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作者:苏幕幕      更新:2023-05-05 16:59      字数:4226
  或许,他是真的愤怒,真的要亲手杀了她。“夫人先去房中休息一下吧。”大当家说着吩咐属下带她下去。她被带到一处房间,山匪将她送进来就出去了,只是锁了门,没在她身旁看守。那房里只有一张床,她坐在床边,耳边回荡的,全是他刚才那些话,还有他最后对她动的杀心。她确实是在不情愿的境况下嫁的他,但三年夫妻,她对他也是敬重的,感激的。她说的那些话,有些是真的,比如她确实不喜欢他身上带着汗,不洗澡就上床去,也确实不喜欢他身上带着青楼里的胭脂味就找她求欢,但其他的,却更多是气话。却没想到他会对她从头到脚的否定,甚至将她和□□相比。不管是作为妻子的尊严,还是作为女人的尊严,什么都没了,他们之前,竟连一丝夫妻情分也没有。日头西落,夜幕降临。外面喝酒声渐渐停息,房中也黑得看不见。不知过了多久,门突然被打开,有人执灯从外面进来。薛宜宁看向门口处,待来人走近,发现是大当家和一名山匪,大当家一个手势,山匪便将油灯递给他,出去了,他则将油灯放在了床边桌上。这样的一间房,这样的昏暗,以及另一个男人,她立刻就从床边下来退到了另一头,惊恐地与大当家拉开距离。大当家倒是温声道:“夫人别担心,我没有要对夫人无礼的意思,只是听说夫人一直坐在床头哭,所以来看看。”薛宜宁又擦了擦眼泪。大当家问:“夫人与骆晋云,刚才提起裴隽?可是大越平南王世子裴昭玉?”薛宜宁点点头。这时她突然意识到,此时早已天黑,但她还没被砍头。相反,刚才骆晋云要杀她,大当家还救了她。这是为什么,因为裴隽?这时大当家又问:“夫人与裴昭玉是什么关系?”她与裴隽的关系,之前就在吵架中就说得差不多了,只时大当家问,薛宜宁便老实回答道:“前越覆灭前,我与裴世子两情相悦,论及婚嫁,结果国破家亡,平南王战死,世子南逃,我父亲却选择投诚,无奈之下,我嫁给了骆晋云。”大当家长叹了口气,“原来如此,夫人是名门千金,端庄又有才情,到骆晋云这等草莽眼里,竟将夫人与烟花女子相比,实在是可惜,可叹,可恨。”大当家说完,从怀中拿出一副手帕来,递向她。看见那手帕,薛宜宁下意识就往后躲了一步,不想去接,但与此同时,她突然明白了什么。一个男人给女人拿手帕,是十分暧昧的举动。加上,深夜独自来房中安慰探望,同样是如此,这大当家,他是在想什么?他若想的是色,她就在他手上,毫无反抗之力,可任由他□□。他若想的是探听裴隽消息,也不用做出这样关心暧昧的举动来。他的做法,更像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献殷勤,那他要得到的,就是那女人的心。难道,他是看上自己了?可自己是哪里让他看上了?对,他喜欢听琴,他谈吐并不像普通军士那样粗鲁,反而谦逊有礼;他那间议事大堂内,挂了一个笔势雄浑的“羲”字,门口还挂了一副对联,“抬手间风起云涌,举目时俯瞰苍生”,这山寨内没有军师,最有可能写这些的,便是大当家本人。加之,他竟随手带着手帕。能如此讲究的,都是像裴隽、她哥哥这种世家子弟,或是读书人,像骆晋云是从来不带这些的。所以,他之前可能是个儒将,骆晋云说的那些他厌恶她的地方,正是他喜欢的地方。这时她突然意识到,骆晋云真正谋划的是什么。从报出她身份开始,他就看出这大当家是个喜欢诗书,爱风雅的人,所以他要让大当家看上她,这样就当然不会杀她!