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作者:九萧      更新:2023-06-06 05:20      字数:4233
  程小花拉了个椅子坐下休息。景殊的目光扫到她的手掌处,翻开一看,见掌心处血糊糊的一片,好看的眉毛轻轻蹙了蹙:“手怎么伤着了?”他的手白净修长,修得整齐的指甲上泛着淡淡的光。可就是这样一双手,却是冰凉冰冰的,仿佛没有一丝生气。程小花这才注意到,手掌心上擦破了点皮。大概是方才和白朝露打斗中弄的吧。本来还不觉得疼,经他一提醒,这时就感觉到一阵阵火烧一般的疼。店里倒是有备救急的纱布、药水之类的。景殊手掌一摊,就把柜子里纱布、药水、棉签变到常心上。简直就跟变魔术似的。程小花说了一句:“谢谢。”正想接过纱布和药水自己处理伤口,伤口处传来丝丝冰凉的刺感——他已在替她擦药,低下的头,显得十分认真。程小花的脸红了一红,她还从来没有被男生这么近距离的对待过。心中暗想着:店长平常看起来那么高冷,人还是很好的。紧接着就听景殊淡淡地道:“手是女人第二张脸。你这双手本就长得不好看,万一留了疤,你这就算毁容了。”“……”程小花别别扭扭地说,“不好看也是妈生爹给的,我也没办法。”景殊替他包扎好后,又问:“还有哪里受伤了?”程小花摇了摇头。景殊说:“行了,上楼休息吧。”程小花刚走到楼梯上,就听景殊又补充了一句:“请一天假,扣三天的工资。以后不要随便再请假了。”程小花哀嚎道:“我是做任务啊,这也扣工资?”虽然人间界不能用冥币,但她还可以拿一部分出来折价和常小白、阿房她们换成人民币啊。景殊却不再理睬她。程小花怀着悲痛万分的心情倒在床上补觉。这天,她做了个好梦。梦到自己买彩票中了五百万大奖,她高兴的手舞足蹈。想着这一次总算有钱给手机换屏幕了。不对,都有这么多钱了,干脆换个新手机好了。就换景殊那一款的!可是当奖金拿到手时,她又傻了眼——全他妈是冥币!花花绿绿的一大片,堆在屋子里到处都是。程小花是哭笑不得,于是就生生的哭醒了。抹了抹并不存在的眼泪,程小花忽然想起完成任务还有奖励没领取,赶紧翻出手机,打开地府之家的app。主界面一点开就发现左上角多了一个浮动的白色骷髅头标志,一点开,居然进入了个聊天室的界面,界面和qq群类似。左边是聊天的对话框,刚好刷出了几句对话:阿房:[强烈要求地府司改善基层员工伙食!]t5炼狱黑面神:[炼狱的鬼犯们能在服刑中抽空包俩馄饨已属不易,个别基层同志就不要太挑剔了。]t2孙名扬:[我觉得我们可以多谈谈如何复兴大明的伟大基业。如若大明江山得复,我就向大明皇帝请旨,为咱们鬼差多在人间界设几处后勤保障机构!]此话一出,底下一大片代表不屑的表情发出来刷屏。t3阿房@ t5炼狱黑面神:[当初为什么不早早把他收到你们狱里?]t5炼狱黑面神:[我也想知道当初是谁把这货招来的。]t3常小白:[朱家的不是都投了好几次胎了吗?谁还能坐皇位?]t5孟婆:[我煮的汤他们都喝过几轮了。]t2孙名扬:[……]而后话题就拉到别的上面去了,孙名扬再没说过话。程小花估计自己是完成任务后,系统又给她开放了点权限,所以能看到地府司其他职员的谈话。嗯,好歹她也算是那些妖魔鬼怪的同事了。她很想@孙名扬,问问他什么时候还能上次欠的10块钱馄饨钱。后来想想,这是公共聊天室,还是要给他留点面子。对话框的右边是一溜群员名单,排在第一位的是群主冥王。头像是灰色的,显然不在线。再看他的头像,是一朵妖艳的彼岸花。冥王的下面依次是第一殿阎君、第二殿阎君、第三殿阎君……一直到第十殿阎君。