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作者:群华溪      更新:2023-05-30 22:47      字数:4231
  金晶晶眼珠子一转,知道了他的意思。但她可是为了劝退这些国家的和亲念头的,自然不能给别人希望。“有什么可惜的,整个圣朝皇宫里,只有我一个公主,好些宫里还空着呢,我跟父皇要来空余的宫殿,专门用来摆放我穿过不要的衣服们,没事去看看,回忆一下穿它们的时候发生过什么事情,不也是很有趣的消遣吗?”白牙国国王牙口一酸,顿时觉得难办。这万一把人给娶回去,她今天要红宝石衣服,明天要绿的,后天要紫的,大后天要黄的……没完没了了还!就算是盛产宝石的白牙国,也不会允许未来王后如此铺张浪费啊。想到这,国王还幽怨地偷偷瞄了圣皇一眼,“也就圣朝能把公主宠成这样了。”没人再问衣服的问题,只有皇后时不时好奇地望一望金晶晶的裙子,想着这是不是真的全用了宝石覆盖。公主已经再次就位了,从最前面的白牙国开始,使团们轮番展示自己送来的礼物。金晶晶则是一边看,一边决定着自己看中东西的去处。“这个红宝石好大呀,父皇,能给我做个镶红宝石的腰带吗?然后我配着做一件新衣服。”“这个夜明珠好好玩啊,我想做个夜光衣,那需要再搭配多少夜明珠呢?”“这块玉的成色真好,不如砸碎了串成珠帘吧,和我的衣服们放一起。”“这些缎子光泽真好,跟钻石在一起一定很搭。”……使团们表情趋于冷漠。哦,你喜欢就好。反正送给你们圣朝了,你们自己爱败家就败吧。等礼物展示完,圣皇差不多把最珍贵的那些都安排给了金晶晶。到了这会儿,皇后才回过味来。公主这是要让外邦王子们不敢娶她啊。“这孩子真是鬼灵精。”暗叹一句,皇后失落地摸摸自己肚子。即使知道不可能会有孩子,却还是想当一当母亲。公主都这么大了,以前两人关系也没怎么亲密过,她能愿意被记到自己名下吗?下午使团们不会留在宫中,而是先回宫外的行宫住下,等到晚上,再进宫参加款待他们的晚宴。经过上午公主那样的刺激,这些使团们,一回去就失落落地待在行宫里不出来了。娶,还是不娶?使团随行的王子们,知道自己与大美人公主可能无缘了,颇有些闷闷不乐。金晶晶担心火烧的还不够,吃过午饭,又换了一身衣服,打算带点小礼物,去轮番拜访这些使团们。毕竟人家特意给她准备了一份礼啊,她热情大方,也私人送他们一些纪念品也是可以的嘛。公主出行,仪仗队伍特别盛大。前头一对侍卫开路,顺便扫干净地面,后面一群丫鬟抱着红毯子,一路走一路铺。等金晶晶走过来时,就是贴身的侍卫和丫鬟们随行着。为了更好地展示这一身,她各种暗示提示,才终于让尚衣局的人给做出了高跟鞋。公主这身体本就有一米六五左右,和她自己的差不多,身体比例也很好。但要把长拖尾裙子穿出好效果,腿部比例需要更夸张才好。这才有了现在她穿的细高跟。两个穿着淡淡水蓝色长伴娘裙的丫鬟,一人一边,扶着金晶晶的手臂,以防她没走稳而摔了。皇宫距离特为外邦来客建立的行宫距离不远,金晶晶踩着这高跟,走到半路就有点后悔了。她的头纱重、衣服重、身上的首饰都重,还穿着不怎么适应的高跟鞋,走个几百步就感觉不行了。但是为了办妥这件事,好让公主回来不会遗憾地被嫁走,她得坚持住才行。因为公主以前几乎没出过皇宫,在知道公主亲自去行宫时,好多京城的平民们都围在路边,想看看公主的样子。但公主本身的美,都没有引起他们的记忆。所有人的脑子,最后只能剩下那件极致奇异的衣服的画面。