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作者:我想吃肉      更新:2023-05-10 05:34      字数:4783
  “可爱。”公孙佳中肯地说,她很久都没有见到这么标准的淑女了。两姐妹生得端庄秀丽,举止娴雅,学识也很好,与太子妃有些相似,又没有太子妃身上那种发霉的味道。单良笑了:“让两个小丫头片子见您,又什么都不讲,这是什么意思呢?瞧容尚书,转个弯儿,从八郎那里就直接上了咱们府上来了。他们不会以为让两个小丫头跟您交个朋友,您就带着全家跟他们跑了吧?”荣校尉道:“我会继续盯着的。”公孙佳道:“好。快要大比了吧?”荣校尉道:“是。”公孙家的传统,家将们每年有两次大比,一次是在五月,一次是在十一月。因为军中的大比分别是六月、十二月,公孙昂这么安排,是为的先在自己家里选一次,然后再应付接下来的军中大比。这个传统如今被延续了下来。公孙佳的计划里,这一次就要选一批“义子”组成她自己的亲兵营,所以对日子记得也挺清楚的。荣校尉犹豫了一下,说:“那个元峥……”“嗯?他怎么了?”公孙佳很好奇,因为元峥在府里的时候非常的安静,自始至终,除了一张惹人的脸,他自己从来不去惹事儿。这到了营里,就开始闹事了吗?这才多久?荣校尉道:“确实有些与众不同。”公孙佳道:“说说。”单良也很感兴趣地往前凑了一凑,他知道的,公孙佳想磨一磨元峥,好叫这小子乖乖低头。这一场拉锯战,他看好公孙佳,怎么看元峥都没有胜算,早晚得叫娘。~~~~~~~~~~~元峥到了营里,第一天就与本伍的伍长王二打了一架。一架下去,周围的人都知道他不大好惹。然而能选进营里的人,大多数都有些坎坷的经历,性情、脾气都有些问题,不是特别刚毅,至少也是很有韧性。王二就具有这种性格。元峥与王二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两人各有长处,互有胜负。王二也就罢了,本来长得就不好看。元峥不同,他的脸上挂彩,挺招人的。一群小男孩儿,正在狗都嫌的年纪,每日训练、争先,娱乐活动少得可怜,邻队的女生又凶。来了一个元峥,长得太好看了,一看就觉得好招惹。然后就是打。元峥深知,如果一个一个打下来,车轮战迟早将他累死。于是他就只盯着一个人打,单拣最弱的那一个,看到了就打。他花了五天的业余时间,把人打得再也不敢出现在他方圆十丈之内。接着找下一个目标。小林向荣校尉报告的时候脸上掩不住诧异:“邪了门儿了,他的眼睛比我还毒!有时候我都分不清这些小东西里,哪个拳脚更厉害一些。他能,还拣那弱的打。您知道么?现在被他挑中的,都要被嘲笑,说一定是最弱的。”荣校尉听了,当时一口茶就喷了出来。将小林换到府里去守卫,亲自在营里盯了几天,发现小林说的并没有夸张。将这一条暗暗记下,心道:怪不得主人就相中了他,这眼力确实够毒。他是不知道,元峥是有天赋,也是过往经历使然。元峥在元家的时候,过得也不怎么样,时常被同龄人欺负,都是经验积累。荣校尉不动声色,想着不管他,本领再高,人品不好也是不行的。岂料元峥又给他出了个难题。公孙佳留着元峥要有用,元峥就不能出事。但是荣校尉想,将元峥按在这里练个两三年,将他那一身反骨给驯化顺了,再交给公孙佳驱使。所以,在荣校尉的计划里,没有短期给元峥晋升的计划。但是元峥这货,打完了人之后,招呼了小高、小秋等几人,给他们补课!元峥的武艺在这些人里并不好,打得赢那几个,有一半原因是他长得高、营养好、身体好。文化课就不一样了,他的综合文化水平,呃,比起总是旷课的公孙佳都不差,是一个能给公孙佳代笔的水平,他比公孙佳还小四岁。当营里这群野猴的师傅是绰绰有余的。行伍间不甚重视学文,甚至会编好些段子来酸这些穷酸。然而,想要晋升,对文化就要有要求。譬如荣校尉这样的,不认识字,连情报都没法读写。