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作者:北佚      更新:2023-06-09 15:35      字数:3063
  温向平被连绵不断的雨水糊的睁不开眼,他和其他几个汉子一起把运来的木头推直支在墙体上,下边拿石头摞着抵住,做一个简单的支撑。“弘阳在这儿看着!剩下的跟我去那边!”一群人就这样隔十步立一根支架。油布不够,自然先紧着粮食,木头桩子都被雨淋的湿乎乎,一抬起来先撒人一脸水。抬得久了,力气不够,一帮汉子也咬牙坚持,连肩膀带腰带腿,能使得上劲的地方都能用。木头上面甚至还有倒刺,轻易就能在身上留道口子,可没人在意。此处人声嘈杂,家里也不平静,多少人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雨声哗哗扰的人心烦意乱。这夜,注定不是一个平静的夜晚。然而,不幸中总算有了个万幸。天色蒙蒙转亮,雨势渐渐减小,等天光大盛,已然雨后晴空。赵建国蹲坐在粮仓边儿上,一双眼睛净是血丝,眼袋黑青。“这仓…怎么就能塌了呢…”赵建国思来想去。粮食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就算风调雨顺,他也年年都会让人加固检查一遍粮仓,怎么就突然塌了呢…不自觉捻起地上的土屑摩挲,渐渐却停了动作。赵建国将手上的灰放到眼前细细打量。赵爱党领着人把粮食都清点了一遍,又去红薯地里看了一圈,这才过来。“麦子不少湿了,如果能晒两天,应该也能好些,只是质量怕要打个折扣。要是继续下雨,只怕就要霉了。“红薯秧子有的泡烂了,剩下的也不知道能不能还能不能行,实在不行过两天再重下一波。但往年存下来的粮食湿了不少,恐怕……”赵建国揉了揉酸涩的眼,“趁着这会儿雨停,先找人过来把粮仓修好。”赵爱党应是,拔脚就走。“等等,”赵建国又嘱咐道,“宁可多找些人,今天一天也得补起来。”赵爱党明白,把粮食放在人家里一天两天可以,时间长了,万一今年真的有个天灾人祸的,只怕就要出事儿了,哪怕老刘叔他们都是他爸信任之人,但毕竟人心是最禁不起考验的东西。于是郑重的点点头,“知道了,我今天一定给弄出来。”“去吧。”赵建国疲惫的挥了挥手。“对了,粮食先别急着往这儿运。”什么?赵爱党诧异了,赵建国却什么都没说,只盯着粮仓的废墟出神。赵爱党心里不好受,却也知道现在不是松懈下来的时候,转身走了。为了尽快修补好粮仓,第五大队甚至不惜用火来烘烤水泥。“都仔细点,每个角都补实了,里外都烘透了,既然已经用火烘了,那就一次干到底,干的利利索索,别浪费了柴火。”赵爱党里里外外检查着。…“你是说,这石灰水泥有问题?”刘老汉问。赵建国点点头,“没有人为破坏的痕迹,应当不是有心人破坏的。恐怕是前几年雨小,粮仓尚能顶得住,今年一发大雨,这残次品就露马脚了。”“可万一是别的原因呢?”刘老汉斟酌道。赵建国直起身来,望了望天色,“老刘,这天色,是不是又要下雨了。”刘老汉瞧了瞧,“瞅着像是。”“那就等着吧。”赵建国面上喜怒难辨,“看看用这批石灰水泥补起来的粮仓,会不会在另一场大雨中,不堪一击。”……从昨夜一直忙到现在,温向平可算能回到家里歇口气。此时,他正端着一搪瓷海碗面大快朵颐。“小心噎着。”苏玉秀掀了门帘进来,端了一碗稀饭。苏玉秀问,“再给你下一碗吧。”温向平吃得头也不抬,只摆摆手。火速干掉一碗面,温向平这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爸呢?”“爸回来的比你早,这会儿已经歇着去了。”“朝阳甜宝呢?”“趁着好不容易放晴,妈带着割猪草去了,后院的猪这几天都饿瘦了。”苏玉秀说,“水给你烧好了,洗个澡再睡身上舒服点。”温向平惊讶的看着妻子,自己什么时候有这种待遇了。苏玉秀被他看的不自在,收拾了碗筷离开。温向平却无力多想,飞快的洗漱了,一头栽到被褥里呼呼大睡。……果不其然,天只放晴了不到一天,又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一夜之后,小雨又逐渐转成大雨。