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作者:o白野o      更新:2023-06-18 05:40      字数:7053
  他卡文之前手速还可以,每天都能写一万五千字到两万字,以徐静之的速度,可以看老半天呢。长篇阅读也让徐静之彻底沉浸在故事当中,与早先碎片化阅读时的浮躁判若两人。这给了任明卿一剂强心剂,不是他写的不好了,而是徐静之的阅读模式导致了对文本的观感出现偏差。现代人可以找乐子的方式太多了,小说是在跟抖音、微博、综艺、游戏竞争,让读者骤然从碎片化娱乐进入深度阅读,读者也需要契机去适应的。任明卿看完了三档节目,困得眼皮都打架,突然听见背后传来啜泣声。他惊诧地回过头来,发现徐静之不知什么时候哭得泪流满面。他一觉察到自己的失态被任明卿发现了,就凶神恶煞道:“看什么看!转回去!”任明卿吓得肩膀一抖,老实地照做,但是耳朵竖得高高的,显然是在打探军情。徐静之外强中干道:“老子没哭!”任明卿听着他明显带着哭腔的声音,心情很激动,忍不住在座位上挪来挪去:“你看到哪里了?看到哪里了?”“林老二在祥云楼把林澈胳膊砍断的时候。”任明卿忍不住啊了一声:“这有什么可哭的呢?”他还以为没有读者会喜欢林老二这种熊孩子,更遑论他没轻没重差点害死林澈的时候。在他看来,这个情节点,读者是应该生气的,他会站在林澈的立场上扼腕叹息,对林老二恨之入骨。“谁哭了!”徐静之提起了拳头。任明卿赶忙转了回去。徐静之嘟囔着“老子才没哭”,又窸窸窣窣翻起了纸页。但他这一次没有看太久,就心烦意乱地将稿子一丢:“你也有哥哥么?”“我有个弟弟。”“转过来吧。”徐静之盘腿坐在床上,“你是按照你弟弟写的么?”“不全是。”任明卿提到姜勇,笑容渐渐消失,有些无奈,“我跟他关系并不很好,他的心思我只能靠猜。”徐静之看了他半晌,神色古怪道:“你猜得差不多。”他转过头看着窗外无边的夜色,“其实我有个哥哥,我对他的感觉,大概就是林老二对林澈吧。”任明卿惊呆了,徐静之讲这话的时候颇为深沉,似乎要跟他袒露心扉。虽然缺乏心理准备,他还是谦卑地表示洗耳恭听。徐静之瞥他一眼:“你觉得我会跟你讲我哥的事么?”起身开了瓶酒,一个人饮酒醉。任明卿低下了头,假装也没有很好奇。徐静之酒入愁肠,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句“算了算了”,坐在任明卿面前的沙发上,喋喋不休地诉说起过去。这件陈年旧事压在他心底里很多年了,此时气氛到位,任明卿又是他喜欢的作者,创作出了能引发他共鸣的人物,他忍不住就要一吐为快。从徐静之的叙述中,任明卿得知,他其实并不是徐老的独子,他上头还有个哥哥。作为豪门长子,那人品学兼优、儒雅而有涵养,年纪轻轻就在普林斯顿商学院拿到了硕士学位,几乎是霸道总裁文里标配男主角。他是徐老的骄傲,是他理想的继承人,即使因为低调行事从不见诸报端,相熟的人也认定他是连城集团未来的主人。而徐静之毫不意外地隐没在那人的光环下,成了一个不被期待的角色。“我跟他比起来就是坨屎。”徐静之毫不掩饰自己的嫉妒和失意,“他们全都觉得我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那人太过优秀,显得徐静之的出生就像是一个错误。他们俩在任何地方被父亲拿来作比较:走路更慢,说话更晚,成绩更差,脾气更犟……他被认作一无是处。他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关爱过,仿佛从一落地就开始了竞争,竞争对手比他先起跑,还跑得比他快。他起先也努力过,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偶尔努力一天两天就会拉近的,他努力了距离还在那里,就会被父亲拿出来嘲笑。那人越跑越远、越跑越远,最终都跑得不见影了,徐静之也彻底放弃了这场不会胜利的比赛。他打架、抽烟、泡吧,从心底里发誓他要做个坏男孩儿,给那人拖后腿,给父亲蒙羞。