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作者:夙夜笙歌      更新:2023-04-30 13:42      字数:3345
  “……师父?兄弟你干做啥工作的?”金有钱没说,对方也知趣的没有追问,而是说起了自己的事,“其实我也有个师父来着,他是个老手艺人了,以前也辉煌过一段时间,徒弟收了好几个,端茶倒水,捶背捏腿,个个都殷勤得很,就想学他手里的真本事……”“后来呢?”金有钱听到这里,有了点兴趣,于是追问道。只见对方笑了笑,表情似乎有些无奈,“后来就没有后来了,随着社会的发展,他那门手艺渐渐过时,如今差不多被彻底淘汰了,以前那些徒弟,也都走得差不多了,就剩下我一个。”“他经常跟我说,这一行已经没前途了,劝我趁早改行,不然早晚饿死……”对方说到这里,无奈的笑了笑。金有钱虽然不知道对方具体是做什么的,但也能勉强理解一点这种心情,正准备开口安慰,却听对方又开口了。“好像结束了,我先去找我女朋友了,兄弟,有缘再见。”“有缘再见。”金有钱把安慰的话吞了回去,挥手跟对方道别。而后看着那人去到出口位置,跟着一个年轻女孩走了。之后过了半分钟,洛闻书和洛星屿也出来了。“星接下来想玩什么?”金有钱走上前,问洛星屿。“不玩了,”后者摇摇头,看向洛闻书,“已经很晚了,妈妈我们回家吧。”他还有很多事要做,老师留的作业,字帖,画画,修行,织毛毯……再不回家,今天就做不完了。洛闻书点点头,拉着他的手往游乐园外面走。金有钱本来打算走快去去开车的,但是被洛闻书叫住,“你刚才在跟谁说话?”他有点意外,没想到洛闻书会问这个,但也没多想,把事情简单说了一下,“……也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改行。”他的语气略微有些遗憾。手艺这种东西,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花了那么多时间,付出那么多精力,到头来却要被迫改行,着实让人唏嘘。洛闻书听了,盯着他看了两秒,而后问道,“他有跟你说他学的是什么手艺吗?”金有钱摇头,“这个他没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洛闻书说。金有钱闻言,有些疑惑,不过洛闻书已经拉着洛星屿走了,显然是没打算跟他说。他于是带着好奇,去了旁边的停车场开车,而后把洛闻书和洛星屿送回家。时间还早,才晚上九点多。金有钱琢磨着,自己今天被大师收为弟子,这可是个天大的喜事,相当于是考上了国内最顶尖的大学,怎么也得庆祝一下。而这种事,他那一群狐朋狗友们显然是最在行的。他于是伸手去摸手机,准备给其中领头的几个人打电话,让他们叫点人,去包个场子,热闹热闹。然而手伸到裤子口袋里,什么都没摸到。他没多想,又去摸另一边口袋。还是空的。“嗯?”金有钱不自觉发出疑惑的声音,他手机一般都揣裤子口袋里的,今天没记错的话,从餐厅里出来,他好像就没怎么再碰过手机了。本来在游乐园玩的时候,他是打算付钱的,因为餐厅的那顿饭,是洛星屿请的。但是小朋友每次都很主动的去付钱,他抢都抢不过,索性摆烂,当个蹭吃蹭喝蹭玩的废物。所以手机去哪里了?金有钱把车停在路边,努力去回忆此前的经历,试图找到手机的身影。一圈下来什么线索都没有,倒是莫名其妙想起了离开游乐园时洛闻书说的那些话。“他有跟你说他学的是什么手艺吗?”“一会儿你就知道了。”金有钱品味着这两句话,又回想起当时洛闻书的表情,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他想啊想,想啊想……脑子里忽然闪过一道光。而后金有钱的表情僵住了。“……不能吧?”————————另一边。游乐园外面不远处的一家店门口,一身休闲打扮,身高和长相都平平无奇的年轻人,叼着一根烤肠,坐在店外的塑料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已经关机的手机,甩动着上面的玩偶。他旁边坐着一个老人,五十多六十岁的年纪,穿着打扮也很普通,手里拿着一个气球,递给了过路的小朋友。“快跟爷爷说谢谢。”“谢谢爷爷!”“不用谢。”简单两句交流之后,母亲拉着孩子走远了。老人看向年轻人手里的手机,眉头微微皱起,“那是什么丑东西,看着碍眼睛,赶紧拆下来扔了!”“我觉得挺有个性的,”年轻人将烤肠一口吃掉,将签字随手投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而且因为有它,我才一丝力气都不费,就把手机给拿出来了。”