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作者:我是逗神      更新:2023-06-26 17:22      字数:3469
  “对,是我小闺女巧巧,今儿刚好三个月大。”王一国以前跟老三关系最铁,虽然被他坑的最惨的就是老三。可这家伙不记仇,无论怎么对他,他都照样黏在他身后。即使他去当兵好多年,他跟他之间还是像以前那样,破有默契。不见丝毫生疏。就是眼光不好,找了那么一个媳妇儿。“那我这做三爸的应该给她一个见面礼。”王一民笑着看了王晓悦几眼,随后从身上掏出一个小玉佛,准备递给他大哥。谁知道还没伸手,就被忽然冲进屋的金菱给夺了去,“这是我的,是给我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让你送给外人戴的礼物。”“菱菱,你说什么呢!这是我自己送给巧巧的礼物,跟你没关系,你把它还给我。”这小玉佛他看中了好久,是拿自己雕的木头玩意儿,跟人换的东西。不值什么钱,就是一个心意而已。没想到金菱连这个都要管,真是弄得他上不来台面,只能冷着声音,让她归还。“一民,你的不就是我的,你都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把东西送给别人,你是不是要故意气死我。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该和你一起回来。”金菱本来不想当着那些农村人的面,跟一民闹不和。可是她实在忍不了,一民竟然要把自己辛辛苦苦换来的小玉佛送给别人?凭什么,她不同意,坚决不愿让那些农村人占了一民的便宜。“我要是早知道,我也不会让你跟我一起回来。”王一民这下是真生气了,脸色比刚刚还差,看金菱的眼神很不善,好像要吃了她似的,让她微微动了动唇,有些退缩。只要王一民露出这样的表情,她就知道他发火了,脾气会差到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的地步。只好不情愿地把小玉佛还给了王一民。王一民二话没说,便让王一国赶紧收下。这是他的祝福,希望巧巧能够平安顺遂一辈子。“爹,妈,吃饭了。”徐春花和周金兰都把早饭准备好了,李华兰也把王晓悦抱给王一国,自己赶去帮忙。就剩金菱一个媳妇站在王一民身边,杵在那里,动也不动。桌上,摆着的就是一大盆包子,还有一锅土豆稀饭,里面加了一点酸菜,可以让人吃了热乎身体,顺便开胃。“一民,你先将就吃着,中午我再给你炒腊肉。”陈老太虽然最疼爱的是小女儿王美丽,但四个儿子她从未亏待过,特别是老三几年没回来,她也想,便在他还没动筷子之前,说了一句。“妈,没事,我也爱吃您蒸的大包子,您忘记了吗?”王一民没怎么理会暗自生气的金菱,直接坐到了王一国身旁,边向陈老太回话,边拿起大包子往嘴边放。只是站在饭桌前的金菱,有些赌气地瞧了几眼王一民,结果王一民硬是当做没看见。便有些泄气地拍了拍板凳,好像这样就能干净一点。这么一来,没人坐在她身边,只有她一个人坐在那里。也没人给她盛饭,全靠她自己动手。她却磨蹭了半天,见大家都吃上了,才拿起空饭碗摸了摸,看了看,很不放心地用嘴吹了一口气。第25章 情敌对情敌徐春花见状, 用手肘碰了碰李华兰, 很是看不惯地出声道:“这有些人啊!她仗着自己是城里人,以为自己了不起得很,其实往上数, 她爷爷或者祖宗那辈不知道是农民,还是臭要饭的?”真觉得自己城里长大的人,就尾巴翘上天,也不看看她是个什么货色?哪有她小姑子王美丽的十分之一漂亮,充其量就是穿得比他们好看了一些,结果真以为自己高人一等, 能处处看他们这些乡下人不顺眼。“春花,你这话说的没错,别看我现在是农村人, 但我爷爷那一辈往上全是有名的御医。”正因为这样,李华兰的妹妹李华欣才有精湛的医术, 在短短几年时间,就被调到了妇产科做主治医师。而且他们祖上好几代都虽是宫廷御医, 但弟子无数, 救了许多无辜人的性命。又因为她爷爷主动辞去御医一职,帮助抗日部队救治伤员, 所以得了一个大善人的称号, 才没有让他们被扣上成分不好的帽子。可那些世代流传的医书该藏的藏, 该毁的毁, 都没剩下什么东西。有时李华欣想拿出来翻阅一下, 都得被李满山狠狠呵斥一顿,生怕被人看见,弄得他们全家倒霉。“大嫂,那你咋瞒了我这么久了才说,不过做农村人挺好,做农村人光荣。没有我们,那些城里人吃什么,喝什么,真把自己当大爷了。