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作者:丧丧又浪浪      更新:2023-05-11 01:44      字数:3851
  说到底,他有正当权利,他完全可以要求他的妻子尽她婚内的义务,成婚快两年了,即便说破了天,这点要求都无可指摘。这几天他明里暗里使了不少心眼,狗儿子,亲爹,亲妈,凡事皆可利用。以防万一,作案工具也准备好了。其实并不是一定要怎么样,能到手当然再好不过,但单纯抱着睡觉也不错,她太软了,还香,又滑又腻,手感一绝,尝过就有些食髓知味。亏他小时候以为她的背就是全世界最好摸的东西。到底是年幼无知。只是既然她防他防成这样,江开也懒得自讨没趣,躺得离她远远的,一个衣角都不碰她。强人所难是最没意思的,这点他新婚之夜就表达得很明确。早知道就不改签了,他有点赌气地想。尽管亲爹让他不痛快,盛悉风也让他不痛快,但他还是很快陷入沉睡。他天生就比一般人冷静,很少产生比较激烈的情绪,再加上这些年闯荡赛场的经历,心理素质早就打磨得极为强悍,理智几乎时刻在线,很少被外因影响心态。纵观他睡不好的理由,绝不会是紧张、愤怒、担忧、伤心之类的主观情绪,只可能是睡眠环境不合他意,比如床垫太硬/太软、有光、太吵、有蚊子咬他……近来比较常见的原因是,被盛悉风勾得不上不下,满脑子黄色废料,睡不着。当然最离谱的绝对是昨天晚上,他跟狗较了一晚上的劲,也不知道那蠢狗怎么突然学精了,居然连最爱的羊奶都不肯多喝。*江开一躺下,盛悉风就睁开了眼睛。发呆地看面前的房间,所有的摆饰都蒙着暗夜灰色的滤镜,正对着她的那面墙上,挂着数张球星海报,篮球的足球的都有,稍下方的几层置物架则摆着大大小小的汽车模型。是个很典型的年轻男孩子的房间。江家从江开十岁起搬到这里,他在这个房间住到高中毕业。她对这里谈不上很熟悉,婚前没什么理由进,婚后住的也少。万籁俱静,只剩黑人球星定格在跳跃投篮的姿势,与她对视。一整个晚上的思绪纷飞,在她脑海里拼命乱撞,第二天早上天光大亮,那些翻涌的思绪终于渐渐平息,像落定的尘埃。她揉揉自己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而僵化的肌肉,轻手轻脚进去浴室。洗漱完毕,她回了趟盛家。“悉风回来了?”保姆来迎她,“家里就一个锡舟还在睡觉,太太他们都出去了。”盛悉风笑笑:“阿姨你不用管我,我回来拿点东西。”她不动声色地问起家人的行踪,“他们都干嘛去了?”“先生和锡京都去上班了,太太一大早就出去见你生日宴的设计师了,说是要沟通的细节很多,中午也不回来吃饭了。”“噢,好。”盛悉风出嫁后回家不算勤快,即便回来也多是饭点,完成任务似的吃顿饭,一度让盛拓很伤心,半真半假抱怨过好几次“果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了老公忘了爹”。她很少像今天这样半上午就来,但这毕竟是她自己家,她爱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保姆阿姨也没多想,给她洗了点水果,就转身忙活自己的去了。临近中午,沈常沛回家,她从地下室乘坐电梯上来,就听盛悉风不知跟谁打电话,语气很兴奋:“真的?那我今天晚上就过来找你!”电梯门开,母女俩面对面碰上。“悉风?”沈常沛诧异,“你怎么回来了?”盛悉风先是跟电话那头道别:“那先这样,我一会再给你说。”挂掉电话,她笑着回答母亲:“我回来拿点东西。蔡阿姨不是说你出去见设计师,中午不回来了吗?”沈常沛心思在女儿方才那通电话上,简单解释“他们挺利索的,方案和现场模拟图我看着都比较满意”过后,就问:“你和谁打电话呢?我听你说今天晚上要过去找ta。”“我室友……”盛悉风先下意识想糊弄过去,转念,停顿一会,忽然整个人松懈下来,直截了当地说,“钟尔。”沈常沛不常关注娱乐圈,从前也没听盛悉风提过这号人,所以她一时只觉得名字熟悉:“钟尔?谁啊?”“是个女明星。”她这么一说,沈常沛有点印象,但了解甚少,她拿出手机,搜索钟尔。如同盛悉风所料,不到五分钟,沈常沛抬头,脸色非常严肃:“你要去哪里找她?你们关系很好吗?怎么认识的?”盛悉风只回答了第一个问题:“泉市。”泉市深处西北内陆,距离申城一千多公里。沈常沛脸色彻底黑下来:“我不同意。”“不同意什么?”盛悉风出奇的平静,她甚至还笑了一下,“不同意我去找她,还是不同意我和她交朋友?”她从小就是个很听话的乖孩子,即便偶尔违抗父母的意志,也明显是心虚和害怕的,严重底气不足,像这般理直气壮、无所畏惧的情况,沈常沛22年来第二次见识,第一次还要追溯到她16岁跟着江开跑去国外看赛车比赛,事情败露后的那句“我在伊斯坦布尔,和江开一起”。当时沈常沛就很震撼,但后面江开揽下了所有责任,她便也自己安慰自己,想着也许是隔着话筒,才误解了女儿的语气和态度。随着此时此刻亲眼看到盛悉风冷静到冷漠的模样,沈常沛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6年前的伊斯坦布尔。