年轻人名字叫向飞文,二十四岁,高中还没毕业就辍学出去外面打工,在工厂流水线上混了几年后,意外认识身边这个老人。老人叫巩兴强,是向飞文的师父,就像后者说的,是个老手艺人。巩兴强年轻的时候,经常活跃在各大火车站,汽车站之类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哪里人多去哪里。最好是那种人挤人,走个路都麻烦的地方,他高兴得很。因为他是个小偷,真‘手艺’人。以前社会不发达的时候,大家出门基本都带着钱,区别只是多少而已。巩兴强有着丰富的经验,只要看几眼,基本就能猜到目标把钱藏在哪里。他一双手灵活无比,夹着一片薄而锋利的刀片,能轻易划开各种皮包衣服,拿出藏在里面的钱或贵重物品。那时候是巩兴强最为辉煌的时候,手里大把大把的钱,身边跟着几个想要学手艺的徒弟,伺候他比伺候亲爹还要上心。可惜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飞速发展,到了如今,街上到处都装上了摄像头,大家出门也渐渐不带现金了,一个手机什么都能搞定。起初巩兴强没当回事,偷不了钱没关系,那就偷手机,也是一样。可问题是,手机渐渐不值钱了。巩兴强以前收的那些徒弟,进去的进去,改行的改行,一个没留下。他当了一辈子贼,父母早死了,没什么亲戚,没结婚也没孩子,到老了开始觉得有点空虚,于是花了很久的时间,找了个徒弟,继承他的衣钵,死后给他收尸哭丧。“不是钓鱼的?”巩兴强闻言,神色一紧。“我起初也有点怀疑。”向飞文说。虽然说这年头偷钱偷手机的贼已经很少了,但大多数人还是有点警惕意识的,很少有会给手机挂个玩偶,再把玩偶放在口袋外面的。都不需要任何技术,趁着人多,手一伸,就能把手机给扯出来。向飞文当时看到了,第一反应是钓鱼的。然而他耐心观察了半天,发现那真的是个傻子,他轻松就把手机偷到了,还在那里跟对方聊了半天,后者根本什么都没发现。之后他站在暗处,看着那个傻子带着一个女人和小孩走了。“这玩意还挺有意思的,师父你摸摸。”向飞文说着话,把手机递了过来。巩兴强表情有些嫌弃,但还是接了过来。手指触碰到那个丑啦吧唧的玩偶的一瞬间,他神情明显一怔。那种柔软和滑腻,给他的感觉,就仿佛是触碰到了活物一般。而当他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的一瞬间,他依稀感觉到手下的玩偶动了一下。巩兴强心里升起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这让他有些不安。向飞文对此一无所察,兴致勃勃的说,“怎么样,师父,是不是很特别?那个傻子开的是豪车,手机也是最贵的,我寻思这个挂件虽然丑,但也丑得有特点,这些有钱人的爱好向来与众不同,指不定也是值点钱的,等回去拍张照去网上搜搜看……”“随便你。”巩兴强压下心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将手机扔了回去。“时间还早,我再去转转?”向飞文问道。“去吧,我在这里等你。”巩兴强点点头。向飞文随手把手机装在肩上的斜跨包里,起身往游乐园里面走去。他一路走得漫不经心,看起来像是在漫无目的的闲逛,实则视线余光始终在打量周围的人,寻找合适的目标。走到过山车项目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目标。一个年轻女生,长得漂亮身材好,最关键的是脖子上挂着一根金链子,上面还有一个纯金吊坠,一看就知道分量不轻。就是她了。不过目标并不是一个人,还有同伴,也是一个女生,两人说说笑笑,往过山车买票口走去。向飞文之前说的那些话,并不全是假的,比如他讨厌那种海盗船过山车一类的项目,就是真的。那种失重的感觉,让他很难受。按照他的性格,他应该在游乐项目外面守株待兔,可是这会儿不知道怎么了,他忽然有一种冲动,想要上去试试。他也的确这么做了。加快步伐,跟在了两个女生后面,买了票,坐到了她们后面。工作人员检查好各项安全措施后,过山车缓缓动了起来,走过一段平坦的路途,抵达上升坡道。“……我在干嘛?”眼看着过山车马上已经攀升到了轨道的最高点,向飞文一下子慌了,下意识想要挣扎。可惜没什么用。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过山车一头往下载去,周围响起尖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