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作者:o白野o      更新:2023-06-18 05:40      字数:5965
  玄原屏住了呼吸,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就看到对面一行字一行字地打来,绵绵不绝。一口咸:我个人喜欢《尘烟笑》更胜过《浩荡纪》一口咸:《浩荡纪》是个坑,《尘烟笑》也是个坑一口咸:我本来也很埋怨,玄原大大怎么老也不填坑啊,但现在觉得,他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那也挺好的一口咸:我其实不喜欢这个工作啊工资少,事情多,到处受气,公司也要倒闭了,是个人都不会想干的。我也想走一口咸:但万一我走了,《新绘》就真的倒闭了呢?那感觉好像十洲三海的时代就真的结束了一口咸:以前大大们在《新绘》讲故事,我们在《新绘》听,《新绘》没有了,我们就都散了。万一玄原大大哪天心血来潮想回来写《尘烟笑》,他也找不到家了。一口咸:听说四海纵横大大是玄原大大的好兄弟,他要是在天有灵,也不会希望大家都走散了的,所以他应该不会责怪我们找人续写他的作品一口咸:你觉得怎么样?你能干么?……田恬对玄原怀有很深的感情。虽说鸡蛋好吃不用去管下鸡蛋的是哪只母鸡,但是,如果有一个人创造出你奉若神明的角色,如果有一个人仅用纸笔就让你体会刻骨铭心的爱恨,甚至于他的一两句话重塑了你的三观,你是不可能对他置若罔闻的。作者之于读者的意义,是让你于平淡的生活外,看到另一种五彩斑斓的人生。正因为玄原提供了最绚烂的梦与理想,因此田恬难以将他仅仅视作产蛋的母鸡。田恬会为所有印有玄原笔名的东西买单,即使他明知道自己在吃土,而玄原在暴富。他那么想为他的玄原大神做点什么,即使他卑微、无能,所能贡献得寥寥,也希望他喜欢的作者能过得好。屏幕另一端,单总助默默递上纸巾。他们老总虽然面瘫又爱装逼,但泪点非常低,偶尔瞄到婆媳剧都能把自己看哭。玄原抹着眼睛,故作冷酷地吩咐道:“把接下去一个月的时间空出来!”单总助:“商总,您要赶稿么?”玄原气哭了:“赶个屁稿,我去给大哥当枪手!”狗日的,京宇是不是故意雇佣他的小读者,向他发动十万吨感情攻势啊?!行,姓庄的你赢了,为了不让大哥的作品被玷污,我只好亲自上了!叶瞬回到休息室里,瞥了透明玻璃窗外的男人一眼。虽然未来走势还不清楚,但他觉得庄墨是个人物,如果京宇靠上连城、绝处逢生,那白殇殇继续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打紧。她的合约期还有一年,要不要先把跳槽的事缓一缓?白殇殇打断了他的沉思:“徐静之来干什么?”“他想买《浩荡纪》的版权,要求文本完结,现在大家都在忙着找枪手代笔。”叶瞬素来是对她毫无保留的。“我想试试。”叶瞬诧异道:“税后十万块钱,限期两个月,这种案子你都接?”“是的。”白殇殇道,“我想转型。”叶瞬敏锐地觉得她不是想转型,而是冲着徐静之去的。第37章 丝绸床品庄墨中午回了趟金龙花园,他有套西装还落在任明卿家里。自从那个兵荒马乱的晚上后,他就没有再跟任明卿碰过面。这不仅仅是因为最近应酬多、工作忙的缘故,就算他闲来无事,他也宁可呆在酒店里消磨时间,不再跟任明卿产生任何瓜葛。就算任明卿再好,也是颗随时都会引爆的定时炸弹,庄墨不想引火上身。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只要他不主动找任明卿,任明卿是不可能进入他的世界的,连偶遇都不可能,所以两人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有见面了。他的小心谨慎就在这种时候派上了用场:任明卿大概至今仍以为他是个职业编剧,对他的真实情况一无所知;他们也毫无关系,避免了后续的纠缠不休。不过任明卿一个电话也没有打给过他,也没有联系他的意图,这让他的小心谨慎看上去毫无用武之地。