那是怎样怪异的衣服啊——像剪刀口一样的领口,蕾丝与全透明轻纱组合成的紧身衣袖,而从杨柳般的细腰处开始,蓬起的裙摆,侧边就开始拖地,到了身后,更是长长地拖了五米多远。而衣服的腰部,则是用黄色宝石、绿色宝石,点缀着绣了细细的花枝蔓延图案。大大的拖地裙摆上,大片地绣花,大量地运用宝石,把这件造型本就华美异常的裙子,点缀得更加不凡。“公主原来是穿这种衣服的吗?”有平民们在讨论,“难怪她不出来,这衣服要是弄脏了、蹭破了,得是多少钱啊!”“公主还会在乎钱?要我看,是因为衣服不方便行走,才不出来的吧。”“不过,虽然很奇怪,但是,这样真的好漂亮啊。”很多女人的心蠢蠢欲动,恨不得自己现在就变成公主。感觉像是跑完了马拉松一样,金晶晶让丫鬟给她擦擦汗,然后终于走完行宫前面的阶梯,见到了早早等在那的王子们。因为各国使团人很多,他们考虑到公主可能不会进来待多久,干脆就让自己的王子迎接了。万一……万一公主自己看上哪个王子了,留下来给这个土豪公主当驸马也不错嘛。娶不起,还“嫁”不起么。他们国家的王子多了去了,丢一个在圣朝不算事。但金晶晶才不会插手公主的事情呢,她就是为了出来显摆一把。在行宫的门前,她让下人们抬着礼物进去,自己却以要准备晚宴为由,跟王子们会了面后,直接离开了。刚好行宫建的高,她上下时都是阶梯,长长的裙摆总是拖在楼梯上,更让人觉得,如果有仙人的话,大约也就是像她一样了。“呼~累死了!”金晶晶强行保持优雅,结果一回公主宫里,立刻踢掉了高跟鞋,瘫在床上根本就不想动。“可是,公主,晚宴就要开始了啊。”因为她走的太慢,等她回宫之后,天都泛红了,又是使团们进宫的时候。公主可以不急,各国使团派出重要的几位代表,依次进入太和殿,早早在那候着。而晚宴即将开席时,京城城门处突然一阵喧嚣。“开城门!”“来者何人?不知现在是外邦来朝,不允许外地人随意进出京城吗?”看城门的守军厉喝道。但城门前的几人,却没有转身离去。为首的一人扯下一块腰牌,“吾乃新任卫京将军周复,还不快给我开门?”“原来是周将军啊!”守军急忙从城墙上下来,一边开门,一边问:“不是说将军刚接到调令,得交接好一段时间,这次外邦来朝宴席赶不回来了吗?”“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我作为京城的护城军将领,在这么重要的时候,当然要赶回来。”周复表情冷淡,即使是一路风尘仆仆地赶路,身上也有些脏乱了,却不掩其伟岸的气质。上次祭祖大典结束后,他立刻就回了自己驻扎的城池,但刚到那,圣旨也跟着来了,让他调往京城。本来他不用急着回来,只是坊间有传闻,说公主会在这次挑选夫婿,他想起上次见她的模样,不知怎地,就像着魔了一样,拼命加速把所有事情处理好,紧赶慢赶地在晚上到了京城。第42章 圣朝公主金晶晶穿着这件超出时代的拖尾淡黄色镶宝石“婚纱”, 出宫回宫的架势都非常大, 所以全皇宫的人,都知道了公主今天又换了一件美轮美奂的新衣。翊妃嘴上说着公主整天丑死了,但身体却很诚实地跑去看了热闹。要不是这身衣服太蓬太长,金晶晶早就坐轿子了。但为了身为公主的面子,她不得不优美地在别人围观下, 像模特走红毯一样,完美地展示这一身高定礼服。翊妃一回宫就指使着丫鬟,“去,把我库里的好料子都拿出来, 让尚衣局的给我做一件这样的!”没有任何女人可以抵抗它的诱惑, 这就是婚纱的魅力。