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作者:林格啾      更新:2023-05-06 15:28      字数:2665
  “……你干嘛赶我走。”“行行行,你不嫌挤就坐好吧。哪赶你了?”……柳萌和李媛两人在旁边,包括桌上剩下那群有的没的路人甲乙丙,一时间都无心吃饭,被这碗满当当的狗粮喂得——别说快吃撑。是快要撑不住了。正好新郎新娘此时已敬酒到隔壁桌。唐进余嘴上说归说,其实也怕艾卿真的尴尬,当即转身准备要走,手腕却突然被人扣住。刚才还赶他走的某人,如今若无其事的往他手里塞了个酒杯,自己则端着杯水,扶着他的胳膊站起身来。谢宝儿彼时已新换了敬酒服,是某家品牌的高定礼服。鹅黄色长裙剪裁得体,衬得曲线玲珑有致。挽着周筠杰的手,两人缓缓踱步到这桌。一桌人概都起身,祝福声不绝于耳。艾卿的酒杯先和谢宝儿相撞,继而撞了撞周筠杰的。“新婚快乐!祝你们幸福长久!”她笑着说。又看向自己的好友:“宝儿,你真的太漂亮了!我今天给你拍了好多照片,回头发给你。”谢宝儿冲她眨了眨眼。神态间却有些欲言又止。似乎很多话想说,很多话又不能说——这样的神情,对着艾卿,早已经不是第一回 。但既然每回都没说。这次当然也不会例外。“你刚才怎么不抢我的捧花。”果然。到最后,这新嫁娘也只是微笑着、避重就轻地问了句,“我故意朝你这边抛的诶!”正好坐在艾卿旁边,又正好接到捧花的李媛:“……”艾卿闻言却只是微笑,说:“我现在可是个病人,不敢和人挤好不好。”“你的伤……好些了?”“好多了,你的祝福我也都收到了,”艾卿点点头,又以茶代酒,喝了一小口,最后向她祝福道,“总之宝儿今天真是漂亮!看你结婚——是个女孩子都想结婚啦!羡慕羡慕。”“不用羡慕,”谢宝儿闻言也笑,又看了眼她旁边的唐进余,“而且我想你都快了,到时候,就轮到我来吃你的喜酒。”“这……”“是啊,快了。”唐进余突然开口,语不惊人死不休。又向周筠杰和谢宝儿各自笑笑,颔首,“到时候,还请你们两位赏脸了。”谢宝儿:“当然、当然。”周筠杰:“……”艾卿嘴角抽抽,在桌底下狂踩他鞋。心说男人可真就是惯不得——她让他过来看看自己对周筠杰的态度,大大方方多好。结果这货一开心,尾巴直接翘上天——还是条毛茸茸的狐狸尾巴。唐进余。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两幅面孔是吧?他俩一个欲哭无泪,一个喜气洋洋。对面的周筠杰却始终没说话。半晌,只手握酒杯,又轻轻撞了下柳萌手里的玻璃杯,勉强一笑。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便以空酒杯示意众人,扭头,带着谢宝儿去了下一桌。剩下艾卿和唐进余两人依旧在斗嘴。柳萌坐下后,拿着酒杯,叹了口气。李媛则在旁边咬了半天手指。脸上表情从尴尬、不平、到心如止水。原本偷拍的某些照片,在经历了这番“示威”之后,再不甘心,也终究是悄然删光了——是了。艾卿并不知道,这场婚礼,倒是又阴差阳错、让她躲过了一次被举报的职场危机。*离开酒店时,已是傍晚。柳萌没有别的同伴,早早说好了要和他们同路,艾卿也答应了送人回家——当然,是由唐家的司机开车。她不过是作个顺水人情罢了。几人走到酒店后门,车还没到。据说是半路堵车。还好后门的媒体记者不多,再加上除了艾卿,唐进余和柳萌都喝了几杯酒,这么站着吹吹风、醒酒也算不错。聊了会儿天,因艾卿要去上厕所,唐进余便搀着她、两人离开了片刻。柳萌独自等在后门,低头刷手机。正好刷到周邵的微信,问她现在在哪里——她原本不打算回。不知怎的,却又想起今天在休息室里,某人冷不丁那句“小心”,心情有些说不上来的……奇妙。迟疑片刻,还是告诉了对方自己的具体位置。随即便把手机收回兜里,边呵手取暖,边在原地等人了。酒店建在半山上,后门对面就是一道缓坡,此时车辆寥寥,她眼神有些近视,迷糊间似看到一个纤细身影进了其中一辆车,随即车灯亮起,不断地朝她这打。灯晃在身上,恍惚跟镁光灯似的,刺得她睁不开眼。“你好——”她不得不遥遥向对方喊话,“你那个……”是不是车灯有毛病?还是看错人了?话未说完。却在眼前陡然变化的局势下脸色一变,她几乎是眼睁睁的,看着那车辆瞬间冲她疾驰而来!直奔向她,沿着缓坡而下的惯性——她此时为和对方示意、已走离了后门口,返回已来不及。当场吓到全身僵硬,愣愣看着那车灯逼近面前,驾驶座上,映出阴沉而可怖的一张小脸,女人盯着她,如盯着仇人、宿敌——深仇大恨,不死不足以偿。但她根本就不认识她!近了。柳萌心头大恸,突然尖叫出声——不对。认识的……是她从橱柜缝隙里看到过的脸!“啊!!!!”千钧一发之际。*恍若如死神擦肩而过般。身后,突然有人狠狠将她一推。她向前扑倒,几乎是生存的本能在驱使,一瞬间有了力气,拼命向前爬去——手肘和膝盖都蹭出血,她仍然不要命地向前爬,眼前被泪水模糊,耳边仿佛万籁俱寂。“砰——”最后,却突然听到一声钝响。她后知后觉地回过头。那辆银色保时捷的保险杠已被撞歪。前盖上溅满了血。从她的方向,看不清肇事者的脸,只能看到一地拖行的血迹。第60章 “小唐嘛,十年前……婚礼上的西装是白色。血是红色。那天的最后, 盖在亲人脸上的布是白色。泪落下来,混着脸上沾上的血迹,才又变作红色。*许多年前, 有个小小的男孩因意外失去双亲。高他很多、从前却也只会调皮捣蛋的小叔, 那时拉着他的手, 说从此以后我会照顾你。只要我有一口饭吃, 就会有半碗分给你。只要我吃饭,你就不用喝粥。他说的那么笃定。却并不知道。其实, 这个小男孩从小到大,都打从心眼里很害怕他。只是,同时又很明白他对自己的好——就像很讨厌他吸烟,但是又理解他、吸烟是因为无法承受那些本不属于他的压力。是以,“不喜欢,但是可以忍受”。这种矛盾的观感,最终贯穿了小男孩与他的半生。当然, 这个男孩也曾经尝试过“反抗”。最远的那次,他跑到了澳大利亚。又跑到美国。跑出了所有爱他的人、关心他的人对他的“管辖”。这期间, 周邵偶尔会飞来看他, 但每一次, 其实他都并不特别热情,永远是怯生生的,又或者过分平静的。大概归根结底是总不太能接受,父亲还在时、那个整天在外面打架惹事的小叔,有一天竟然也会成为像父亲那样沉稳的, 撑起家中半边天的角色。他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周邵越来越像过去的周方成。又始终还是周邵自己。这是最矛盾的事。他们所以并不交心,也很少谈心。大多数时候,只是周邵在自顾自地给他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