所以才有了大当家问她身份,知道她是前朝太傅的孙女,有了后面的弹琴……当时她便觉得,大当家看她的眼神有些不对。骆晋云的辱骂让她忘了,她容貌不俗,她的琴,也少有人能比得过。虽嫁人三年,但她仍可以轻易吸引一个男人。至于骆晋云踩她那一脚,则是逼出了她的泪,让一个女人在男人面前露出最柔弱的一面,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当时哪怕她弹了琴,大当家也是要杀她的。可看她被骆晋云辱骂,被他痛下杀手,就变了。明白过来之后,她立刻意识到此时自己该继续让大当家喜欢,坚定他的心,却怕自己演得不好,不由有些紧张。但她是个端庄的人,本就不用演得过分,大当家见她躲,又说道:“夫人不必害怕,我只是怜惜夫人境遇苦楚,没有其他意思。”薛宜宁说道:“谢大当家。”说完,犹豫一会儿,轻轻拿了那手帕,一边抽泣,一边拭泪。待平复一些,她才说道:“我的确是受父亲逼迫才嫁的她,可成亲三年,用心侍候婆婆,料理后院,对他更是顺从,自认清清白白,从未有不忠之举。“他从不体谅我一句,新婚出征,一去边关一年多,回来竟带了个妾室回来,让我成为所有人的笑料;每日出去与那些军中友人饮酒,嫖宿青楼,夜半才归,婆婆还要怪我管不住他,对我多有责难,家中见他如此待我,竟无人敬我,连五岁小侄儿也在人面前当众羞辱我……此次离京前,他还要娶他青梅竹马为平妻,我实在不知他将我置于何地……”说着,她又哭起来,大当家伸手轻抚她的背。薛宜宁不由就陡然一震,轻轻挪了一步,楚楚可怜又带着防备地看向他。大当家立刻收回了手,说道:“我知道夫人是贞洁之女,绝不会冒犯,只是见夫人伤心,忍不住怜惜。”薛宜宁这才低下头去,无声垂泪。大当家劝她道:“我仰慕夫人,却自知命不久矣,不愿委屈了夫人,明日一早我便杀了骆晋云,也算替夫人出气。至于夫人,我放夫人下山去,待夫人得救,回到京城,可再寻良人相付终身。”薛宜宁心中一惊,知道自己性命果然无忧了。可是,骆晋云呢?她哭道:“大当家真要放了我?”大当家回道:“你为薛公之后,又是个极有才情的女子,嫁骆晋云也是无奈,若是因他而死,倒是可惜了。”“大当家,为何要杀骆晋云?”她问。大当家却反问她:“你是还放不下他?”薛宜宁知道自己不擅演戏,所以也不急着说话,想了一会儿才回道:“他虽待我薄情,却毕竟是我夫君……”大当家肯定道:“我知道夫人有情有义,但骆晋云死定了,夫人不用多问。”薛宜宁没想到哪怕到现在,这大当家也不愿透露更多的信息。她不知怎样才能救骆晋云,又不能再继续问,只好又哭起来。大当家当她是在哭骆晋云,说道:“天下好男儿千千万,夫人何必为一个薄情莽汉伤心?”薛宜宁说道:“从前的京城,文人士子聚集,我的琴,许多人都说好,如今换了天下,如骆晋云那般,已算是京城的俊杰,竟连‘鸣玉’都没几个人认识,更何况是我弹的曲子。”随后,她看向他,说道:“像大当家这样能认出我手上这张琴的,三年来,竟一个也没有,骆晋云更是厌恶,我在他面前连弹也不敢弹。”大当家被她触动,不知想起了什么,哀声道:“我陆家,一门三杰,文可安邦,武可定国,当年谁人不赞,到头来,竟家破人亡,只剩我一个无用之辈,落草为寇。”薛宜宁看着他,立刻问:“大当家所说的陆家,可是姑苏陆氏,投笔从戎的承泽侯后人?”大当家目光一亮,问道:“夫人竟知道承泽侯?”