而荣校尉身为一个情报头子,在训练新兵的时候,很自然地就将自己的经历融入了进去,对文课的考查也有要求。导向过于明显,是以营地里有点上进心的都不肯放松文课。元峥就抓住了这一点,打完了三个人之后,再来人挑衅,就是小高、小秋等人组队来收拾人了。元峥也极有趣,除了小高、小秋,他将同屋的人也都抓来排课。他讲课清楚,不像营地聘的那位老塾师,只会让人背和写。到了营地一个月,非但已经摆平了本什、本队,连女队那边都觉得他这个人不错。~~~~~~~~~~~~~~~~单良听完,笑道:“他这个样子,若是再不给他升个伍长、什长,小荣你就没法再带兵了。看来,这小子是有自傲的资本。”公孙佳道:“看大比的结果。”荣校尉不太开心地说:“是。”接着又不情不愿地递出一个信封来。公孙佳以目示意。荣校尉道:“那小子写给您的。安全。”元峥写给公孙佳的东西,荣校尉是检查过的。一般而言,主人的私人书信他是不会管的,但是从营里递上来的,又或者是过往文书之类,荣校尉或者单良都会提前检查一下。这是公孙昂时代的习惯,由文秘人员对文件作筛选。包括皇帝收奏折,也是这么个流程,掌握这个渠道的人通常位高权重。现在这个渠道,它握在赵司徒的手里。公孙佳打开一看,里面有十余页诗稿,每页都有标注,将她给气笑了:“他倒有心!”她养元峥,一开始有一个目的就是当代笔。现在元峥放着好好的儿子不肯当,跑去从底层打拼,居然还没忘有这个工作,一口气给她写了将近二十页的代笔诗。公孙佳原以为,这是元峥写得近一个月来的心得体会之类,写一写受过的苦、取得的成绩,然后,如果有可能,是忏悔一下之前选择的错误。哪知道是这玩艺儿!简直想撕!太厚,没撕动。公孙佳就冷了下来,将稿纸抹平,冷着脸对荣校尉道:“他要写就让他写,给他纸笔!给他书!”单良贱兮兮地凑了上来:“我看看?”公孙佳道:“写挺好的,他倒还知道陛下圣寿要到了,这几道祝寿诗不错,我用了。”态度灵活极了。单良却扶了一把下巴,他也以为元峥要出点什么邪招。现在一看,这招是够邪的,他都没猜中。“这是个什么玩艺儿啊?”单良也因为没猜中而生气了。第64章 庙产三个人无语了好一阵儿, 都拿元峥没有办法。公孙佳默默地将这一叠纸收了起来:“就这么办吧。”不然还能怎样?单良算是说到点子上去了,上位者当然有更大的权利,可以随心所欲的对待任何人, 前提是——她不想过了!如果想过下去,公孙佳就得注意人心、注意影响。打压一个无辜的人, 一次两次可以、对不重要的虾米可以,对真有本事的人就得把握一个度。将元峥扔到营地,没超纲, 一直放在营地压着, 就出格了。这种影响通常不会马上显现出来,但是日积月累, 等到它生效的时候,再想挽回就难了。公孙佳恢复得极快,说:“只要是有本事的人, 我都容得。”这话说得有些咬牙切齿了,荣校尉与单良都默默地低下了头。他们对元峥也有点气, 公孙佳的态度又让他们安心。混日子最忌讳的就是老板意气用事, 把事业给作没了。公孙佳能忍, 这也挺好的。荣校尉道:“大比的时候,您去吗?”公孙佳果断地道:“去!”单良道:“就怕天气炎热。”公孙佳道:“无妨。”她身体虽然弱,但是有必要的时候还是要死撑的。经营自家的事业,就是属于需要死撑的,怎么着她也得撑下来,此事无人可替。荣校尉道:“我去安排。”今天最重要的事情也就是这两件了,公孙佳道:“好。”低下头准备看一看元峥写的这些代笔诗,从中挑出几个祝寿的来用。荣、良二人见状,都拱拱手, 出去了。公孙佳将这些诗按照元峥写的编号归类,抽取出祝寿的那几张,本意是选取符合自己口吻的。打开一看,就又生气了:每一个都很合适的,为防当时出题限韵,连韵脚都各各不同,堪称细心之典范!这样一个人,就该在她的手里、在她的身边,与她心连着心,他发挥才干,她为他保驾护航。现在这货挟着这番才干,要单干,简直混蛋!公孙佳气咻咻地将这几首诗给背熟了。天也暗了,钟秀娥也回来了。