没有风的炎炎夏日,惊心动魄的车赛现场,赛道上全力以赴的少年车手,还有看台上和母亲叫嚣的叛逆少女。是了,就是这个感觉。一模一样。或许这才是她的女儿,她从来都不是温顺的小绵羊,她喜欢追求疯狂和冒险,只是自己一直都不了解她。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世界观崩塌的打击,二十余年的秩序被轰然推翻,比起愤怒或悲伤,沈常沛更多的是迷茫和恐惧。眼前这个她捧在手心里的乖孩子,突然之间陌生得可怕。她怀着侥幸,仍试图镇压:“我都不会同意。”可一个被压制了二十年的弹簧要反弹,岂是她能阻止。盛悉风又笑了一下:“可我不需要你的同意。”*江开这一觉睡到中午,将醒未醒之际,他伸直手臂往旁边摸索一下,没有碰到盛悉风。正这时,房门被打开,有人走进来。他没结婚的时候,于知南每次都不敲门就进他房间,说她她还理直气壮:“你是我生的,我什么没见过。”但他结婚以后,不敲门就进他房间的人只可能是盛悉风——他老妈不要太自觉,别说不敲门,就是进他房间的次数都寥寥无几。此时此刻,江开不是很想搭理盛悉风,于是闭眼装睡。当然,她有权利毫无缘由地拒绝他,但他也有权利不高兴。昨天睡前明明好好的,他都搞不懂她为什么。忽冷忽热,简直pua。他从小就不是一个好哄的人,他的情绪管理太到位,一般的事惹不到他,但一旦生气,就是动真格。比如幼儿园的时候,盛悉风连着两个礼拜都只喝沈锡舟带回来的牛奶而不是他的,他其实也很喜欢那个牛奶,因为她喜欢,他才忍着不喝,谁知道她根本不念他的情。比如小学的时候,盛悉风扬言再也不理他,也不要嫁给他,还丢了他送的生日礼物,那是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芭比娃娃,要知道他零花钱一直不多,绝大部分压岁钱也都充公,抠抠搜搜攒了两个多月,连最爱的卡片都没集,才在她生日前凑够资金,第一时间就去商场买下芭比娃娃。比如她读高二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学习成绩很好的男生总给她讲解理科题,而且好巧不巧的,那正是小学害她摔倒的那个男生,小学的时候她就帮对方说话,到了高中,她还是帮人家说话。她真的很双标,不允许他身边有别的女生,他每次都如了她的意,可她为什么不听他的?……他真正生气的标志就是不理她,不欺负她了也不贩剑了,把她当透明人,默默跟她闹很久的别扭。好在盛悉风不是那种一碰钉子就退缩的性格,她会使劲在他面前刷存在感,用各种明显的、不明显的招数跟他搭话。哄到他气消了,两个人就和好了。盛悉风走到他床边,本就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她淡淡的阴影落到他身上。她站在床边,站了很久,打量的目光有重量似的,游离在他脸上。久到江开都怀疑她打算谋害亲夫,正要睁眼一探究竟,忽然,温热的气息靠近他的脸庞。她身上有化妆品淡淡的脂粉味,飘进他的鼻腔。没有犹疑,她的吻落到他唇上。这一次,她才刚开始哄他,或者说,还没有正儿八经开始哄他,因为这纯属偷亲。可他一点也不生气了。史上最好哄的一次。因为怕吵醒他,盛悉风只轻之又轻地亲了亲他的嘴角,停留时间不足两秒,她便退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以为睡着的人已经睁开了眼睛,他瞧着眼前“偷香窃玉”的采花贼,带着晨间独有的慵懒性感,嗓音沙哑地开了口:“盛悉风,干嘛?”她今天打扮得格外隆重,说是盛装打扮也不为过,以至于江开见她第一眼,还以为今天是什么大日子,大脑飞快转了一圈,确定这天并无特殊,不是谁的生日,也不是重要场合的纪念日。直男单细胞的大脑由此得出一个简单、粗暴、又不失自信的结论:穿给他看的。被他抓包,盛悉风罕见地沉得住气,面上瞧不出一丝窘迫,只是微微的一怔后,她慢慢直起身子,很没所谓地反问他:“干嘛装睡?”“就你可以装睡,我不可以?”盛悉风今天战斗力爆棚,被戳穿昨晚装睡也没什么额外的反应,淡定地反击他:“就你可以亲我,我不可以亲你?”“可以,”江开拉她近身,心情一好就喜欢耍无赖,“给你亲。”即便面对这种贩剑言论,盛悉风依然毫无波澜,抽手不成,干脆在他身边坐下来,来了句前言不搭后语的:“我刚回了趟家。”话音刚落,江开的手机在枕边连续震动起来。沈常沛的电话。他接起,听了没两句,就颇为诧异地看向盛悉风。“我也不知道……没发生什么事啊……她在,刚回来……行,我问问……放心吧妈妈。”挂掉电话,他打量片刻她的表情,问:“和妈妈吵架了?”“没有吵架。”盛悉风说。在江开的印象里,她不管高兴还是生气,始终保留着孩子气的娇憨,想法也很单纯,会把所有的不和都归结为吵架,就像之前一口咬定他和沈锡舟吵架。他第一次觉得她像个成熟的大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