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作者:阿语      更新:2023-07-11 02:26      字数:3264
  杨娜莎与保姆一人抱着一个娃娃。娃娃四个月了,眼睛溜溜地转,让李梦看着喜欢。“来,我抱抱。”“这孩子养得不错啊,壮实。”李梦说。“小玉能吃,阿华不喜欢吃,喂进去就吐。长得不够小玉好。”杨娜莎把儿子给李梦看。程浩凑到李梦跟前去看孙子,逗逗孙子。“小名起得不错。打算告诉父母了吗?”他问杨娜莎。“他们知道了,让我得空回去一趟。”“带两个小的回去给他们看看也好。”程浩抱小玉过去,逗逗她小手。“最多给你带三年,三年后他们得要跟着我过。”“不要。”“我不要。”程浩看杨娜莎,“你没有权利说不。”杨娜莎想把程浩怀里的小玉抢回来,想带着两个孩子走。李梦看一眼杨娜莎再看看程浩,这个时候不是她说话的时候。杨娜莎努力压制自己的举动,“先生,不如让程风再生两个。你给他挑一户好女子,让他们生一对更好不是。”“你打算让我跟谁生?”程风忍着怒气坐下。李梦讶异,“你回国了?”“三天前回来的。”程风看向杨娜莎,“为什么躲着我?你喜欢上李思文了吗?”“我不想跟你说。”杨娜莎换位置远离程风。“你不想跟我说,你想跟谁说?你为什么要卖了我送你的戒指?”程风拿着戒指质问杨娜莎。事情往严重的发展,程浩与李梦帮不上忙。“该我问你,为什么说跟我结婚又跑到别的女人的床上?”“我要的东西不多,我只想要一个能控制自己的男人。既然你不能控制你自己,那么我就去找一个能控制自己的男人。”杨娜莎把阿华抢走,放进保姆怀里。自己抱起小玉,“从一开始,我出国的时候我就想好与你断绝关系,是你怎么跑来找我说要从头开始。”“我给了你机会,是你不懂珍惜。”杨娜莎看着程浩,看着程风,“我找代孕的时候,本来就不想要程风的精子,他是私自掉换了受精卵,导致孩子与程风有血缘关系。你们要是想抢走他们,我就带他们移民永远不回来。”“呜哇……”小玉被杨娜莎勒痛。杨娜莎抱着孩子走。程浩对李梦说:“你陪杨娜莎回去,劝慰劝慰她。”“好。”骄傲一世的程风颓然坐下,脑子一片混乱,想不明白怎么就变成了这样。程浩吩咐黑子,“今晚在上海过,住程乃在上海的房子。出去时顺道让他们送一些酒上来。”“好的。”店家送上酒水,程浩给程风倒酒,“风水轮流转,当初是你不要她,现在是她不要你。”程风一口把酒干掉,“我已经不和那些女人接触了,我已经试图改了。她怎么就不信我?”“程风,控制自己的时候,还要警惕别人。不让自己钻套子,也不让别人下套子才是最安全的。”程风拿起瓶子喝,“我怎么样做她才能信?”“不要轻信任何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第114章 可怜人李梦送杨娜莎回去,“不用担心,程浩不会跟你抢的。你想啊,程乃的孩子就要出来了,到时他顾着程乃的孩子怎么会跟你抢呢?”李梦的话让杨娜莎平缓了一些。但她抱住孩子的手不松开。“你松一松手,小玉被你勒到了。”李梦叫道。杨娜莎这才意识到自己弄到了小玉。坐车回去的路上,李梦一直跟杨娜莎说带孩子的事情。“小娃娃到了一岁过后就会常常发烧,免疫系统在生成,到时你要多注意点。”“嗯。”哄孩子睡着了,李梦找杨娜莎谈谈。两人坐在沙发,李梦半靠着沙发,露出妙曼的曲线。“我想跟你说说程风的事,我希望你能听听。”“不是劝你们复合,只是说说他的故事。”杨娜莎想拒绝又忍住了。李梦见杨娜莎不出声,她就开始说:“我觉得程浩就是悲剧的源头,凡是跟着他的人都不会有好身世。”杨娜莎被逗笑了。李梦跟着笑,“你看我,我也是经历了大半生的辛酸才和程浩在一起的。”“程风的前尘往事我们不去说他,就说说你不知道的。程浩回国第二年,程风也回国,那年你们二十岁。你们正式交男女朋友,是在二十一岁的时候。你们第一次分手是二十三岁,程风和别的女人鬼混被你捉到了。从此你们之间的事情磕磕碰碰,没得安宁。”杨娜莎有些不想听下去,回想起那些就是伤心。