~~~~~~~~~~~~钟秀娥与妹妹在一起呆了差不多一整天,姐妹俩感情不错,钟秀娥不守寡的时候也是个活泼的性子,与钟英娥挺合得来。今天与妹妹山南海北地聊了很久,各自讲了许多的心里话,有人分担情绪的时候,自己都会觉得很好。分手的时候,姐妹俩依依不舍的。回到家里,却发现女儿坐在二门边上等着她。钟秀娥快走几步,公孙佳已经从椅子上坐起来了。钟秀娥道:“怎么坐在这里了?当心有蚊子!阿姜呢?”公孙佳道:“你不也是这样等我的吗?”钟秀娥笑笑:“天都晚了,别这么等了。走,咱们吃饭去。阿姜呢?”公孙佳道:“李媪病重,说是要不行了,我就准了她的假。”钟秀娥叹气:“老人一个一个的走了,唉。她还好心,都记得照看。是自己去的吗?再派两个人去搭把手,白事是要用的。”公孙佳道:“都安排了。”两人踱到上房,钟秀娥问道:“今天怎么样?”公孙佳道:“还行,我没等到最后,累了就回来了。哦,太常家的孙女、纪宸的女儿也都去了,并没有吵架。还好。”钟秀娥歪了歪嘴:“她们敢!”“阿娘呢?跟阿姨玩得好吗?”“什么玩儿呀?”钟秀娥说,“净跟着她操心了!”“怎么说?要我帮忙吗?”钟秀娥道:“现在还真用不到。你表姐,打过年时起不就说要给她择婿么?你阿姨这相看了好些个,不大愿意将女儿给这些知根知底的熟人家里,非要找个老户人家。要我说,老户人家有什么好的?天天装相儿,内里不知道是个什么熊样儿!给了你外公家,又或者你朱翁翁家,不管哪一家吧,吵吵闹闹的都不算个事儿。落到别人家里,吵都吵不过。你但凡声音大着点儿,都是你的错了。做人儿媳妇,那么好做的吗?”“您想多了,”公孙佳顺势安慰一下母亲,“表姐出嫁,第一件事是册封,她至少是个县主。”钟秀娥摆摆手:“你哪里知道?她就算是个县主,能让咱们看上的,也不能是个白丁!两家势力硬碰上了,你说焦心不焦心?那么大个女儿,那么大一注嫁妆,白饶给个不讲究的人家,就算能再夺出来,也得后悔。”公孙佳心里“咯噔”一下,突然就想明白了一件事儿:如果有人要谋取公孙家,目今而言,最方便的不是弄死她,而是娶了她。她死了,可能这股势力就散了,或者被其他人接手了,也有可能是她外公家就顺手收了,外人捞不到。入赘都不行,因为入赘了就是她家的人了,宾主易位。所以事到如今,她打入任何一个社交圈子都是毫无难度的!根本不需要她过于主动,只要表现出某种意向,自会有人靠上来。钟秀娥问道:“怎么了?累着了?”公孙佳道:“不是。我是在想,谁能配得上我表姐?表哥同意么?”钟秀娥颊上的肌肉一跳:“呃……那是他们家的事儿,跟咱们没关系,甭操心了。我就是帮着参谋参谋,没别的意思。你阿姨就算相中了几个,最终也得你姨父点了头!你表哥……你表哥,忙着呢。”就匆匆地结束了这个话题。公孙佳轻笑一声,不再为难母亲了。延安郡王与钟英娥这一对儿,在外人看来是神仙眷侣,多少人夸钟家的女儿好,家教也好,又贤良,都是因为钟英娥。她本来是个爱玩的人,喝酒、打牌、赛马、斗鸡、赌钱……等等等等,除了包养面首,所有出格的事儿她全都干过。能有这样的好名声,纯是因为她酷好给丈夫纳妾。延安郡王身边,每过个两三年,总有一些新鲜面孔出现,个个貌美如花,陪着延安郡王寻欢作乐。婢妾生下子女,她也都给正经养着,也不对婢妾下手,也给庶出的子女延师教学。延安郡王呢,深知老婆本性极泼悍,是个上马开弓的巾帼英雄,老婆给脸,他就接着,自己个儿也是划个圈儿,把自己圈里头,不给老婆惹事儿,不给婢妾长脸。除了丈夫内宠多一点,老婆玩得野一点,完全是一个完美的封建家庭的标范。有这样一对父母,子女就容易走极端,要么玩得更野,要么就是对这种放荡深恶痛绝。公孙佳的姨表哥章明就属于后者,小小年纪,在王府里不像个儿子倒像个爹,亲爹亲娘都怕他。由于整个延安郡王府就世子章明看起来最像个正经人,连带的,他的长辈们看他也就有点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