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作者:蜀七      更新:2023-06-19 05:20      字数:4915
  但是周福还有疑问:“大人,百姓耕种就能活命,他们一生都未必能离开家乡,又何必……”林渊看着他,就像看着这个时代的一小部分人。但就是这一小部分人,他们决定这百姓们的生活命运。周福虽然是个商人,不是个官,但他的思想跟这一部分是靠近的。他们都觉得百姓大字不识,每日忙碌只为饱腹,百姓们有衣穿有饭吃就够了,给了他们太多,他们反而会变得不驯。在这部分人眼里,百姓是畜生,他们对社会没什么价值,只要老老实实专注自己眼前的一亩三分地,该嫁娶时嫁娶,该生孩子时生孩子就够了,他们懂得太多,能做的太多,反而不利于社会。林渊冲周福摇头。周福吓了一跳,连忙告罪:“大人高智,哪里是小人能明白的。”有些话是解释不清的,许多问题哪怕林渊敲锣打鼓的解释,也没几个人能懂,既然解释不清楚,那索性就不解释了,他下达指令,下头的人就去做。等受教育的新一代起来了,自然就能明白了。林渊扶起周福,笑道:“那就全托付给周会长了。”周福额角的冷汗都出来了,连连点头,心里止不住地想:“南菩萨以前有这样的气势吗?”他还记得最先见到南菩萨的时候,南菩萨在他眼中心中还只是一个纯厚的青年人,举止大方,温文尔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竟有了现在的气势?离开府衙,周福走在路上,他掏出丝帕擦拭额角的汗。街上百姓熙熙攘攘,小摊贩满脸堆笑,孩童们尖笑打闹。谁能想到几年以前,这里的百姓还食不饱腹,孩子别说读书认字大部分都被卖出去了呢?王者气象啊……周福低下头,觉得自己一生的运气都在几年前的一次豪赌上了。放弃自己在异地苦心经营的家业,单枪匹马来到了高邮,为了让林渊放心,接来了自己的老父老母,兄长和兄长的家眷,以及自己的子女----她的妻子不愿意离开老家,自请下堂回了娘家,他给了她丰厚的钱粮,日后她若再嫁,这些钱粮就是她的嫁妆,也算全了夫妻一场的缘分。然后他就在高邮当地又娶了妻室,是小户人家之女,与他也算相敬如宾,虽不情深,但彼此都还尊重,他有时候出去走商,一走就是一年,妻子照顾老幼,打理内宅,自从成了会长以后才安定下来,妻子怀了孩子,近日就要生了。周福一回去,就找了自己的老仆。两人密谈了一夜,天光泛白老仆才离开。老仆姓王,都叫他王二叔,王二叔是个勤快人,做事手脚麻利,人看着老实,其实精明的不行,他第二天就带着自己的家小离开了周家,在周家门口磕了几个头,倒是引得路人侧目。毕竟在老百姓眼里,在大户人家当仆人,日子过得肯定比外头的人好。王二叔站在街头上,涕泗横流,此时就有人来问了。“王二叔,你可是犯了什么错?”王二叔摇头:“是东家待我好,见我老迈,放我为自由民。”那人又问:“离开周家,你可有住所?”王二叔又摇头:“高邮房价太高了。”百姓们七嘴八舌的赞同:“太高了!若不是有祖宅,我家定然没房子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降下来。”“王二是周府出来的,肯定有积蓄,与我等不同。”王二叔叹了口气,抬袖抹泪:“东家待我情重,可我儿娶妻,这么些年的积蓄都搭进去了。”“那可真是……”“还是去租,好歹也有个容身之所。”人们看着王二叔拖家带口的消失在街头。过了没几日,街头巷尾就有了新的谈资,人们谈论着王二新买的宅子。“青砖呢!”他们羡慕极了,“还有个大院子,院子后头还有园子。”“这得多少银子?”“百两定是有的!那片地贵得很!”“王二不是说他没钱了吗?”“你听他说,这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人家在周府当差,说不定还觉得百两不够塞牙缝呢。”“常听人说周福如何富贵,这下是真见识了。”又过几日,风气再次变了。“听说了吗?