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作者:种民君      更新:2023-06-09 09:20      字数:5160
  “真的?”白义将信将疑。“真的!”相较于一一和白义的不淡定,二二倒是没有那么担心,他捏了捏怀里的荷包,这个荷包是刚才白曙下车找厕所时,经过他身边,塞给他的。也许,曙儿另有打算吧。第132章·白曙的确有其他打算。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去南边, 找二叔白启智。白启智离开大都后, 就没有消息了。他具体的落脚地, 白曙不清楚。白曙只知道, 许文志给白启智开的介绍信,是到楚庭一个叫福田的小渔村。不过他去没去,去了之后有没有什么变故,他一概不知。出发之前, 白曙已经打听清楚了, 在这个站凌晨时有一趟列车直达楚庭。此时还是深夜, 距离那趟车到站还有两个小时, 白曙就依靠在站台旁的石柱上闭眼小憩。过了不久,来了一趟火车, 车停了,白曙睁开眼睛看了一眼, 不是他要等的那一趟,他又闭上了眼。一个个行色匆匆的步伐从他身边走过,白曙隐藏在黑暗中, 听着那些或快或忙的步伐, 神色毫无波动,因为这些人跟他无关。他最牵挂的人,此时应该在一千多公里之外的大都, 在那条道路狭窄的猫儿胡同, 在那个三进院的白家正房里, 安安稳稳地睡下了吧?“曙儿?”白曙听到了一个低沉的声音, 这个声音就像在他耳边响起一般。他的眉头紧皱,莫不是幻听了?在这个陌生的车站,怎么可能会有人认识他?况且,这个声音那么陌生。他疑惑地睁开眼睛。面前站在一个青年,穿着绿色的军装,他的身材高大,体格匀称而健壮,英俊而线条分明的脸庞透着军人的刚毅,却也挂着一抹温和的笑容。在那一瞬间,白曙脑中闪过了曾经学到的那句诗:“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不记得我了?我的变化就那么大?”男人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脸。他修长的手指顺着棱角分明的脸庞滑动,不知为何竟然有一种天然的诱惑力。“石正?”白曙有些犹豫地叫道。七年,他和石正快七年没见了,彼此间有些生疏了。石正露出了爽朗的笑容,那口洁白的牙在昏暗的站台灯下竟然还白得晃眼。“真难得,你竟然还能认出我!小时候果真没白疼你!”石正三两步走进白曙所在的黑暗处,搂住了他的肩膀,顺手揉了揉他的脑袋,“我真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和你相遇!七年不见,你还跟以前一样,一点没变!”白曙挣扎着推开他,扒拉自己被弄乱的头发,不满地说:“胡说,我都快十七了,怎么就没变了?”“哈哈哈!”石正大笑,“你当然没变,我一眼就认出你了!还有,这些年,你到底有没有好好吃饭?怎么还是那么矮?那么廋?”石正说着,就用手比了比他和白曙之间的身高,白曙刚到他的脖子下。他捏了捏自己粗\壮有力臂膀,再比了比白曙细长的手臂,叹息着摇了摇头。几条黑线从白曙的额头流了下来,他深吸了几口气,压抑住想要破口而出的怒骂!这石正,多年不见,怎么这么招人气呢?比他高又怎么样?比他壮又怎么样?骄傲个什么?石正似乎看出了白曙的不快,忙整了整脸上的得意,他干咳了两声,“你怎么在这里?就你一个?其他人呢?”他记忆中的曙儿,就像一个发光体,会吸引身边的人向他靠拢。小时候,他身边从来不缺人,想要吸引他的注意力,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想要被他放在心上,更是难上加难。白家,能做到这两点的,或许只有白爷爷和白奶奶吧……白曙拍了拍他手臂上的红袖章,“我和白义跟着同学们出来串联,不过我和他们走失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耸了耸肩,丝毫没有因为和同伴走失而感到惶恐。“走失?”石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白义他们对曙儿的在乎程度,超乎曙儿的预料,与其说曙儿和他们走失,不如说曙儿是主动走失的更有说服力!白曙没有想要解释的意思,他看了石正一眼,转移话题,“你这是有任务?”穿得那么整齐,看起来不像是休假。石正点点头,不愿多说,因为有些事情涉及到机密,不说,对双方都好。“家里这些年还好吗?白爷爷和白奶奶的身体好吗?”石正就靠在白曙靠的那个石柱上,手搭在白曙的肩膀上。