即使金晶晶穿着它出现, 并没有赋予它神圣的含义。但它本身的美,足以打动任何人。晚宴上, 后宫里除了皇后和公主,便只有几十位身份高的宫妃可以出席。只要是这种场合, 宫妃们都会将自己精心打扮一番,最好是直接勾得皇上晚上到她们那去。在这种心态下,没人希望有其他女人的风头过盛, 即便是影响不了她们宠爱的公主。但万年膈应她们的公主殿下, 今天还真的是卵足了劲在出风头。金晶晶在自己的百福宫里瘫了小半个时辰,让丫鬟们给她揉脚泡脚,紧接着又是该换衣服上场子的时候了。金晶晶摸摸胸口,心痛地问:“我已经失去了米虫的灵魂了吗?”真的以米虫生活为目标的人, 怎么会活的这么拼?“呵呵,”系统再度清点一次属于他的积分,提醒道:“别忘了你晚上的第一套珠宝,也是要给积分租用的哦。”金晶晶一边继续让丫鬟给揉脚,一边把积分付给系统,“我这么富有,不会昧你那么一点积分的。对了,蓝宝石的首饰已经收回系统空间了,你不许继续扣那个的租金了。晚上的宝石首饰只有一个王冠而已,你不会也按照整套来算吧?”“……当然不会”,系统犹豫了一会才回答。唉,以后让金晶晶用系统功能,都不知道是哪一天了,它还以为金晶晶会不在意这点小积分,就乘机多扣一点呢。晚上她之所以只用一个王冠,是因为这次首先要穿的,是一个高领设计的长裙,裙子整体是白色,缎面的光泽感非常优雅,她并未让尚衣局的再多绣什么花纹,而是单纯地在领口到胸前的v字区,直接镶上了红黄宝石,另外透明长袖的袖口和腰间,也是镶了一样的宝石。衣服相当于跟首饰结合了,她无须在多叠加首饰,免得弄巧成拙。头上梳个简单的发髻,插入王冠,底下散下小半长发,用铁棍给烫成大卷,让卷发与连在王冠上的头纱一起,自然地垂在腰间,这就是一个非常大方优雅又带点轻熟意味的打扮了。长裙依旧是有一点点拖地的,只前面会露出脚尖,穿上银白色镶钻的高跟鞋就很好。拖延了一会,金晶晶才不怎么情愿地穿上高跟,披上用鹅绒织出来的带可爱毛毛的那种新布匹做出来的小外套,被丫鬟们扶着去了太和殿。走在路上,金晶晶不忘提醒两个丫鬟,“待会等我坐下了,你们看准方便发生事情的时机,不小心把酒水泼到我衣角上,让我能回来一趟。这事做自然一点,父皇那边我打好招呼了,不会怪罪你们手脚乱的。”“是,我们都记住了。”金晶晶白天那几件华服实在是把外邦友人们打击的不行,即使有些王子很中意金晶晶,却不得不接受国王或者使团领头人的劝导,让他们放弃将公主娶回家的想法。目的基本已经达成,但在外邦使团们没离开京城前,金晶晶都得把戏给演全了。比如今天的晚宴,她也得继续高调才符合她的人设。皇后穿上了金晶晶送她的银色凤凰礼服,与圣皇相携着一同出场。因为太和殿里点了大量的琉璃灯,光亮还算不错,也将她身上这奇特的衣料给照得明明白白。位份高到足以出席这种晚宴的宫妃,互相很少有关系好的。见到皇后依然是穿着显身材的鱼尾式贴身长裙,刚开始是不怎么上心了,但仔细一看,却又发现皇后身上银光微闪,与面上那层短短的绒毛映衬着,就像是雪仙子一样,特别高贵但又表现出纯真的美好。皇上手也不规矩,看到这身之后,几次上手摸摸皇后的手臂,疑惑地问:“这就是晶儿说的新裙子,怎么这布上面像是自己长出来了毛一样,摸起来还软乎乎的。”“皇上,底下那么多人呢!”皇后耳尖发红,轻轻地推了一把皇帝的手,“回去再让你研究,先帮公主把她的事情给解决了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