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作者:茂林修竹      更新:2023-07-05 20:10      字数:4894
  听他阿娘的口风,李沅觉得,最终胜出的应当是二姑娘柳云岚。这小姑娘想来是没她姐姐美貌的,但既然连神仙都遇到过,想必能给他带来不少惊喜。但不知怎么的,他竟也很在意柳家大姑娘的下落——那句“这些年不怎么听说她的消息了”,很给人一种生死不明的悬疑感。也不知宰相家那位听上去很妙的郑夫人,是怎么处置这位花容月貌的继女的。李沅琢磨了一阵子,忽的想到,韩家除了郑国夫人令狐韩氏,还有卫将军韩荐之。韩荐之之子韩皋连着两榜应举不第,已弃文从武,如今正在神策军中当差,和他略有些交情。不妨探探他的口风。第107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五)潇潇细雨中,不觉天色向晚。梢头鸦色渐浓,水塘田埂之间渐次寂寥起来。沿着消隐在轻烟薄雾中的蜿蜒小径行走,一路都荒冷得不似人间。许久之后,才终于自浅墨飞白之中看见了些榴红柿黄色。鸡鸣犬吠声遥遥传来,终于有了些烟火暖味。——这一日他们行经四处村落,三处都破败萧条,满目的野坟废屋。独这一处尚全,生气比鬼气更浓厚。满目山河残破,乍见着处安居乐业的所在,都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了。“没有门墙。”十四郎道。——步入中原之后,凡还能苟全的村落,无不壁垒高筑,门防森严,一有动静就敲锣打鼓全村戒备。匪不敢劫,兵也得忌讳三分。如此村般门户洞开而能毫发无损者,还真不多。“要投宿打探吗?”“嗯。”“这一次要变装成什么?商户和僮仆?携手同游的书生?远来投亲的兄弟?要不然扮成夫妻吧,我们还没有扮过夫妻呢。”十四郎知道她在调戏自己,却也只能红了脸颊,“别闹。”带着此等容貌的妻子投宿,自己不怕招人惦记,旁人还怕是别有深意呢。便依旧扮作一同游历的书生,敲开一处门庭不甚深,却也有高墙马厩的人家。来应门的是个六十来岁的老翁,身形佝偻,身上却有锦衣可穿。看样子是新近富裕起来的人家。十四郎言明来意之后,老人略一打量,便道,“出门在外,谁还没有不便之处?快进来吧。”便回头吩咐,“老婆子,多蒸两碗豆饭,有客来投宿了。”很奇异的,在这个兵荒马乱劫匪遍地的世道,他们敲门投宿,却极少被拒之门外。就算是家徒四壁者,也不吝给他们厚铺一床草席,收留他们歇在柴草棚下。当然,假意收留他们住宿,夜间却摸过来杀人越货的也有,却远没评书话本里说的那么多。这家算是殷实小富之家。家中并无专门的客房,便将灶房隔壁一间有炕头的小厢房收拾出来,供他们歇脚。才蒸过饭,炕上热烘烘的。两人脱了外衣铺在炕头烘干。对坐着吃豆饭。年初刚出来时,十四郎还吃不太惯乡间的饮食,如今却娴熟得如行云流水——碗上有裂?正常,不漏汤就成。菜里有虫?正常,就当加了肉。豆饭里吃出沙砾?更正常,饭里的砂怎么能叫砂,叫“会说话的”,吐砂食米就是。吃得干干净净了,便收拾好出门道谢。遇上劈柴就主动帮忙劈柴,缸里少水便主动帮忙打水……活儿干完再聊天,往往聊几句就能打开话匣子。也不知这技能究竟是跟谁学来的。这一日却出了个小插曲。打水时,十四郎发现了新鲜东西——外头盛水的褐釉粗陶大缸上,竟有一排粗大的针脚。粗看像是装饰,细看却是修补——是那水缸裂开后,打上的铁钉,用来箍住裂缝的。钉上铁钉修陶器,还能修得滴水不漏,令十四郎大开眼界,深深叹服劳动人民的手艺真是奇思妙想,深不可测啊!他这没见识的小模样逗乐了在屋檐下盘着腿编草筐的老翁。老翁推了个蒲团给他,便同他闲聊起来。原来这村子人唤“旮旯里”,虽位在中原沃土,又临近汝南这种大城,但因近郊山横水斜,地势十分破碎,只有旮旯里蜗角大的平地可耕种居住,故而人称旮旯里。早年临近村邑都看不上他们这地界。但旮旯里也有旮旯里的好处,前度蔡州叛唐,举兵过境,临近村邑被梳洗一遍,后度官军破蔡,大兵过境,临近村邑又被梳洗一遍——却都漏过了旮旯里。