改名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但他一直在报纸上登了不少博远成衣厂改名成远思成衣厂的消息。他相信只要时间久了,大伙儿口口相传,就都会知道,原来远思成衣厂就是博远成衣厂,还是那个省内第一的老牌成衣厂,最有口碑最好成衣厂!损失只是一时的,可如果不改名,博远成衣厂这个名字,就会膈应他一辈子!其实,辛博厚何等聪明,他一看辛远思那模样,就知道最近成衣厂肯定生意不景气。也是,换了管理者,又改了名字,这对成衣厂可是双重打击。而且辛博厚又不是不知道他这个弟弟有多少能耐,以前,那是他和他爸都在托着成衣厂,现在他走了,他爸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还能为成衣厂操多少心?辛远思好像也看穿辛博厚在想什么,他冷哼道:“别以为成衣厂离了你就不行!我二舅和三舅都是聪明人!都会做生意!现在他们来了远思成衣厂,帮我一起把厂子管理得井井有条,比你在的时候好多了!”辛博厚付之一笑,懒得再和辛远思废话,拽起地上的铁管,“让一下,好狗不挡路。”“辛博厚!你骂我是狗?!”辛远思气得声音抬高。齐晔在旁边闷不吭声地补充了一句,“他没说你啊,你为什么要对号入座?”齐晔这话,把辛远思气得更呛,他睨着辛博厚,忽然发现辛博厚把铁管插到了他付了定金的这块地上,“喂!你干什么啊?!这是我要承包建厂房的地,你凭什么乱动?我可是付了五百块定金的!”辛博厚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辛远思,“恭喜你,五百块没了。你还真是和小时候一样,一直这么人傻钱多啊。”辛博厚唇角讥讽地笑笑,和齐晔重新开始忙活,再也不搭理辛远思。-辛远思听得一头雾水,心里却有了不好的猜测。他身单力薄,别说齐晔,就是辛博厚他也打不过,所以当然无法阻止他们在地里继续插铁管,他只好拎着皮包去找村委会。这一找,他心里那不好的预感果然成了真。这地已经承包给了齐晔,哪还有他什么事!辛远思当然不肯干,跑去张金水家里。但张金水是什么人?那是老泼皮无赖了。反正那五百块钱他已经花得干干净净,家里也一穷二白,你要他赔钱?没有!就这么一条烂命,喏,躺在地上直打滚,你爱要不要!辛远思从小在双职工家庭长大,一路顺风顺水,到如今当老板,一点儿挫折都没受过,哪见过张金水这样的架势。瞠目结舌看了一会儿,他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就当五百块钱打了水漂吧!有什么了不起的!辛远思心里郁闷得不行,但还是在强行安慰自个儿。离开县城的时候,那股憋屈和难受还没散去,他紧紧攥着拳头,至少,他比辛博厚过得好多了!辛博厚还洒着汗水在地里累死累活呢,他辛远思就只需要穿着西装打好领带,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和人谈生意,指挥手底下那些人做事而已!-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快到夏天最热的时候。家属院里,蝉鸣声响个不停,一声比一声亮,仿佛在牟足了劲儿比赛似的。江茉穿着丝绸吊带睡衣在家里,很清凉,这时候的夏天没有现代的热,就算是不开空调,也没什么关系。倒是乌云踏雪因为毛太多,都哈着气趴在地板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尾巴。摩托车轰隆隆的声音开进院子里,乌云踏雪忽然站起来,趴到窗台上去看。这对于它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声响,因为这就意味着,齐晔回来了!不久前,先是辛博厚买了一辆摩托车。他是托人在省城买的,摩托车的车把头一拧,呜呜的发动机声音燥起来,听起来要多带感有多带感。他带齐晔在县城兜了一圈风,那新奇的体验,还有风在耳边自由呼啸的感觉,都让齐晔也喜欢上了这个。齐晔和江茉商量着,他也想买一台摩托车。说这话的时候,正好是在李解放家一块吃饭的时候。李解放听齐晔说想买,当下就告诉他,城关派出所正好有一台闲置的摩托车要出售,幸福牌的,三千多元。江茉二话没说,拿出家里的存折,“买。”齐晔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本存折,心跳得跟什么似的,眼睛里却是藏不住的兴奋和激动。这年头,整个县城也没几台摩托车,所以每天齐晔和辛博厚骑着摩托车在县城一闪而过的时候,不知道赚足了多少目光。有新奇的,有向往的,反正都羡慕得不行。齐晔也把这车当宝贝似的,每天骑车之前,或是骑完车,都要认真擦擦,到处检查,生怕它有什么不妥当的,或是蹭坏了哪儿。当然,他也经常邀请江茉去兜风。