庄墨不得不说,他欣赏任明卿的识大体。即使他对自己体内的另一重人格一无所知,也清楚地知道自己身上有一大堆麻烦,自觉避免与人产生亲密关系——即使庄墨曾经不止一次给他“我会帮你解决一切”的假象。很少有人在被精心呵护之后,能够戒断依赖心理,要是换作田恬,估计电话都给他打爆。也正因为任明卿的识大体,庄墨才决定回去取西装,他还挺喜欢那套巴宝莉的。他知道任明卿不会质问他,为什么在突然闯进他的人生后又突然消失、渺无音讯,所以他有恃无恐。他甚至为这有恃无恐感到一丁点儿愧怍,打算请任明卿吃顿饭,在席上找个借口与他说再见,然后再永远消失,好像从来不曾出现过。他确信他们之间可以这样了结,毕竟任明卿很识大体,值得一个体面的告别。任明卿养了一个礼拜的伤,看起来依旧不太好,但跟庄墨想的一样,他的到来让任明卿很高兴。这种高兴发自真心、别无所图,虽然有点内敛,但从忙不迭下厨房的背影来看,绝对是欢天喜地的,庄墨忍不住都要跟着激动起来,仿佛这不是一场蓄意的告别,而是真正的久别重逢。庄墨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发现面前的桌子上满是法律书籍——他蹙起了眉头,曾经他们在这里讨论文章。他很快就从上头的笔记看出来,任明卿在帮他那个傻逼弟弟四处奔走,这让他的高兴烟消云散。如果他是任明卿,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姜勇送进监狱,然后跟自己远走高飞,找个清净地方无忧无虑地当作家。他坚定了“任明卿也是个傻逼”的想法,打算吃个饭就走,以后永远都不要回来了。后来任明卿中途匆匆忙忙回到客厅,不好意思地收拾他面前的法律文书,他也冷眼旁观。他打定了主意,如果任明卿敢开口提一句要他帮姜勇,他就要转身就走。然而任明卿一如既往地识大体,红着脸什么也没说,好像那个晚上不曾发生过。庄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任明卿这样着急和害羞,大概是怕他主动提出帮忙,麻烦到他。他又变得有一丁点儿愧怍。总之,庄墨这天坐在任明卿家的沙发上,一直忽喜忽悲、时晴时雨:他一会儿怕任明卿要求太多,对此厌烦不已;发现他一无所求后,又反省自己是不是对他太过苛刻。他内心做着复杂的心理斗争,这让他很不习惯,最后决定拿了西装马上就走。他在客厅的门背后什么也没发现:“我的西装在哪儿?”他已经难以回忆自己是怎么在这个公寓里住了一礼拜。屋子太小,连个衣柜都没有,他的名牌西装只能挂在大门背后的钉子上,简直魔幻。厨房里传出含糊的声音:“在你屋子里……”庄墨推开自己的卧室门,愣住了。任明卿围着围裙一瘸一拐地奔过来:“嗯……就在门背后,看到了么?”庄墨没看到。他撑着门,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床:“这是什么?”任明卿流露出做了好事被人发现后特有的不好意思:“原来的床单是旧的,别人留下来的,料子不太好……”他把情况说得很糟糕,显得自己这个二房东不负责任,很对不起庄墨,好让自己的好意变得顺理成章,“刚好要换季了,我看超市在减价,就给你换了一床。”他看庄墨神情复杂,以为他不够满意,惴惴不安地解释:“写着100%真丝,我觉得摸上去好像还透气……我下水洗过,干净的——这个天蓝色你还喜欢么?”虽然庄墨很小心谨慎,但以任明卿的敏感,他能感觉得到庄墨是冲着他来的。包括庄墨租用他的小屋子,他把这当做朋友间的怜悯。他始终觉得庄先生这么体面的人会在城外的5a级风景区有栋豪宅,而庄先生为了帮助窘迫的他、还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租住在自己这里活受罪,他得做些什么,让庄先生尽量过得舒服点儿。他挑剔了很久,把庄墨给他的租金拿出来买了丝绸四件套,还有一床乳胶床垫。