就王二那套大宅子,是贷款买的。”“甚是贷款?”“就是找朝廷借银子,每个月还上些。”“多稀奇啊,朝廷还给百姓借银子。”“说是南菩萨见百姓们买不起房,这才想出了这个法子。”“那王二买房,就是找朝廷借的钱,他自家凑了二十两,另八十两是找朝廷借的,到时候每月还四百文,还二十年,多的是给朝廷的利息。”“那他若是赖账不还呢?”“要是五个月不还,朝廷就要把房子收回去,再卖。”“这法子好,免得泼皮无赖去占便宜。”虽然百姓们津津乐道,都以为是件奇事,但竟然没一个去申请贷款的。好在这也在林渊意料之中,新华国成立以后,贷款这个概念才被人民熟知,花明天的钱,享受今天的生活,话是这么说的,但当时敢贷款的根本没几个,最多也就是大企业家或是小企业敢干,普通人不敢。人们存钱买房,存小半辈子。结果房价涨了,钱贬值了,存了小半辈子的钱买不起原本想买的房子。慢慢的,人们才开始接受贷款。这个过程用了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林渊自然也不觉得现在百姓们能很快接受这个概念。好在周福有自己的办法。百姓们发现自己周围贷款买房的人变多了。原先一家挤一个小屋的铁头去贷款,买了屋子,有厅堂主屋,还有耳室柴房,终于不用一家人挤在一个炕上睡了。还有一家妯娌,从泰州搬到高邮,只能租房子,如今也去贷了款,买了房。好像买房的人忽然变多了!大家都有房了,就自己还没有。况且那些贷了款的,也没看日子过得窘迫,一家人都能干活,买个小点的房子,地段不那么好的,也就三四十两,自家凑十两,另外二三十两找朝廷借,一个月也就还一百文左右。只要家里有两个人干活,这笔钱定然是拿的出的。不少人都开始心动了。但又不敢自家去借,就撺掇着好友亲朋一起去。所以如今有了个奇观----贷款的,那都是一窝蜂来贷,常常百十来个人一起。好像人多了,他们就更安心些。周福松了口气。他为了找那些托,可花了不少钱呢!心口都在滴血!不过他滴血也滴的高兴,要是让别人来干,他反而受不了。痛并快乐着。第84章 084人口的流动性在乱世非常强, 为了生存,人们会不停的迁移, 直到找到一个落脚点。然后继续生活, 繁衍, 工作。但人们同时也是忠诚的, 他们忠诚于自己的家, 忠诚于辛勤劳作的土地。“家”这个字, 除了家人以外,还是房子的代言词。“贷款”出来了, 人们能够买房了, 就会一直留下来。百姓才是一个城市, 乃至于一个国家的根基。林渊想了许多办法,前期甚至挖空了大户和朝廷的粮仓, 才让百姓对他有了信心。光靠税收想打平收支的难度不小, 林渊现在所收的税加在一起,只有前期投入的三分之一。但好歹有收益了, 林渊也算是不大不小的松了口气。他在高邮待了三年, 这三年时间,高邮被他变成了一个属于他的城市,规则都是他定的, 人们的生活习惯都由他来改变,林渊一边试验,一边调整方向,直到每一项举措的结局都接近他的预想。至正十六年春, 林渊离开了高邮,前往平江,百姓们沿路送行,有些人甚至拖家带口的跟在林渊的车队后面,要跟着林渊去平江,有林渊的车队在,流匪草寇不敢动他们。林渊也知道历史上张士诚就是从高邮去了平江,把平江定为首都,次年元军苗族将军打败了张士诚的兄弟张士德,张士德被押送到南京,绝食身亡。但去平江是林渊现在最好的选择。元军的苗族将军是个悲剧人物,原名杨通贯,击败张士诚后不仅升官,还被元顺帝赐名完者,他最先也是农民起义的领袖,后来受招为官,最初不过是个千户,人生最高的官衔是元帅。最后还是死了,不管他在战场上有多厉害,最后还是被逼得自缢。人们从来都是屁股决定脑袋,站在朝廷那边,就是高举正统大旗。站在义军这边,就是口喊为民请命。这世上的道理大多并非非黑即白,但大人物们在脑子里把道理转一圈,说出口的话又成了非黑即白。这次护送林渊去平江的是陈柏松,陈柏松骑马,林渊坐马车----他是不想再尝试大腿皮肉磨破的感觉了,所以他放纵自己偶尔懒惰一次。但这时候的路,都是土泥路,哪怕是曾经的官道,都是泥坑不断,坐在马车上一颠一颠,林渊被颠得直反胃,又恐拉下行程,自己在马车上独自忍耐。