“你又何必呢……”任明卿很着急,苦口婆心地劝,“你又何必呢……”“我现在不这样了啊,我现在不是挺好的么,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徐静之理直气壮道。任明卿像是一个老母亲看着误入歧途而不自知的傻儿子,用眼神告诉他:你看起来依旧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抽烟、泡吧、睡嫩模。徐静之深沉地呷了口酒:“现在老头也想花心思栽培我了,因为我哥离家出走了,呵呵。”“离家出走?”“他写小说去了。”徐静之耸耸肩。任明卿:“……?”“很荒谬吧?但是真的,他跑去写小说了。”徐静之道,“那个人从小像个知识分子,不像个生意人,你也看到了,那成柜成柜的书。虽然被老头逼着去了商学院,但他一直有在写东西,我也不知道他图什么。稿费能有几个钱?你连你自己都养活不了呢!”徐静之冲着任明卿摇摇头,意思是你这工作可不咋地。“他写过什么?”“不知道,他从来不跟我讲。”徐静之脸上流露出费解的表情,“我总觉得像他这样的,怎么都得在国务院给主席写发言报告吧?”“那不是小说。”任明卿委婉地提醒他。“不过我觉得他如果至今仍在写的话,水平应该不会在你之下吧?!”徐静之自负得很笃定,“他很有文化,看过很多书——他也看《浩荡纪》!我们还讨论过剧情!”那是两兄弟为数不多的共同爱好,徐静之那么念念不忘,也跟哥哥的推荐有很大的关系。你会因为重要的人喜欢什么,而跟着喜欢上那样事物。“他什么都能干好,不论他喜不喜欢。他喜欢写小说,那他应该写得特别特别好。”徐静之道。任明卿发现,徐静之虽然始终不肯叫他哥哥,但是提起他时,眼神中却悠然神往。他嘴上说着讨厌,心里应该很喜欢他,也很尊敬他的。连城集团未来的少东家留洋归来,不好好继承家业,却想写小说,这是徐老不能容忍的。他不明白他从小视为骄傲的长子怎么突然神经搭牢了,勒令他放弃这个愚蠢的主意,回去做他的霸道总裁。在一连串的争吵后,那人离家出走了。徐老没理睬他,他那时候比现如今还要铁石心肠。“那人后来好几年只回来过两次,不知道在外面干些什么。他其实跟老头挺像的,骨子里倔得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两个人谁也不肯低头,就一直这么僵着,我妈夹在中间眼睛都要哭瞎了,但是没办法。”徐静之诶了一声,苦大仇深地说他自己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倒霉。从前老头儿只要骂骂他就好了,现在不但要骂他,还要赶鸭子上架。这种赶鸭子上架还没什么指望的成分在里头,只是老头儿做给那人看的,仿佛在说:你不回来,我还有静之!谁稀罕你!“他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全家都高兴坏了。老头儿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激动的。可是那人说,他还要走,他回来是因为想我们了,不是因为要对老头认错服输,老头当即把他轰出去了。他第二次回来的时候,就站在那个地方。”徐静之指了指自己的房门,“他说’静之,我要走了,你把这封信交给爸爸。’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都没有。那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转述他哥哥的最后一句话时,眼泪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任明卿默默地给他抽了张纸巾。徐静之粗鲁地抹掉了眼泪,“这酒是洋葱味的。”“哦。”任明卿乖巧道。“你什么都没看到!”徐静之擤着鼻涕还不忘提起拳头威胁他。“好的。”任明卿乖巧地低头。“那你们后来就一直没去找他么?”以徐家的财力,要找一个人,并不难吧?就算徐老倔强得不肯率先低头,难道徐静之就没有能力做这件事么?“我才不找他!