说到家里,白曙脸上的神情放柔软了,“家里还好,就是我爸和我妈离婚了,二叔他们去楚庭了,白仁和秋菊都考上了大学,白梅支援边疆了,夏花工作了,白义、白军、白田都入伍了……”白曙如数家珍般地把这几年家里发生的事情跟石正娓娓道来,站台上呼呼作响的冷风就在白曙和石正的耳边回荡,但却刮不到白曙身上,在这寒冷的夜晚,白曙竟然觉得暖乎乎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火车的汽笛声再次响起来了,到楚庭的那一趟车靠站了。白曙站直身体,拿起地上的行囊,朝石正笑了笑,“我得走了,明年大都见吧!”石正依旧还靠在石柱上,他若无其事地朝白曙挥挥手,非常干脆利落,“行,你走吧!”白曙点点头,把行囊一甩,就甩到了背上,他头也不回地跳上了火车。火车开了,等看不到火车的影子,听不到火车的声音,石正才整了整衣服,离开了。去楚庭的这趟车没那么多人,白曙很快就找到了空位,他把背囊放到行李架上,在空位上坐了下来。他刚坐下不久,就有人跟他搭讪。“你也是小红兵?从哪儿来的?”白曙诧异地抬起头,夜里火车上的灯光太暗,他刚才没有注意到,对面坐的三个人,都和他一样,穿着黄军装,袖子上都挂着红袖章。“我是从大都来的。”白曙一副乖巧的模样。“大都的!”对面三个小红兵一阵哗然。大都,是华国的首都,首都来的小红兵,总是令人觉得高人一等。白曙笑了笑,“你们这是去哪儿?”只希望这三人不要一直跟他同路,不然这一路上就不得安宁了。可惜,事情不是总能令人如意的,“我们是楚庭的,刚离开大都,正准备回家呢!你是要去哪?怎么只有你一个人?”真是一个不好的消息!白曙强行勾出一个笑容,“我也和战友们失散了,随便上的一辆车,也不知道去哪儿!”对面的那三人异常兴奋,“那你跟我们去楚庭吧!楚庭那边的革命正需要你这样的同志!”白曙点点头,算了,路上有几个打掩护的也是好的,否则他一直一个人,不和其他小红兵交流,未免也太突兀了。他如此安慰自己。火车一直往前走,这一路上,白曙对面的三人滔滔不绝,白曙趁机套出了楚庭的一些情况。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是他们自说自的。“上次我在都城遇到了从革命老区来的小红兵,他们手里拿着红旗,背上背着大大的背包,还挂着一双鞋,那鞋子都已经磨破了!我跟他们交流才知道,他们是从老区一步步走过来的!”“太厉害了!”……耳边传来对面三个小红兵兴奋的声音,白曙面带笑容,静静地聆听。他们所说的这些,他这个土生土长的大都人当然也见过。只不过,这种现象,明显还有另一种说法。这还是听许文志说的,按照他的说法,因为从外地到大都的小红兵太多了,火车的承载压力过大,所以国家就号召小红兵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学习当年革命军万里长征的精神,步行串联。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解释方式。谁的看法都没错,只是站的立场不同罢了。“快到了,过了这一站,就到楚庭了!”当火车再次靠站的时候,白曙听到了对面的小红兵如此说道。他的话里有些激动,有些荣归故里的兴奋。而白曙的脑子里却闪动着这样的想法:该如何脱离这三个人,到福田村去?“你先到我家去住几天吧!”其中一个小红兵突然对白曙提出了邀约。白曙一愣,他第一次认真地打量着对面的三个人。这三个小红兵都很瘦,坐在靠窗的男孩脸上有几个印子,叫麻子,据他说,他脸上的印子是小时候注射牛痘的时候,不小心留下的疤痕;坐在中间的男孩是最高最瘦的,所以叫长颈鹿;而坐在靠着走道的男孩,叫闪电,头发剃得很短,可以看到额头有一道闪电一样的疤痕,据说这伤疤是他小时候贪玩,磕的。而向白曙提出邀约的,正是这个闪电。长颈鹿用肩膀顶了顶闪电,话带几分揶揄,“去你家?你家能比接待站好?”接待站对待从大都来的小红兵,那可是有求必应!闪电尴尬地摸了摸额头上的那道伤疤,“也是哦。”白曙笑了,打从心底笑了。爷爷和奶奶说得没错,即使华国现在暂时有些不稳定,但是,它会变好的,它一定会越来越好的,因为大家本质都不坏,大家心中都向往着美好。“好呀!”白曙说道。“啊?”闪电愣住了,“你,你这是答应了?是要去我家?”他有些兴奋,又有些无措,他,他这是交到新朋友了?白曙点点头,“嗯,恭敬不如从命,我就去你家叨扰几天了,你可别嫌弃。”闪电忙摆手,“不,不,不,我欢喜都来不及呢!”大都城来的朋友,他的新朋友!第133章·闪电的家, 在楚庭市中心。“我的儿子呀, 你终于回来了!”闪电的母亲一打开家门,看到门外的闪电, 瞬间泪流满面。一年多了,闪电已经离开他们快一年多了。