陈柏松还在马车旁同他说话,说得他难受至极。林渊:“……到了地方……再同你说。”他真的快吐了。陈柏松只能闭嘴,一路无比的安静的护送林渊过去。到达平江城门口的时候,林渊终于松了一口气,平江打下来不到一年,这一年时间几乎都是陈柏松在管,林渊手里的所有将领都是靠虎符管控军队,士兵们只认虎符不认人,陈柏松不知道怎么管人,所以他就把军营驻扎在平江。林渊倒觉得这是个好方法。没有太多的弯弯绕绕,就比谁的拳头大。陈柏松不管事,叫原先的小官和小吏们管,这些人面对着巨大的拳头,也不敢生出什么别的心思来,倒是乖巧的干着事,所以平江易主一年,竟然没出过什么大乱子。平江比高邮更富裕,这个富裕是体现在小民身上的,即便如今天下流民不绝,灾荒不断,但平江的百姓没有饿过肚子----不过他们的存粮也快掏空了,钱也见底了,若是再晚一些,那也说不定后面的事。与别处相比,平江不算乱,人们安居乐业,就是生活比以前辛苦了一些。平江的读书人也很多,有钱的地方就这样,人们有钱,就培养得起读书人。像是深山穷困之乡,举一族之力,培养一个读书人都捉禁见肘。林渊直接去了府衙,这里日常有人打扫,维护得很好,下人们鱼贯而入,开始按照林渊的习惯爱好装点府衙,连林渊最爱用的镇纸都带上了,灯笼罩子上的花纹也是林渊爱看的,总而言之,一天下来,府衙大变样,林渊看着这高效率,不得不承认,资本主义腐蚀人心啊,他都要被腐蚀透了。----虽然他走的不是资本主义的道路。----“张大人。”小吏追上前方人的步伐,紧跟在对方身后三步处。被称为张大人的人,原先也只是个小官,属于没人管的那种,没有实权,也没有话语权,接触不到平江的核心政治群体。如今平江落入了反贼手里,他却反而有了施展的机会。张大人冲小吏笑,他起的早,此时手里还拿着妻子亲手做的炊饼,里边是肉馅,边走边吃,勉强混个半饱,他今日可不敢吃太饱了,不然议事的时候肚子不舒畅,那可实在不雅,还有轻慢之嫌。小吏闻到炊饼的香味,馋的咽了口唾沫,他早上就干啃了一个馍馍,原本以为饱足了,闻到肉味又馋了。“不知是哪路神仙过来。”小吏吸溜了口水,有些奇怪地问,“竟叫大人们与我们都去。”哪有官员和小吏同处一室议事的道理?那也太不讲究了。张大人呵呵笑道:“高邮的南菩萨如今到我们这儿了。”小吏:“那可不得了!”他们都听说过高邮南菩萨的名号,百姓中间传的厉害。稍愚昧些的,真心实意的认为南菩萨是神仙。稍清明些的,自然知道这不过是一种手段,但清明的不会说出去。于是愚昧的就更加愚昧。子不语怪力乱神。古人中间,其实也有无神论者。但也只有熟读诗书,思想觉悟高的人才又可能成为无神论者。普通百姓是不可能的。小吏兴奋地说:“听说那南菩萨能保佑男子建功,我在家里供了神像,如今真身来了,那更得好好磕几个头。”张大人笑呵呵的,一副老好人的样子。众人皆醉我独醒有什么趣?还不如一起醉。小吏转头一瞧:“那不是郑大人吗?今天是刮的什么风,竟把大人们都刮来了。”这郑大人是出了名的滑头,正事不干,不愿意得罪人,圆滑的要命,跟以前上官贪污,他当应声虫当的挺美,后来上官倒了,去做别的事,又跟同事打成一片,把自己的事推给同事做,每天也就是去应个卯,日子过得十分轻松惬意。基本上,他是能逃就逃,说好听点是不贪图功名利禄,说难听了就是不愿意担责任,肩上承不起担子。说是佞臣?巴结上司的唯一手段就是拍马屁。说是纯臣?他又能不干就不干。郑大人这三个字一说起来,所有人都知道说的是谁,哪怕当官中间姓郑的不止他一个。张大人继续乐呵。看到小吏不解的表情,张大人才给他答疑解惑:“今日晨会,南菩萨要来。”小吏瞪大眼睛,嘴长得可以吞下一个拳头,他憋红了脸:“今日就来?我,我都没换身新衣裳!哎!我这会儿回去还赶得及吗?”张大人看着他。小吏轻轻打了一下自己的嘴:“是我又糊涂了。”所谓的晨会,是陈柏松接管平江后的新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