那根本就不是什么超市大减价,而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床上用品能最快最好地提升生活质量,把羊毛还给羊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他的愧疚感,让他觉得自己对庄先生也有所付出。庄墨掀起被褥,在那张堪称噩梦的床上缓缓坐下,发现柔软得陌生,不禁拍拍自己身边,示意他也坐。他想跟他说说话。任明卿在围裙上擦了擦自己择了菜后湿淋淋的手,有点不好意思:“算了,我身上埋汰……”话音刚落就被一个大力拉坐到庄墨身边。乳胶床垫柔软得他仿佛淌在惊涛骇浪的海上。庄墨对局促不安的任明卿说:“这看上去不便宜。”任明卿碰了碰自己的鼻子:“还行。”发现庄墨专注地盯着自己瞧,他又不得不向他坦白,“是用你的租金买的。”“那你还有钱么?”“有啊。”任明卿对自己的经济水平向来很自信,表示非常ok。庄墨怎么都想不通,一个刚丢了工作、被退了稿、一星期前口袋里只剩下200多块钱的人是怎么能如此夸下海口。某种程度上,任明卿比他还要会吹牛逼。庄墨略微偏了偏脑袋,不着痕迹的望向对面的房间。任明卿的木板床上依旧是那套旧床单,蓝灰格子的、洗白了的棉布四件套,看起来像哪所大学给新生入学时准备的。庄墨收回了目光,警告自己:眼前的任明卿只是一个美好的幻象。幻象当然是很完美的:天才,善良,心怀感恩,没有任何阴暗面,不会拒绝人,连骂人都不会,这是因为他把黑暗面深深地压抑起来,人格化为高远。别忘了他是个疯子,他人格分裂。跟他打交道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也许哪天稿子写了一半,他不见了,变成了高远那个初中毕业的文盲,那自己怎么办?亲自上阵写么?而且现在的作者跟明星没有两样,作家圈就是一个小娱乐圈,作者是偶像,读者就是粉丝,有哪个粉丝会愿意自己粉的偶像是个疯子呢?如果被曝光,任明卿的书会被看作是疯言疯语,他的所有努力都会白费,前期投入也会前功尽弃,竹篮打水一场空。再糟糕一点,高远哪天拿枪杀人了呢?他以后难道要去监狱里催稿?出的书叫《铁窗的泪》?不不不,他是个很理性的人,他知道任明卿就跟毒品一样,不能沾,沾上以后就完了,他的工作、他的人生、他为之所奋斗的梦想,全部都会毁于一旦。他全都明白。“所以我这里有个案子你要写么?”庄墨说完,就闭上眼睛,心里骂了一句脏话,他怎么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第38章 他需要有个强硬的人替他拿主意任任明卿不知道为什么上一句还在聊床单四件套,下一秒就谈起了写文。他喜忧参半道:“我不知道我写不写得了……不过……”他还挺想写点东西的。“嗯,还是算了。”庄墨赶紧狠下心来截住了话头,拉开了距离。就算想要报答他的好意也不用自己出面,《浩荡纪》的案子让田恬谈就好,公事公办。见任明卿脸上是被捅了一刀的表情,庄墨一语双关地说了声抱歉:“那个案子比较难。”任明卿又被捅了一刀。如果刚才他只是后悔自己的话术,现在他开始自卑了。庄墨看他蔫蔫的,警告自己:不是不想帮他,实在是他身上的事太多了。就算他情绪稳定,定期分裂,那个姜勇又是好打发的么?看他们俩剪不断理还乱的模样,背后免不了有什么陈年旧账。若是他带了任明卿,这种事情谁处理?还不是他么?他能怎么处理?还不是顺着任明卿的意思,好吃好喝地供着么?这跟找农村凤凰男结婚还要照顾他农村的一大家子有什么两样?他是个理性的编辑,不是那被爱情遮蔽了双眼的小姑娘,麻烦的作者就不能带,他明白得很……他掏出了手机。任明卿就听到“当啷”一声响,支付宝账户上多了四万多块钱。“庄先生!”任明卿莫名其妙、一脸懵逼,“床单没这么贵!”“听我说,”庄墨按住激动不已的任明卿,怕他分裂,“这是《新房客》的定金。”任明卿好像记起是有这么回事。当时庄先生随口一荡说要帮他卖版权,他没放在心上。他没有想到,其实他的庄先生也没有放在心上。或许以前计划过,但在过去的一星期里,他已经完全把这件事丢在了脑后,直到一分钟前。