他当时很快就学会了骑摩托车,这种掌控飞驰的感觉,仿佛能让血液沸腾。很多男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的快乐,齐晔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江茉……她倒是不太感兴趣。敷衍地兜了两次风,除非必要,要去某个地方不想走路的时候,她才坐齐晔的车。风呼呼挂在脸上,多伤皮肤呀。倒是乌云踏雪也学会了坐摩托车,它们都爱骑,齐晔要是不忙正事的时候,就会带上它们,一人两狗坐摩托车在县城兜风!虽然摩托车是个油老虎,一升油就得花六毛多钱,但齐晔现在赚了钱,也不缺这块儿几毛的。江茉告诉他,心情好,比什么都重要。赚那么多钱不就是为了花的?所以齐晔也渐渐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来,当然,仅限于骑摩托车这件事。别的事情上,他依旧舍不得花钱。不过每次带乌云踏雪出去,都能听到身后人们的惊叹。“哇!这摩托车骑起来好拉风啊!就是俺没坐过,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那后座上是两条坐一块的狗吗?狗都会坐摩托车了?”“是啊,骑得不快,狗也爱吹风呢,多舒服呀。”“天呐,这也太让人羡慕了,狗都能天天坐摩托车了,而我们,连摸都没摸过摩托车一下!”“……”听到齐晔的摩托车回来,乌云踏雪的尾巴都快摇断了,它们以为今天又能出去坐车兜风。这是它们一天里最期待的事情。然而,齐晔今天却是连自己的宝贝摩托车都没擦,匆匆上楼,头盔也没来得及取,开门就朝江茉道:“我们得去一趟省城,我接到舅舅的电话,他说,我爹娘当年的死,可能不是意外!”第112章 第 112 章【4+5更】齐晔爹娘……夏天的风带着微燥的热意, 吹在肌肤上,有股难受得说不上来的黏腻感。江茉刚出门,被外头的毒太阳一照, 整个人就蔫吧了不少。齐晔知道她怕晒,在楼道里,一手提着木箱,一边犹豫着问她, “要不,我一个人去?”“那可不行,是你爹娘, 也是我爹娘, 这么重要的事儿,我当然得去听听。”江茉白了他一眼, 拍拍他手里的头盔, “快给我戴上。”齐晔忙把木箱绑到摩托车最后边, 竖放着,刚好能给江茉当靠背。他腾出手来,又给江茉戴头盔, 在她漂亮的下颌线那儿把头盔的系带弄紧,又单手把头盔的玻璃罩放下来,“这样戴着舒服吗?”这头盔挺不透气的, 戴着哪能舒服,江茉喘了一口, 没说什么,跨上后座,揽住齐晔精壮有力的腰身,“走吧。”太阳又毒又辣, 风也很烈。但江茉躲在齐晔背后,脑袋埋起来,就好像风中飘摇的树叶找到了一片可以藏身的地方,安全又舒适。“齐晔,舅舅怎么和你说的呀?”江茉的声音穿过玻璃罩,被风灌得含糊不清。齐晔听不太清楚,却能猜到江茉在问什么,也就扯着嗓子回答,“舅舅说电话里不好说,让我们上省城找他。”两人就这么怀着复杂的心情,乘着风驰电掣的摩托,一路到了省城。见到舅舅候盼明时,两人都发现舅舅今天的表情很凝重,不像平时那么温和如春风,浑身上下的气场,都像是笼着一层淡淡的薄霜。舅妈今天不在家,在报社里上晚班。舅舅把客厅里的灯关了,带着江茉和齐晔到了他的书房里。他坐下来,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书页里夹着一张照片,他拿出来,放到齐晔手上。江茉和齐晔一块垂眸看去,这张照片似乎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照片上的女人烫着卷卷的短发,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还有两个不对称的酒窝。两人都知道,这不是齐晔她娘,因为之前舅舅已经给齐晔看过他娘长什么样,不过那还是他们都年轻时候的一家人合照。齐晔他娘长得很漂亮,皮肤雪白,长发及腰,笑容灿烂美丽,比这张照片上的女人好看多了。“舅舅,这……”齐晔不太明白,舅舅为什么要给他看这张照片。候盼明身子往后一仰,说出他一直放在心里的这件事,“我还记得我姐,也就是你娘,出事那天,她和我说,她要去见一个人。”“就是照片上这个女人吗?”“是。”候盼明点点头,取下金丝眼镜,一边擦,一边叹气,“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的这个女人,但当时她和我随口提起,我并没有当一回事,以为是她的朋友,可她去了一整个下午,约好一起吃晚饭的,也还没回来。所以你爹和我,分别出去找她去了。”以前,齐晔也问过候盼明好几回,他娘出意外的事,候盼明总是不愿意多说,好像连回忆起来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