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作者:浅淡色      更新:2023-06-30 03:34      字数:4184
  但是作为大七殿下家的两个娃之一,二娃渐渐的,也变得十分出名了。谁叫他和姐姐的对比太过明显了呢!一个明明是娇娇俏俏的小女娃,却偏偏是霸道郡主范儿,从小带着一群臭小子在京都横着走,打抱不平必有她的一份儿,偏偏又武艺高强,是只能让人远观的刺玫瑰。而另一个呢,明明是个健壮聪明的小男娃,却偏偏长得花容月貌,从小就惹得一群学堂里面的小娃娃为他争风吃醋,更兼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人又聪明,可谓是远近皆知的玉公子。有这两个娃就已经足够大七殿下折腾了,他到现在还在犯愁呢?按照自家闺女这见一个揍一个的性子,恐怕是无人敢娶了,大七殿下对此没什么感觉,自家闺女香香软软当然在家最好了。可是小杏却是有些愁的。而按照自家儿子这眉眼一扫勾倒一片的性子,恐怕未及成年就要引得一众小女娃上门抢亲来了,这要是打起来,他该怎么办呢?愁呀愁……所以这第三个娃,无论如何,还是不要生了吧。只要这两个娃,就已经足够大七殿下和小杏阿娘为他们操心啦!第120章 番外三该如何形容第一次见到那个姑娘时的心情呢?心脏砰砰砰跳个不停, 脸上不自觉的发热,只是看着她红色的发绳,看着她绿色的裙边都觉得羞耻, 却怎么也舍不得移开视线。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姑娘呢?眼睛里面仿佛装满了星星, 只要轻轻的眨一眨,就能让人为她去划动银河, 采摘里面的星子,好去盈满她的眼睛。沈梧是第二天才知道, 这个姑娘, 是村里秀才的独女, 名字叫林香。秀才刚到迎柳村不久,暂且住在村中的东面,因为沈梧家旁边有个空置的老屋, 于是就暂且先住在这里,等到村中的房子盖好了,再住进去。正是鸟语花香的时节,老屋空置了许久也不见潮湿, 沈梧就这样看着隔壁进进出出,过了好一会儿,一个姑娘走出了出来。清晨的阳光甚是明媚, 小小的姑娘穿着一身绿裙子,舒展的腰肢比村头的柳条还要细嫩,发梢上面的红绳子一甩一甩,沈梧的心也跟着那发梢一甩一甩, 甩的仿佛都已经不在自己的身体里了,而是跟着那姑娘,去到了隔壁。沈梧觉得,自己可能生病了。不然怎么心脏怎么会跳的这般快,脸颊,也这般热,甚至眼睛,都不由自己了呢?院中搬家累了,正在舒展腰肢的小姑娘好像感觉到了什么,目光向这边轻轻一扫,沈梧猝不及防之下,只来得及将头低下,却忘了自己仍然扒在墙头的双手。“哈哈哈……”沈梧听到姑娘的笑声,很清脆,就像是她的人一样娇嫩的声音,让他莫名的,脸色更烧了。这就是两个人的初遇了。林秀才家没有娘子,只有他与他的女儿相依为命,沿途走了许久,才终于决定在迎柳村安顿下来。里正对此表示十足的欢迎,当知道林秀才打算在这里长住的时候就更开心了,因为这可是秀才呀!整个迎柳村里面,学识最高的就只有里正了,然而里正自己,也只是个小小的童生而已,如今一个秀才要来到他们村中,怎么能让里正不欢迎呢?而当知道林秀才是个秀才的时候,村中的人表现出了比里正还要丰沛的热情,鸡蛋、蔬果、自家采摘的野货,应有尽有,不过短短两三天,就摆满了小小的庭院。沈梧的母亲也叫他去送了点东西,不多,不过是一篮子蔬果而已,都是自家种的,并不费钱财。沈梧初时还不明所以,但是想到这样说不定可以近距离见到那个姑娘,甚至还能数一数她的睫毛,嗅一嗅她的香气,沈梧就觉得自己这一趟必须去,所以拿着篮子就出了门。