两度兵乱之后,仅余谁都看不上的旮旯里全须全尾,睥睨群侪。老人世居旮旯里,早年种田养不活自己,便学了些小手艺,编一些草筐草垫草鞋补足生计。这两年儿子出息了,当上朱大帅的牙帐亲兵,家里富裕起来。只他劳作惯了,闲不下来,编个草筐解闷儿。两人说话时,便有个半大小姑娘从东厢出来,踮着脚到水缸边取水。那水缸只比她矮半个头,踮起脚来也只够到缸沿。水瓢又太大了,好不容易舀起半瓢水来,连瓢带人都在晃。小姑娘太枯瘦了,云秀总觉着她随时都能折断似的。便起身扶了她一把,道,“我来盛吧。”小姑娘惊恐的抢过瓢来抱住,抬头对上云秀的面容,立刻慌乱的退了两步,抱起只盛了半瓢水的乌盆,夺路逃回屋里去。屋里传出责骂声,“让你打盆水你都打不来——你还能干什么?说话呀你,你是哑巴吗?早知道就不留下你,让你妈把你领回去!”云秀和十四郎面色都不好看。老翁清了清嗓子,道,“吵吵什么?一盆水而已,谁还打不来?”屋里便没声了。许是觉着在外客前丢了脸面,老翁面有惭色,道,“是我哪个没礼数的儿媳妇。犬子不在家,她不便出门见客……”云秀和十四郎都有些心不在焉,“适才那小姑娘是?”老翁却也没太为难,便向他们解释起小姑娘的来历——原来小姑娘的父亲是隔壁村的陶匠,进城赶集时偶尔将摊位摆在老翁草鞋摊的隔壁,虽不算熟人,却也有过几次互相照看摊位的矫情。遭逢兵乱,陶匠又瘸了腿,家境败落,前年竟一病死了。留下两个儿子,却也都挣不出饭来……便打起了卖人的主意来。卖给人牙子比卖给屠夫也强不了多少,小姑娘的娘思来想去,牵了小姑娘到他家来,又哭又跪的求他们买下。家里女人心软——恰儿媳妇又有了身孕,也确实需要帮手,就将小姑娘留下了。“我回来后还发了火——都是穷过来的,能互相帮衬的也就帮衬了,买人算什么?何况咱们这些没根没底的穷命,谁知道哪天就揭不开锅了?买了人也养不起。”老翁就叹了口气,“就找到他家,说粮食算借的,不用急着还——人还是领回去。谁承想她娘死活不肯领她回去,扔在门外就走了。也不能让她在外头冻死啊,只好把她领回来,养到现在。只是那之后她就受了惊吓。怕见人,口舌也木讷起来。偏我这儿媳是个急脾气,有时忍不住就说她几句。越说她就越怕人……”这一路上,卖儿鬻女之事他们虽没到熟视无睹的地步,却也已快要司空见惯了。毕竟比这更悲凉的事他们都已见过了。夜里吹了灯火,两人合衣躺下。十四郎在黑暗中摸到了云秀的手,轻轻握住。作者有话要说:不攒了,再攒又断了。半章,为更新而更……第108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六)这少年生就悲悯心肠,不论见过多少次,不论心里有多清醒,依旧会因众生悲苦,唯我幸免和旁观,而感到自我厌恶——不知这算不算是他的“我执”。云秀就没这种烦恼。“神仙都是怎么救世的?”十四郎问道。“神仙不救世,”云秀道,“神仙只救自己脱离苦境忍土,待开悟之后,就一个个都丢下红尘飞升去了。你见过神仙救世的吗?”十四郎道,“阿娘讲过女娲补天的故事。”“……”这论据就太狡猾了,“天塌了,我也会想办法去补的。我保证。”云秀道,过了一会儿她又说,“但我绝对不会认为,天塌地陷、生灵涂炭是我的错,更不会认为我补不好天就有罪。”黑暗中,十四郎静默无言。许久之后,才又道,“这不一样。”子夜时分,外头传来一串急缓有序的脚步声,杂着几声瓦片开裂声。云秀没睡,十四郎觉轻,都立刻警觉起来。“有人翻墙。”云秀道,说完便又听到窸窣的衣衫摩擦、树枝摇晃声。云秀记得这院子里种着一颗大柿子树,便道,“看来是顺着柿子树爬下来了。”“我出去看看。”“我跟你一起。”出门果然看到有人,却并不鬼祟,反而大大方方的活动了活动肩膀,抻了抻脖子。而后大步往东厢房去了。这人实在不像是贼,云秀和十四郎便都没轻举妄动,只披了隐身衣悄悄跟过去,先看看状况。东厢共有三间房,那人熟门熟路的进屋,推了推右手边的门。知上了门闩,抓耳挠腮一番,压低声音道,“铃铛……铃铛?”里头传来妇人戒备的询问声,“谁呀?”“……是我。”