闪电也非常想念父母,他哭了一小会儿,突然想到他还有客人呢!“妈, ”闪电推开了母亲,“我带了朋友回来, 他可能要在咱们家里住上一阵子。”闪电的母亲擦干了眼泪, 朝白曙看了过去。这个孩子长得真是俊!冰质玉骨, 虽然第一眼看着让人有些距离感,但是那种与生俱来的好人家的教养, 是令人难以忽视的。“阿姨, 我是白曙,从大都来的, 可能得打扰你们几天了。”白曙笑着说道。“欢迎, 欢迎, 你看真是给你看笑话了, 闪电离开家一年多了, 我每天都盼着他回来,所以才有些失态。”闪电的母亲眨着一双红肿的眼, 解释道。她已经不年轻了, 双鬓已然斑白。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 在这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尽管她非常激动,激动得想要抱着儿子倾听他这一年的经历,想要表达自己对他的四年,但是为了不让儿子在朋友面前丢脸,她压抑住了自己的情绪。白曙的心,开始变软,变暖。这就是奶奶所说的家吧,无论在外面多久,家里总有人在记挂你。从白曙走进闪电家家门后,闪电的母亲像一颗不断转动的陀螺一样,时刻不得停歇,一下问白曙和闪电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休息,一下问他们要不要吃水果,一下问他们今晚要吃什么……“你妈妈对你真好!”白曙感叹。闪电有几分开心,又有几分别扭,“谁要她关心来着!我都是大人了,我是去过大都的人,自个儿见过世面的,又不是小孩子。”他的声音在白曙那双清亮的眼睛之下,慢慢变小了。其实他出门在外,也想家。在这个讲究多子多福的时代,闪电的父母亲只有闪电一个孩子,对于这根独苗,他们可谓是极尽宠爱的。所以当年闪电说,他要出去串联的时候,就算他们非常反对,但是父母终究拗不过自己的孩子,在闪电的坚持下,他们不得不妥协,忍着悲痛送他北上。闪电的爸爸是印刷厂的工人,傍晚的时候,他才回到家。当他打开家门,看到坐在客厅里的儿子时,愣住了。闪电叫了一声:“爸!”白曙见到了闪电爸爸的眼角湿润了,不过作为父亲的硬气让他忍住了,他梗着脖子说道:“你这臭小子,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这一去,就忘记怎么回家了呢!”闪电摸了摸额头上上那道闪电疤痕,有些讨好,又有些犟气,“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好了,好了,孩子回来就好了,说这么多干什么?快洗洗手,吃饭了。儿子这回可是带了朋友回来呢!”闪电妈妈从厨房捧出一个大的粗陶碗放在饭桌上,她掀开粗陶碗,玉米排骨汤的味道就在屋里飘散。闪电吸了吸鼻子,对白曙说道:“快来尝尝我妈煲汤的手艺!贼棒了!”他在大都城一年了,最想念的就是妈妈煲的汤了。闪电全家人都盯着白曙喝那第一口汤,期待他的反应,白曙心里有些无语,但是却也很淡定地喝了一口。的确是美味,排骨的鲜美和玉米的清甜交织在一起,在火和时间的作用下,发酵出了最美好的味道。“好吃。”白曙笑着说道。“好吃就多吃点!”闪电的妈妈非常非常开心,她脸上带着被承认的幸福感。做饭的人,最喜欢别人说她做的饭好吃。只一眼,白曙就知道这个女人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女人。她的岁数和白金氏差不了多少,她们身上都有着经历磨难后所得到的豁达,时间给予了她们最好的礼物,那就是认清楚自己。在这一刻,闪电妈妈慈祥的面庞竟然和白金氏那张天生就长得凶狠的脸重合了。白曙在心中暗自感叹,他这辈子,真的跟上辈子不一样了。上辈子他心无波澜,空空落落,终日只为生存而厮杀,但是这辈子,他从一出生就被浓浓的爱意所包围,生命的走向已经不一样了。起初,他以为爷爷奶奶是因为相信他是什么仙人下凡,有所求,所以才对他那么好,但后来他慢慢发现,即使没有他,那两个睿智的老人也可以带着白家活得很好很好。人和人的感情,是需要慢慢培养的,日久见人心,他和他们相处了十七年了,就算他再冰冷的心,也被慢慢地捂热了。“怎么了?吃呀。”闪电的爸爸见白曙在发呆,忙给他夹了一块排骨。这孩子,看起来就是乖巧的,晶莹剔透的,真是舒服,比起自家那个粗小子好多了。不愧是大都人,气质就是不一样!在皇城根里住着,肯定是吸着龙气了吧?不过,这孩子的家人肯定是非常放心不下他,毕竟放着这样洁白干净的孩子到外地串联,这得多苦呀,想一想就舍不得!哎,真不知道他的家人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