温向平睡了一下午外加一晚上,一大早就精神翼翼的起了床。彼时窗外雨声哗哗,妻子和孩子正在安眠。由于下雨,天色反倒比平时亮一些。温向平给母子三人掖了掖被子,静悄悄的在书桌前坐下。大约是睡了太久,温向平此时神采奕奕,全无睡意。既然睡不着,索性再盘算盘算自己的打算,总得有个详细的规划。原主备战高考的时候,觉着自己肯定没问题,于是打着买复习资料的名义从苏承祖那儿拿了钱,实际上却买了许多的期刊杂志和报纸,仗着苏家人不识字,大喇喇的摆在桌面上。后来看了几遍再没意思,便一直在这儿积灰。好在现在都便宜了他这个冒牌货,也不算白花了那些钱。书桌占据了屋子里光线最好的位置,正方便了温向平就着光线看书。他把十几本书并几期报纸都翻了一遍,心里慢慢有了主意。如果直接出书,不但前期准备时间长,去哪儿找一家愿意给自己出版书的出版厂家也是桩困难事。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可他并没有经济基础支持去打长久战,因此,温向平更倾向于期刊报纸等。一来,报纸和期刊可以分期连载,回收反响的周期短,有利于即时获得报酬,可以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二来,也可以长久的为他积累一批读者,这无异是有利于他的后期发展的。而在这些之中,报纸的受众最为广泛,可杂志风格最轻松活跃,甚至有一家杂志已隐隐形成了不同于严肃朴实的新风格。指肚摩挲着杂志的背脊,温向平心里有了打算。确定了投稿方式,温向平也决定了他要写的第一本书。他要写一个仙侠的故事。这可不是他随便一想的结果,纵观诸多文章杂志,仙侠小说虽然与通篇严肃正经的报道文章画风不太相搭,但其实却不显突兀。要知道,中国自古就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神话流传,从女娲造人到龙生九子,从《山海经》到《述异记》,这些神话无不是仙侠小说的雏形,无不深深吸引着人们的心神。而出于神话的仙侠之文文风相对轻松清隽,读来扣人心弦。既有了新颖之处,人们的接受度也大一些。至于内容写些什么,温向平也有了想法。艺术应当来源于生活,那么主角不妨就定为男性,身边还要有三两个至亲至爱之人。而世间至亲莫非父子母女之情,那他就可以有一个女儿要去守护。文章得有冲突才能吸引读者,扣人心弦,所以最好有一番天下大义与血脉亲情的冲突。既然如此,那么应当有一件宝物,它可以维系女儿的生命,让她健康成长,同时也是拯救天下必不可少的法器之一……还不够。温向平咬了咬笔,冲突还要更激烈些。女儿的母亲,男主的妻子,应与男主有三生三世的牵扯,但因各方人马的阻挠终不得正果,妻子生下一女却被迫与男主分离,不得已将女儿冰封起来,以宝物维系女儿生命,去寻找男主……那又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别人要阻挠两人在一起?男主和他妻子应该是什么的身份……温向平索性放开了思维,让思维如脱缰的野马奔腾万里,上天下海,穿梭时空去探寻主角在情与理,义与欲中的纠缠挣扎,求不得,恨别离。既然是仙侠文,主角可以是天下修仙第一宗的蜀山之弟子,当经历十生十世入世劫难便位列仙班。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他最后的三生三世,都缠在了一个苗疆女儿的身上。而这个苗疆女子,其实是女娲后人。他的师傅看出他的仙根,千方百计阻挠二人相爱以助他成仙。奈何……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随着主人思想的散发横画竖写。温向平的思想峰回路转,疾走横行,写的是酣畅淋漓,好不痛快。洋洋洒洒写下三大张纸,温向平这才意犹未尽的住了手,他刚刚都只是记录着脑中一闪而过的想法构思,还要整理一下才能列出完整的框架构造来。温向平捧着这三张纸越看越欢喜,只是突然一拍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