不信等哪回我们撂挑子不干了,看他们吃什么?”徐春花是羡慕城里人,并不代表她就嫌弃自己是个农村人。农村多好,想吃啥种啥,而且很多城里人还是自己花钱花票买,还不一定买得到,吃得饱。“春花,你这觉悟很高,我要向你学习。”李华兰平时很少透露自己的家世,也很少和徐春花联合起来,这么针对一个人。要不是金菱看她女儿的眼神很不舒服,她才懒得跟一个眼睛长到天上的人去计较。王晓悦瞧自己妈妈和二妈你一句我一句说的她三爸脸都红了。甚至她三爸忍不住抬头,非常羞愧又抱歉地看了大家一眼,他原是好心,想带自己媳妇回老家看看爹妈,没想到她还是不给自己面子,一举一动之间全是排斥和厌恶。金菱脸色此时也泛红,不过是被气的,她怎么也没想到眼前的这些农村人,竟还理直气壮地挤兑起她这个城里人。真是恼得她想要将空饭碗往地上狠狠一摔,结果王一民像是料到了她接下来的动作,忙目光冷冷地看向金菱,倘若她再不知趣的闹起来,别怪他狠心,直接把她一个人扔在县城里的招待所,不去管她。“妈妈,这个大包子好好吃,你快吃一个吧!”他们昨天早上出发,是爸爸开车送他们来到这里,已经有一天的时间,没好好吃过饭。本来爸爸想带她去饭店吃一碗混沌,可妈妈不让,说什么外面脏得很,吃了拉肚子。然后她就吃了一天的饼干,渴得嘴皮子都破皮了,是爸爸停下车,给她要了一碗热水喝下去,才没有像妈妈那样,喝冷水喝得脸色都发白。所以,妈妈应该很饿了,应该要吃很多的东西才行。“吃吃吃,你饿死鬼投胎啊!”金菱就不明白一个两个的都那么亲农村人,一民就算了,可她生的女儿,怎么还不懂事?她是城里人,她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就不能跟她似的,离这些农村人远一点,跟他们凑什么近乎。“妈妈,你别生气,我……”王芸芸坐在老王家孙子辈那一桌,双眼泛红,有些委屈的看着金菱,想解释,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似又习惯了似的垂着头,抱紧自己的小碗,妈妈生了弟弟之后,应该是不会再喜欢她,越来越讨厌她了吧!“你叫芸芸是吧!来,往我们这里坐。”徐春花虽不待见她三丫头王晓梅,却也没像金菱那样,当着大家的面,处处冷落和责骂自己的女儿。就连不善言辞的周金兰,有时都会留下些好吃的分给她大女儿王晓芳。王芸芸一听徐春花让她坐到她和李华兰的中间,有些惊讶,又有些害羞和腼腆。她只是希冀地看了一眼自己的爸爸,她想和二妈坐在一起,她想离那个漂亮的洋娃娃近一点。王一民瞧自己的女儿,睁着大眼睛都不带眨巴地看着他,他一心软,便点了点头。金菱则是死死地盯着王芸芸,只要她敢迈开腿,往那些农村人中间坐,她就当自己没有生过这个女儿。“怕啥?亲妈不疼,我们疼。”徐春花才不管金菱那眼神多狠,她只知道这样的女人能和王一民结婚,已经是个奇迹。但恐怕不会长久,除非她自己醒悟,自己懂事。眼下,为了膈应膈应这金菱,她硬是一改往常的行为方式,非常主动地把王芸芸抱到了自己怀里。把她手里的大包子掰成了两份,随即一边看着她吃包子,一边吹了吹她小碗里的热粥。让她吃一口,喝一口,才不会噎住。“妈,你喂她,咋不喂我?”王晓梅蹬蹬的跑到徐春花跟前,气哼哼地将小嘴巴塞得鼓鼓的,像只小松鼠。“你一边儿去,你几岁,芸芸几岁,你不知道哇!”王晓梅三岁的时候,哪有王芸芸听话,整天跟在自己哥哥的身后,到处玩泥巴。身上脏得一塌糊涂,她才懒得抱在怀里喂她吃饭。再说,婆婆也看不惯一个泥猴子在他们桌上,用手抓着吃。“妈,你烂好心,人家有妈,又不是没妈。”王晓梅老被自己亲妈埋汰,母女俩都很少有和谐相处的画面。经常是几句就吵起来,关键王晓梅小小年纪,挺会能言善辩。徐春花倒还吃了不少闷亏,再者,这死丫头特喜欢向她爸和她奶奶告状。想揍她,还得找准时机,不然她溜得贼快。“那我把你送给她那样的妈,你要不要?”徐春花不好当着王芸芸的面,直说金菱的不好,只能拐弯抹角地像开玩笑般,向王晓梅问道。“不要……不要,我去吃饭了。”王晓梅摇摇头,急忙看了一眼凶巴巴,冷冰冰地金菱,觉得还是自己亲妈好,至少她还能大着胆子,反抗一下。若是换做金菱是她妈,她肯定就像村里其他孩子一样,吃不饱饭,上不了学,回家还有很多很多干不完的活儿。“二妈,我还想喝一碗粥?”王芸芸三岁之前,都是外婆帮着带,妈妈很少给她喂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