然而可惜的是,沈梧并没有见到他想见到的姑娘,只是见到了并没有多少书卷气反而有点像猎户的林秀才。将篮子递了过去,沈梧有些失落的回了家,对母亲的问话也有些淡淡的,林秀才怎么样?林秀才当然就是那样呀,也没有怎样啊。过了半晌,还是按捺不住,忍不住偷偷的又去墙头瞄了瞄,正好看到窗里的一抹绿意,像是林姑娘的裙衫。沈梧眼睛亮了起来,虽然只有那一抹,连个人影都看不全,但是沈梧还是看的津津有味,若不是母亲叫他吃晚饭,想必一天都不会腻。而直到三天之后,沈梧才知道母亲那天为什么这样问。因为里正想要林秀才给村中的孩子启蒙。村中的孩子很少有识文断字的机会,一是因为家中无财,光是笔墨的费用就供不起,更别提还有束脩要交了,二则是迎柳村中就没有出过童生以上功名的文人,而若是镇上,则路远,且镇上花费不小,所以整个迎柳村,除了里正一家勉强识字之外,剩下的都是一字不识的文盲。所以当知道村中终于来了一个林秀才、并且这个秀才并不打算考举人,而是在村中长住的时候,村民们都沸腾了。一定要把这个秀才留下来,若是这个秀才肯给村中小童启蒙的话,那就更好了。所以林秀才才会那么受欢迎呀,就连母亲都让沈梧去送礼物呢!其实沈梧从没有觉得不识字有什么不好,村中的人都是这样,祖祖辈辈也过来了,他们家虽然母亲身体不是很好,在他小时也有些艰难,但是在他十岁以后,就没有这个问题了。不管是下地干活还是养鸡养鸭,沈梧都是一把好手,他人聪明学的快,就算家中田亩不多,但是几年经营下来,也足够他与母亲生活。可是现在……他遇到了那个姑娘。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他想着那个姑娘柳条一样纤细的腰肢,想着姑娘满身的斯文书卷气,第一次开始有那么点自卑。他只是庄家孩子,如同这村中每一个孩子那样,只是比起人家来,他们家里面更不殷实,也不富足,这样的他,能带给姑娘什么呢?况且,他还不识字,就连姑娘说了什么话,他恐怕都接不上口吧。即使他们从开始到现在还一句话都未曾说过。所以,当听到母亲说,希望林先生能教导村中的蒙童的时候,沈梧第一次希冀,自己可以和林秀才一起识字。那样,是不是就能够离他喜欢的姑娘近一点呢?好在,林秀才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在里正提出的时候,林秀才立刻就答应了,甚至连束脩都不要多少,基本上村中所有的家庭都可以负担。村民沸腾了,母亲也十分高兴,虽然家中存粮并不多,但是那一点点束脩还是能拿得出的,只是日子要稍稍紧一点,但是这相对于识字来说,并不算什么。对于沈母的日子稍稍紧一点,对于沈梧来说却是没办法接受的,因为沈母的紧一点,意味着自己每次只吃一半的饭,而留给沈梧全部,沈梧怎么能接受呢?但是沈母在这方面有着非同一般的执拗,沈梧想了想,还是决定上山一次。打一些野味回来换取粮食,如今正是春天,万物初生的季节,野味也足够丰足。虽然山上有些危险,但是只要小心一点,不要深入,应该还是可以的吧。沈梧就这样悄悄的瞒着母亲,拿着柴刀上了山。山路曲折,好在最近没有下雨,路并不滑,也相对好走,沈梧在刚上山不久就看到了一只野鸡,顿时心喜。对于从小就琢磨着怎么打野味赚家用的孩子来说,一只野鸡并不算难捉,所以沈梧只花了不大的力气,就将它捉住了。放在背篓里,沈梧决定下山了,一只野鸡已经足够换取一点粮食了,撑过这段日子并不难,可是就在沈梧转身的那一刹那,一只野兔忽然窜了过来。