薛宜宁这下便确定了他的身份,回道:“自然得知,我祖父在世时就对我与哥哥提起过,承泽侯本为大越秘书郎,博古通今,才富五车,却不甘困于一室中,抄经史,写祝词,竟弃笔从戎,远赴北狄,从军十七载,立下赫赫战功,被封承泽侯。“承泽侯有三子,长子从文,却有一身精妙刀法;次子三子从武,却通琴棋书画,被京中赞为儒将之家,以将军的年龄,似乎是孙辈,不知是哪一支?”她已不叫他“大当家”,而是“将军”,便是猜到他出身名门,有勇有谋,又通文墨,在军中一定地位不低,落草为寇是无奈,一定更喜欢将军的称号,而不是大当家。大当家说道:“没想到夫人这般年轻,竟对我陆氏家世如此熟悉。”他悲凉道:“我便是承泽侯次子之后,也是陆氏长孙,名陆世冲。”薛宜宁不认识他,但能猜到他既然想杀骆晋云,一定是因为曾在平叛中与骆晋云交战,便说道:“将军为保住大越江山苦战多年,没想到苍天不公,仍是这样的下场。”陆世冲动容道:“那年战败,我带余部逃进山中,本想与雍州大军汇合,再战敌军,没想到那绍雄竟向幽州兵投降,我一时……竟没有了去处,堂堂陆氏后人,却做了绿林匪类!”第69章薛宜宁听他说话, 哭起来,泣声道:“我也曾想自杀殉国,或是南逃继续抗周, 却没想到父亲投诚,又拿世子性命要挟我,让我不得不嫁给骆晋云,昔日平南王,正是死于他手中……”陆世冲也红了眼, 不由道:“我与夫人,同时天涯沦落人,功未成,名也未就。”薛宜宁嘤嘤哭起来, 陆世冲怜爱地去扶她肩,到要触到她肩时,却惋惜地摇头道:“多想,再听夫人弹几次琴, 可惜……”薛宜宁抬着泪眼问:“将军此话是何意?”陆世冲这才说道:“明日将骆晋云砍头祭旗后, 我便会率部大举义旗杀出去,我自知势单力薄,自然是支撑不了几日,所以在此之前, 会放了夫人, 夫人在这大山中走不出去, 但只须在山中等候, 朝廷的人搜到此处,自然会带夫人离开。”薛宜宁终于明白他的打算,问道:“可此处早已是周朝赵氏天下, 百姓也是早期归顺赵氏的,将军不过数十人,如何扛得住官兵围剿?”陆世冲回道:“这些我自然知道,但昨日寨中兄弟巡逻,竟偶然见到骆晋云,查探得知他不过带了护从十来人,还有夫人在身旁,当日我陷阵营便是被他所败,主将也是死在他手中,如此大好良机,我当然要杀之而后快。杀了他,朝廷必然会派重兵来捉拿我,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我大举义旗,冲入城中,也算死得其所。”薛宜宁这才知道他与这一众山匪是打算赴死的,所以才这么胆大。想了想,她说道:“将军如此英豪,若就这样赴死,不是可惜了?若是将军能与南部顺帝朝廷汇合就好了,以将军之勇武,一定能助我大越收复失地。”陆世冲说:“我之前便听闻五皇子在福州登基,不知如今是什么局势?”薛宜宁立刻听出他并不知道南方战事情况,当然也不会知道和谈之事,于是说道:“据我所知,在我离开京城时,南部永州,江西南道,原阳,都已被南越军队攻下。”陆世冲神情一震,大喜道:“我大越果然还是龙虎之师!”说完又问:“那西部战事如何?”西部战事,却是薛宜宁不知道的。这事被朝廷有意隐瞒,她在京城尚且不知,更何况是隐匿在山里的陆世冲?于是她说道:“那边战事倒似乎稳着,朝廷没什么消息传来,只是我听我父亲说过,朝廷有刻意隐瞒,也不知是为什么。”陆世冲立刻问她:“骆晋云不是为西境主将么,为何到了这里?夫人又为何在一起?”薛宜宁回答:“他好像领兵不利,又受了伤,所以受召回了京,如今那边是由起复的前太尉石荣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