“在你们分手之前,你妈妈来找过程风,对程风说过很多羞辱的话。其中有一句是这样的‘你不过是程浩的养子,再怎么出色还是一个打工仔。不管你做什么在我们眼里都是无用的人。’”“我妈说过这样的话?”“准确来说这句话说你爸爸说的,你妈把你爸的话转述给程风听。记得你身边的朋友吗?他们跟程风比怎么样?是不是都比程风出色?”很久以前是,程风没成为出色的设计师之前是这样。她身边的朋友轻轻松松做成一笔大生意,简简单单成为成功人士。现在不一样了,程风完全是跟他们并肩而站,甚至比那些人还要有地位。“你们中间的人没人把他当同类看,即便他是程浩的养子,也比你们低一等。一段时间后程风变了,开始疏远你,开始与各类女孩发生关系。因而你们分开了,你去美国念书,他去英国深造。”“程风第一家国内的酒店建成,你有去吗?”杨娜莎点头,“那是腊月初五,我正好在家,我去了。”她还逮住了程风,强吻了他。“那时候的程风已经在国际上扬名,他邀请了你的爸爸,你爸爸这样说:‘恭喜你成了一名出色的设计师,但请你不要再黏着我女儿。因为我很嫌弃你,嫌弃你出身,嫌弃你脏。’”“不是的,我爸爸很喜欢程风啊。他去我家爸爸都有好好跟他说话啊。”李梦把手肘放在沙发背上,用手撑着头,“是因为程浩把在美国的大半资产给了程风。”“程风去你家是不是功成名就之后?那时候程风的心已经练成了铁,给他温情他已经不需要了。要不是因为你,或许他不会登上你家门。”杨娜莎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她印象里爸爸不是这样的。“听上去很像电视剧里上演的狗血剧对不对?但它确实发生了。程浩说刺耳的污秽的语言会坏掉一个人的心智。程风的心智不够坚定,他心胸狭隘,他自卑。容易想太多,容易走偏路,从此走上了一条看似风光无限的风流路。”李梦把茶杯放下,“程风和程乃不同,程风自小有了自己的思想,人长大了思想领域扩大。他受到委屈了,就想着不要你。把你拒绝了许多年。”“我以为他不喜欢我。在美国我出了车祸,他宁愿跟别人开房,也不愿来看看我。”“那段时间我不知道,我问程乃,程乃说程风见着你就躲。躲开去找别的乐子。后面不知怎么就又回来了,或许是见不得你嫁人吧。”“这一次事情怎么说?”杨娜莎问程风与本森女儿的事。“谁知道呢!程浩都说不管他了,你没见我们一直在帮你吗?或许你们注定有缘无分。”李梦想了想说:“跟你说一个故事,一个老男人说的,他活了一百二十多岁。他说你跟程风上辈子就纠缠在一起了,程风是个穷小子,你还是富家小姐。你们相爱了,但家里人不同意,拆散了你们。程风远走他乡,你嫁入大户人家。在一次事故中,你死了。程风千里迢迢赶了回来,自杀死了。”“自杀死了?”“对啊,在你坟前呢。程风最后被扔去乱葬岗,被野狗吃了。你被迁到了其他地方,依山傍水的很富贵。”杨娜莎觉得这很荒唐,很不可信。不过她抑郁的心情消散了好些,注意力从爸爸身上转移了。“这个算八字的人准吗?”杨娜莎问。“谁知道呢。或许不准,或许准。电视剧上的不都是这样演,或许是那个老男人不知看了哪部电视剧就胡乱说的。”李梦把程浩说成老男人,她自己想想都觉得好笑。李梦再添最后一把火,“要是能找一个男人为了我死,那也是值得的。”“十一点了,我该回去了。”李梦看看手机,打算离去。杨娜莎从自己的思想里走出,“我送你出去。”“不要了,你进去看看孩子。”……李梦回到程乃在上海的别墅,程浩与程风还没回来。又等了半个小时等到了两个酒鬼,“怎么喝这么多?”程风把老爹放下,“他说要陪我喝,我还没喝醉他就醉了。”见程浩醉得不省人事,“你们喝了多少啊?”“忘记了,老爹没我多。你照顾老爹就好。”程风自己脱鞋子,扯领带,摇摇晃晃上楼去。李梦把程浩放在沙发上躺一会,去弄醒酒汤给他喝。程浩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摇头晃脑下楼,“现在几点?”“十二点半,来喝点蜂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