此外还有各级判官、鬼差等等。头像有的走恐怖风格,有的走小清新风格,还有的走妖艳风。有不少是直接用自己的头像,只不过很难辨认得出。所不同的是,阎君以上都没有显示出对应的名字和等级,好像只有职务。阎君以下除了职务外还有姓名、等级,一目了然。大概是因为那11位大佬位子都很稳,不会轻易变动。所以就用尊称即可。听常小白说,冥王是地府司的大boss,掌管地府上万年。想想都觉得应该是很牛逼的人物。不知道他会不会在这里聊天。在冥王之下,就是十殿阎君了。他们和冥王属于上下级关系,彼此间倒是不沾亲带故。皆是凭实力封神的,各掌一方大权,当中又以第一殿阎君为尊。想想自己居然能和这些大佬在一个群里,程小花还是小小的激动了一把。不过她现在也没话好说,就默默地退出聊天室,回到主界面,点了奖励的图标,屏幕上跳出一行金色的小字:[恭喜您,灵力+10]随后那一行金色的小字散发出巨大的金芒,瞬间就笼了她的一身。程小花只觉得周身涌现出一股暖意,像是沐浴在阳光里,又好像阳光能刺透皮肤,钻进她的骨血中。第13章 灵力+10的好处随后那一行金色的小字散发出巨大的金芒,瞬间就笼了她的一身。程小花只觉得周身涌现出一股暖意,像是沐浴在阳光里,又好像阳光能刺透皮肤,钻进她的骨血中。片刻之中,金芒消失,手机又退回主界面。程小花四下环顾,只觉得周围的一切在眼前变得无比清晰,清晰到连空中飘浮的几粒粉尘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灵力+10就是指视力变得更好?程小花有300度的近镜,平常要戴眼镜。现在好了,不用眼镜也能看得清楚了。不过,程小花觉得有些好笑,这些任务明明比上次要难很多,可是奖励好像也不怎么样嘛。和激光手术的效果差不多嘛。刚好有点渴,她正想挪到床边去拿水杯,心念一动间,放在床头柜的水杯却自动飞了来过,程小花一愣,水杯就“砰!”的撞到她的额角,然后半杯子的水全洒在床上。“什么情况!”程小花赶紧把被子掀起来抖了抖,可还是湿了一大片。程小花只好把被子一卷,扛在肩上准备到外面晒晒干。刚走下楼迎面就遇到了景殊。他冷眸扫了眼程小花,然后目光就落在被子上的那一团湿痕上,捏着鼻子面带嫌弃地说:“你居然还会尿床!”程小花扛着床被子瞬间零乱了,“不是我,真不是……”景殊却根本不听她的解释,随便拉了个椅子坐下开始打手机游戏。程小花只好扛着被子追过来,一本正经地说:“我跟你说咱们这里有古怪。”“嗯。”景殊头也不抬地专注着游戏。程小花又继续说:“刚才我杯子自己飞到我面前了!撞了我的头,还洒了一床的水。”她又狐疑地看着景殊心想,会不会是他搞得鬼?景殊一局游戏似乎打败了,因为程小花听到他低低地骂了一声:“靠!”可莫名其妙的就是觉得,长得帅的人,骂起人来都份外动听。景殊一脸不耐地抬起头,“杯子撞你之前,你是不是想喝水?”程小花猛然点头:“你怎么知道?”景殊说:“你自己动了念头,杯子才会飞过来。你任务完成了,灵力涨了10分,难道你自己都没感觉?”程小花说:“我知道啊,我刚才领了,然后发现我视力变好了,以后都不用戴眼镜了。难道不止是这些?”景殊说:“灵力10分,代表着你已有了隔空移物的能力。不信你可以试试,。”程小花一听就喜出望外,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力吗?她居然也有了法力吗?然后她就把扛在肩上的被子往桌上一搁,心中默想着:“飞到外面去,飞到外面去!”被子纹丝不动,倒是被角上的一个线飞飘了飘,也不知道是被她灵力驱动的,还是被风吹的。