五年了他都没有回来过!我才不找他!”徐静之暴躁道,说着说着又难看地哭了起来,这次是嗷嗷大哭。任明卿原本还没往那处想,此时才从徐静之的悲恸中后知后觉,血脉相连的他可能是预感到了什么。他哭着问任明卿:“林澈还会回来么?林老二还能跟他和好么?”任明卿情知他可能隐瞒了什么重要的事,关于他和他哥哥的,忍不住把椅子搬近他,点点头:“哥哥总是会原谅弟弟的。因为是哥哥。”徐静之哭得更厉害了。但是他如释重负地从抽屉里掏出了一封信。任明卿明白过来,那是五年前他哥哥写给父亲的信。“你没有交给你爸爸?!”徐静之惊慌失措地摇摇头:“我不是故意的!”在任明卿遗憾又略带指责的表情中,徐静之垂下了脑袋,摇着头:“我不是故意的……”当时为什么没有及时交给父亲呢?因为他恨死那个人了。凭什么你让我受了这么多年的鸟气,又一走了之、把一切都丢给我?凭什么在走了那么久、老头都开始在意我的时候又回来跟我抢他?凭什么你给他写了信、却只对我说再见?凭什么?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他慢慢想起了更多的、那个人对自己的不错。那个人从来不曾因为他的笨拙和淘气讨厌他、鄙视他,说些阴阳怪气的话,在那么多年以后,徐静之终于可以公道地说一句,他不是伪善。伪善是一个人伪装了许久又毁于一旦,但对于那人来说,从来没有一个瞬间,他曾对自己虚伪、耍诈、两面三刀。他对自己好不是因为同情,或者对其他一切不平等待遇的补偿。仅仅因为他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而自己是他唯一的亲弟弟。自己在从前没有发现过这一点。在他把自己抱在膝盖上教背诗的时候,在他放下繁重的学业跟自己一起做航模的时候,在每一次泡吧归来被他温柔地骂的时候,在每一次闯祸被他保护和掩盖的时候。“我和他不亲……我和他从来都不亲……”徐静之反反复复地对任明卿强调,仿佛要借此说服自己什么。“我讨厌他,想跟他恶作剧,就藏起来了……”一开始,他没有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封信而已,他甚至一度将其忘记。一年,两年……他偶尔想起那个人,想起抽屉底的那封信,惴惴不安地觉得做错了事,也许那封信上写着重要的讯息,而他的小心眼和嫉妒心让它失去了在当时当地传递讯息的功用。出于胆怯,他不敢向父亲承认,不愿意承担犯错的后果,毕竟,从前都是那个人挡在自己身前摆平的。三年,四年,五年……时间过去得越久,这件事在他心中就越发清晰。那封信在他心中生了根,发了芽,他有时候有种错觉,觉得那将是贯穿自己一生的最重要的事,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它牵绊住了,渗透进血肉,走到哪里都无法忘记——他的身体里多了一个秘密。他开始频繁地想起那个人,在午夜梦回时,看见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卡其裤,文质彬彬地站在被阳光照亮的门外,说着那声缓慢而虚弱的再见。醒来后他无数次想拆信,然而此时此刻,那封信本身就变得让他害怕了。他隐约察觉到那是场郑重的道别,是场近在咫尺的错过 ,是无法挽回的错误,以至于他后来的整个人生都变成了灾难。但信是缓慢的,信和所有即时通信软件都是不一样的,只要你合拢信封,时间就停滞在那里。只要他不去看,他就依旧是纨绔子弟,是扶不起的阿斗,是徐家不被看中的二少爷……是那个人的小弟弟。“你还没告诉我,林澈还会活着么?”徐静之问任明卿。“会的。”任明卿就像小孩子,很容易被别人的情绪感染,之前抱着纸巾盒一张一张抽给他,现在开始抽给自己。“大结局他还活着,活得很好,功成名就……我剧透给你了。”徐静之像是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得点点头,重新打起了精神:“那他真的会原谅林老二么?”“我想……我想他没有生过气。”徐静之并不相信:“可林老二在祥云楼,砍断了他的胳膊,他差点被他害死了。”