沈梧眼睛一亮,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而就在沈梧想要给这个野兔也来一刀,赚一笔家用的时候,却忽然听到野兔身后传来的粗重的喘息声。声音低沉而又粗哑,还伴着沉重而凌乱的脚步声,沈梧几乎立刻僵直了身子,随后头也不回的就往山下跑。是野猪!沈梧对自己的记忆很有信心,只要被他见过的听过的就不会忘记,而野猪的声音,正是前年有一次跟随村人一起冬猎的时候听到过的,对野猪的大力气和那双大尖牙,沈梧可谓是记忆犹新。决不能被野猪追到,他打不过这个大块头的。只是被野兔耽误那一下,到底是有些晚了。粗重的喘息就在身后,沈梧拼命地跑,也没能甩开,就在慌不择路之下撞到了树干的那一瞬间,沈梧想了很多。有辛苦把他养大的母亲,有家中还抱着窝的两只老母鸡,有护院的胭脂鹅,还有那个,刚刚搬到他隔壁,他还来不及与她说一句话的,那个小姑娘。如果自己死了,她连自己的名字恐怕都不会知道,沈梧那一刻,感觉十分不甘心。如果真的能活下来,他一定要告诉她他的名字,沈梧,这样如果有一天自己离开了,她也会记得他的。一阵疼痛袭来,沈梧感觉自己可能要死了,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野猪顶了个对穿的时候,却听到了沉重的“碰”的重物倒地的声音。沈梧来不及思索自己为什么还没死,而是用仅剩的力气飞快的爬上树,而等到目光穿过树叶的一瞬间,沈梧感觉自己仿佛看到了奇迹。因为那个据说是读书很厉害的那个秀才,居然用一杆□□刺穿了野猪?从野猪的右眼挑进去,直直的穿过了野猪的整个下颚,从脖子里面穿了出来。而刚才重物落地的震动声,就是野猪倒地的声音。沈梧呆若木鸡。林秀才在将□□□□之后,才看向树上,语气询问道:“可有受伤?我看野猪刚才撞了你一下。”面对喜欢的小姑娘的父亲,沈梧莫名的有些不好意思,他跳下树来,本想潇洒的说句“没事”,但是首先却是一个趔趄,随后趴在地上起不来了。刚才紧张的时候还没注意到,如今放松下来,后背痛的简直不能忍,沈梧的“没事”是说不出来了,一句“哎哟”就已然先出口。“伤到了哪里,是后背吗?”林秀才蹲在地上,“你且先忍着点,我仔细看看。”随后就将沈梧拎起来,外衫一扒,就看到了后背两个重重的淤点。林秀才心中一凛,沈梧还想要撑面子的站起来,保证自己男子汉的尊严,穿好衣服回家,可是林秀才不过在那瘀点上一按,沈梧就忍不住哀嚎出声。“痛!痛痛痛痛痛!”“哪种痛?感觉一下,內腑可有痛处?骨头还没断。”沈梧呲牙咧嘴,“内腑不痛。”林秀才这才松了一口气。拉了沈梧一把,林秀才一边将外衫递给他一边说道,“没什么大事,但是要疼个十几天了,回去找个大夫开点散血化瘀的药膏抹一抹,将淤血按揉开才能好。”沈梧郁闷极了,不过上个山,不止被野猪追,还被喜欢姑娘的父亲看到了自己的糗样,沈梧都要没脸见人了。而伤到了身体就更让他郁闷了,母亲那边向来是不同意他进山的,这次还是偷偷出来的,若是被母亲知道,她定要伤心难过的。而且春耕就要开始了,他的伤总要有人帮他上药,不然若是不好,春耕可怎么办呢?再加上找大夫开药还需要的银钱,沈梧感觉自己简直大亏特亏了。沈梧一瘸一拐的将自己沿途掉落的背篓捡起来,林秀才在一边看着,总觉得担心,“我扶你下山。”沈梧想说不用,但是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一时逞强的后果就是耽误几个时辰,到时候天色晚了,母亲一定会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