庄墨重新拾起了这个计划:“我说了,这个稿子没有过稿没有关系,我按照千字一千的价格买下。不过不一定是做剧本改编,我也有可能把它转卖。如果我卖了更高的价格,我再把钱结给你。”“更高的价格?”任明卿找到了这件荒诞的事中最荒诞的部分。“我不敢打包票,不过大概会在六位数以上。”废话,如果在他手里卖不上十万块钱,他这么多年白混了。任明卿:“……”他对这个数目没有概念,毕竟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庄墨预估最后的成交价会在四十万到六十万这个区间,毕竟任明卿是个新作者,这篇文章也没有发表在任何平台,没有数据支撑,还是个4万字的短篇,庄墨只能靠刷脸出掉。当然,如果任明卿不是那么穷,他绝对不会着急变现,毕竟任明卿一定会火的,囤在手里可以升值,把短篇扩充到一定体量的中篇也能卖更高的价格……不不不,什么升不升值、扩不扩充,那都不关他的事,他帮任明卿出版权只是为了回报丝绸四件套,仅此而已,没有以后了。两人匆匆吃了一顿午餐,期间庄墨一直阴着脸,过后也阴着脸起身告辞,任明卿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自从庄先生教训过他后,他一直惴惴不安。的确,那天晚上他做得欠妥当,如果姜勇的计划成功了,他可能一辈子不能写东西了,国家会剥夺他写作的权力,他事后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就瑟瑟发抖。也是从那以后,他认识到自己有多喜欢写小说。他一点儿也不想去非洲,或者进监狱,他之所以漂泊不定、打着零工、对什么工作都不上心、不好好规划自己的人生,正是因为他是这么这么喜欢写东西,压根没想过过别种的生活。如果有一个机会可以以此为生,那毫无疑问是再幸运不过的事。庄先生大概是看出了他的这种热望,或者看到了他通过长久努力换来的一丁点潜能,希望他能走上创作道路。可是他的所作所为让庄先生很失望,他也因此不敢去主动找庄先生说话。他只是默默准备和期待着下一次见面,可以向庄先生宣布这个来之不易的决定。他的身边再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诉了,庄先生也是唯一一个不会嘲笑他的人。而且是因为庄先生的帮助才让自己下定决心,他觉得有必要让庄先生知道。这对于他来说也许不是一件大事,但任明卿觉得应该谢谢他。这一礼拜可谓是度日如年,他甚至一度以为庄先生再也不回来了,但是他又觉得一个人走时不可能丢下他的牙刷不管,更何况那是一支电动牙刷。今天见到庄先生,他高兴坏了,然而尴尬得是,他这一礼拜都在为姜勇的案子奔走,他隐约觉得庄先生知道了又要骂他的,这种情况下他也不好意思说他有多喜欢写小说了,他一个字都没写。后来庄先生发现了丝绸四件套,这让他提起了写作、提起了版权、提起了新项目——任明卿有点不好意思,他并不是为了这些才为他更换床品的,只是他有空,而刚好又换季了——不过那之后庄先生好像变得更暴躁了,任明卿猜不透他在想什么。庄墨几乎是从任明卿家里逃出来的。他不能再待下去了,任明卿好像有种魔力,让他心里想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那我现在要写什么?”任明卿为他递上了西装,自然而然地问。庄墨暗骂了一句该死,他好像把自己当成了他的编辑?“你可以随便写。”任明卿立刻变得很沮丧:“……我的确需要更多的练笔,我在人物塑造上有欠缺。”庄墨命令自己:他练不练笔都不管我什么事,毕竟我又不是他的编辑。他也不会因为沮丧而死,他刚刚才拿了4万块钱,他一点儿也不可怜。现在转头就走,立刻,马上!可是话已出口就变成了:“宝贝,你什么都不缺。你随便怎么写,我都能找到合适的买家帮你出掉。”庄墨、任明卿:“……?”庄墨不太确定:我刚才是喊他宝贝了么?任明卿也不太确定:他刚才是喊我宝贝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