“然而,他是他哥哥。”徐静之裂开嘴,皱着脸,无声地哭了起来。“然而,他是他哥哥。”任明卿温柔地摸着他的脑袋,重复道。那天晚上,徐静之一吐为快,却依旧没有胆量拆信,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和酝酿。而任明卿将他哄睡以后,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快步走向书房,码字到天明。他文思泉涌,一泻千里,与白天的举步维艰判若两人。他终于能够理解林老二这个反派细密、隐微的心理,也找到了他由邪转正的契机。任明卿本身是犯过错的人,他知道愧疚是一种如何强大的力量,能由内而外地占满整副皮囊,重塑人的思想与血肉。在哥哥血淋淋的断臂面前,在即将失去亲人的那一刹那,所有的嫉妒、怨恨、攀比都会被巨大的恐慌一扫而空,内心深处的依恋、仰赖、憧憬也随之冲破了冰封的心脏,流入四肢百骸。因为愧怍,林老二被仇恨蒙蔽的双眼第一次看到了爱。也因为愧怍,他将改过自新,浪子回头。第59章 他发疯的罪魁祸首庄墨走进姜家的时候,姜母正在庭院里晒谷。连城集团虽然在凤河村大肆投资,但徐老显然醉心于造桥修路建学校,对改善村民的生计没什么兴趣,家家户户还是务农为主。庄墨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特别好的村居,大多都是土胚房或者木制楼房,显然还是没有摆脱贫困县的帽子。然而,姜家的屋子却特别气派,三层楼的小洋楼,带着水泥浇筑的院墙,甚至还有个大大的车库。庄墨哟了一声:“大姐,房子造得漂亮啊。”姜母围着围裙站起来,咪花眼笑地搓搓手:“儿子造的!——哪位啊?”那双和姜勇如出一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上下打量着庄墨。他们村里可没有那么派头的大人物,姜母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庄墨为自己编纂了一个身份,说是x大教授,来这里了解任明卿的情况。姜母根本不知道他考上了x大,听见消息颇有些气急败坏,但紧接着听说他学分没修够、毕不了业,又重新高兴起来,往地上呸了一声:“他还想上大学哩!”这种丝毫不加掩饰的恶毒着实让庄墨吃惊。他预感到任明卿的童年应该过得很不幸,如今站在这个壮实的村妇面前,那些不幸突然就都具象化了。姜母从庄墨的眼神中觉察到了他的抵触,但她没有因此而羞愧,而是收敛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严肃地跟他说:“他克死了俺汉子,还打残了俺儿子。”“我不太了解您家的情况……”姜母以一种农村妇女特有的伶牙俐齿将任明卿的过往如数奉告。姜勇的父亲姜白汉,是任明卿的远方表舅。任明卿出生时,母亲因为难产去世了,他又四肢不健全,被亲生父亲丢在姜家门前。那时候姜家夫妻正在为没有子嗣发愁。“按照俺的意思,哪怕倾家荡产去买一个,也比养个瘸腿的好,瘸腿他干不了农活,但是汉子不听俺的。”她遍布皱纹的眼睛里闪烁着懊恼与愤恨,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话咒骂着养子,“早知道俺就把他按死在泥头沟里。”任明卿非常庆幸没有在一出生就被冻死,或者按死在泥头沟里,但是他的幸运没有持续多久。到姜家的第二年,姜勇就出世了。姜勇还是个健康、壮硕的男婴,任明卿在家中一下子成了多余的那个人。幸好姜白汉本性非常善良,又读过一点书,虽然是个农民,却很明白做人的道理。他没有因为任明卿的残疾而厚此薄彼,将他视如己出,即使妻子屡有怨言,也不曾动摇分毫,只要有他在的场合,没人可以亏待这个养子。两个孩子长到识字的年龄。妻子宝贝亲生儿子,为姜勇的健硕高大沾沾自喜,姜白汉却更加青睐读书用功、成绩优异的养子。虽然在学业上,姜白汉帮不了任何忙,但每当他结束了一天的农活回家,都会用他那双长满老茧的粗糙的双手在油灯下翻看任明卿的作业。