景殊一脸不解:“你在干什么?”程小花说:“被子不是湿了吗?我想让它自己飞到外边去晒晒。”景殊冷笑一声,“你以为10分的灵力有多大作用?顶多只能移动500克以下的物品罢了,并且移动的距离也只在离你不超过2米的范围。”程小花有些泄气,“这也太差劲了吧?我好歹也帮地府司收了个百年的厉鬼,就给这点奖励,真小气。”景殊说:“你就知足吧。要知道,普通人能修出5分灵力的,资质好的都要耗费上百年。你不过做了个任务,居然就奖你10分的灵力,这系统的漏洞看来是大了些。”听他这么一说,程小花又觉得自己跟捡了宝似的。颠颠地扛着被子挂在外头晒好,然后又跑回店里,对着锅碗朴盆试验起了新得到的隔空移物的大法。赵美美是第一个醒来的。睁开眼时,太阳刚刚升起,她看到有金色的光芒笼在面前男人的周身,仿佛为他镀上了层神圣的光辉。然后她又看到男人在她面前慢慢地弯下了腰,他的面容就在逆光中慢慢变得清晰起来。是个英俊的男人,挺鼻、深目,皮肤有些黝黑,但却显得更有男人味。“醒了?”常青心中暗想:人类果然太弱了,不过洗了他们一点记忆罢了,就昏迷那么久。赵美美眨了眨眼睛,思绪由混沌渐渐变清明起来。昨夜?对了,昨夜自己过过完生日后,就和朋友们一起汐江边散步。后来……后来来了只小船,然后他们就上船了。再后来呢?她只记得江里的浪越来越急,风越来越大,小船在江中摇摇欲翻。想到这里,她忽然打了个冷颤。低头看了看周围还在昏迷中的同伴一个个都一副狼狈的模样,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连躺着的地上都湿了一圈。她又低头打量了下自己,不看还好,一看顿时就忍不住惊叫了一声,赶紧抱紧了双臂。她那件无袖的高级连衣裙全都湿透了,抹胸的地方还滑下来了一截,露出里头的红色小内衣。之前程小花的外套是给了她,可是后来在混乱中掉到了江里。“我们是不是掉到江里了?是不是你救了我们?”这样的状态除了掉到江里,也没有别的解释啊。常青从善如流地:“嗯”了一声,算是默认了。让她误会也好,也省得再费力解释。赵美美又忽然尖叫了一声,常青只觉得耳朵有点刺,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这么喜欢尖叫。“我还有个同伴,她人呢?你有没有看到她?有没有把她救起来?完了完了,小花不会是掉到江里找不到了吧?”赵美美急不得,也不顾得走光不走光了,扒在岸边左看右看。常青知道她指是程小花,就说:“她有些不舒服,拦了辆车先把她送回去了。”赵美美听罢,这才松了口气。这时王奇等人也陆续醒来。反应也都和赵美美差不多,只以为是掉到了江里。只有许峰做了个可怕的恶梦,梦里被个可怕的女鬼追,吓得他青天白日颤抖个不停,站都站不起来,喊道:“美美,你扶,扶我一把。”作者有话要说:地府司温馨提醒:文中十殿阎君的设定全是作者君的脑洞,只服务于剧情,和神话里的阎罗王并不一样,请不要较真哦。第14章 当灵力运用在卖馄饨上就在一天前,赵美美还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又帅又多金,哪哪都好。可是现在,莫名其妙的觉得这个男人胆小怕事,又花心,简直就浊个渣。可是,为什么会觉得他胆小?赵美美也想不通,只是心里的感觉。于是,她瞟了许峰一眼,语气也有些冷:“你旁边有根电线杆,自己扶着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