很快便有个大着肚子的妇人拢着衣服来开门,“你怎么回来了?……”又向外张望,“谁给你开的门?我怎么没听到声儿?”“我翻墙进来的——天太晚了,怕吵着你和爹娘。”“那么高的墙!你就不怕把自己摔着?都快当爹的人了,还……”“这不没事吗。倒是你,怎么自己起来了,不是买了个丫头吗,怎么不让她给你守夜……”男人嬉皮笑脸的搀着女人进屋。大半夜的,肉麻得让云秀生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夫妻间打情骂俏未尝不是一种阴阳怪气,明明爱他,却非要找个理由嗔怪他,也不知是什么毛病。她没旁听别人谈情说爱的喜好。正准备招呼十四郎回去,便见十四郎面朝南墙,面红如血,都快要将自己埋进影子里去了。——真是个没见识的纯情小少年啊。云秀心情愉悦的想。难怪怀疑他修习了法术时,景王那个小嚣张下意识就骂“野和尚”,而不是“野道士”。这种心系苍生却禁欲纯情的人设,还真有些佛门美人的意味。两人蹑手蹑脚的正要回去,忽又听到屋里的说话声,“对了……你怎么半夜回来,不是也被‘消兵’了吧?”十四郎的脚步立刻被绊住了——自他回过长安后,一直都很在意“消兵”一事。云秀心知肚明,便不催促。屋里男人问,“消什么?”“消兵啊。外头都在传呢。——三叔家石头前阵子也回来了,说是朝廷消兵,抹了他们的籍,记作战死。饷银抚恤什么的都没有,也没给个说法就撵回来——你说人活得好好儿的,怎么就算成战死了?这不是糟践人吗。”“……放心,我是牙帐亲兵,消不到我身上。”过了一会儿又问,“石头还在家吗?”“唔……三婶儿含含糊糊的,说他跟几个兄弟一道回去讨说法了。不过我听人说……他们打算‘上山’去。”“嗯……”男人静默下来。女人也想了一阵子,不知为何改了口风,“要我说,石头也是想不开。消了籍又不是活不下去。这两年三婶光田就买了十多亩,怎么还不够他们一家吃的?当兵虽来钱快,却是刀口舔血的营生,一打仗就让家人心里七上八下的。反正钱也攒下不少,消了籍不正好回头过安稳日子?何苦要上山呢。当兵好歹还是吃官粮,这要上了山,岂不是……换我是三婶,宁愿一家人齐齐整整的,不去争这口闲气。”“哪有什么安生日子过。”男人似乎在笑女人天真,“要不是我当了兵,时不时得几缗钱的赏赐,咱们家早就沦为佃户了——我也娶不到你。何时我不当兵了,家里迟早还得被人吃干榨尽。到时候咱们儿子怕穷得连媳妇儿都娶不上。”“呸,尽说不吉利的。我早就给儿子备下了。”“……你说铃铛儿?”“嗯,好歹是爹的故人,莫非你还打算买了人家闺女当丫鬟使?我和娘都商量好了。”“哎呀!”男人懊悔不及,“你怎么不先和我商量!——我现在是大帅的亲兵,前程正好。待多攒些战功,得大帅栽培,日后必能谋得一官半职。到时央个好媒人,什么样的亲事说不成?偏要给他说个穷得要饭的孤女!就他家那两个能把妹妹卖掉的畜生,能帮衬得上咱们什么?你就不想咱们儿子更上层楼?还真打算让他在田里刨一辈子土?”女人被他说得有些懵,“这么大声作甚?我又没聋——大不了就当没这回事,日后陪副嫁妆把她嫁出去。就一个两可的打算罢了,又没定下什么,看把你急的。”男人这才安静下来。大约埋怨女人不懂他的志向,闷闷的翻了个身。女人又道,“哎——起来说话呗。年初你们不是跟大帅进长安领赏了吗?回来这么久了怎么一直没听你提?没见着皇帝老爷吗?都赏了你们些什么?”“见个屁……”男人嘟嘟囔囔的,“长安那些狗娘养的,没一个干正事的。”“没见着皇上?没领着赏?”男人又大力翻了个身。“那你这一官半职……”“淮西兵又不是要饭的,朝廷不给,大帅也有法子拿。你个妇道人家,就别过问了。”房里的动静很快平息下去,两人都不再说话,大约是各自入睡了吧。十四郎悄悄的退了出去。云秀略作犹豫,抬步往厅堂尽头去。角落里有间一丈见方的小耳房,里头只一床,一桌,一泥炉,想是茶水间所改。那个名叫铃铛的沉默寡言的小姑娘正埋头躺在床上,瘦小的身体轻轻颤抖着,压抑着哭声。云秀抬手想摸一摸她的脊背,却中途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