他也愿意为养子的学业徒步十几公里,去县城买一套崭新的教辅材料送给他。虽然姜母是用一种“俺汉子被他下了降头”的语气诉说这段过往,但庄墨却十分触动。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没有血缘的陈见,没有对残疾的偏见,认定读书的力量,尽全力去托举下一代…… 他想任明卿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应该称得上是幸福的。他也许会因腿脚残疾而敏感自卑,也许会有寄人篱下的忐忑不安,也许会被他那刻薄好妒的养母颐指气使,也许会被他那长得过快的弟弟嘲笑欺负,但他有一个好父亲,给予他最初的保护和指引。正是因为他曾经如此幸福,所以庄墨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失去父亲的。“都是因为他,俺家汉子才年纪轻轻就走了,丢下俺们孤儿寡母……”姜母谈到那场灾难,那双凶狠的眼睛憋红了,变成刻骨铭心的恨意。任明卿因为瘸腿的缘故,从小就很文静,别的孩子跟着姜勇钻山爬树、在泥地里打滚,他就坐在门槛上看课本,一坐就是一下午。姜家没有课本之外的书籍,书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任明卿看完了课本,就看他能找到的一切印有字的东西,有时候是矿泉水瓶上的包装纸,有时候是撕下来的老黄历。“他对那个东西魔怔。”姜母不屑道。邻村有个老先生,祖上是秀才,自己念过一点书,建国后做过几十年城里的初中老师,家里藏书颇丰。姜白汉领着任明卿上门借书。老先生喜欢这个好学的小朋友,也可怜他的遭际,不但借书给他,还戴着老花镜给他上上课,从《茶花女》讲到《三国演义》。农村放学早,任明卿总是顶着夕阳走四里路去老先生家,蹭了晚饭再溜回来睡觉。姜白汉为此经常挑着地里收来的粮食,去给老先生送礼。这在姜母嘴里是“糟蹋粮食”。不幸发生在他七岁的那年。有一天傍晚,凤河村下起了大暴雨,姜白汉心神不宁。平时,任明卿都是自己走回家的,但姜白汉看这个雨势不对劲,打着伞出门接他。两个村子之间有条河,就是姜母嘴里的“泥头沟”,平时水清,可以洗衣洗菜;雨季来临却很危险,水流湍急、又因为冲刷山势而浑浊,沟渠里的石墩子被水淹掉,过桥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冲进水里去。任明卿腿脚不好,人又小小的一个,姜白汉不放心他一个人过桥。“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没有再回来。”姜母抽了一下鼻子,绝望地抬头看天,强忍住眼泪,“八点钟,俺听见有人敲门。俺想孩子他爹可总算回来了,开门一看,却是那个小畜生。他回来了,俺家汉子没回来,问他在哪儿,他跟个哑巴似的指泥头沟。俺一扇门一扇门去敲,求他们帮忙找找俺家汉子……”她摇摇头,“半个月后在山下找着的,离这里十几里地外,人都给泡烂了。”庄墨终于明白任明卿所说的他欠姜勇的债是什么了。后来的事姜母没细说。在她眼里任明卿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不配活着,没有他,姜白汉那天晚上不会出门,也不会死,自己的一生断然不会如此不幸,年纪轻轻成了寡妇。她甚至觉得任明卿是故意的。他那么沉默寡言,总是用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大人,没有一个男孩子像他这样;他身体里有妖魔鬼怪,一出生就克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亲生父亲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惊慌失措地把他送走,他的瘸腿就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