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吸血鬼伯爵和他的储备粮
作者:渡我以甜      更新:2022-05-07 13:40      字数:4880
  天色微晓。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一只鸽子扑腾着翅膀,越过高高的白蔷薇花墙,飞进一栋白色别墅没有关上的一扇窗户里。

  “傻子,起床了咕!”鸽子发出了这样的叫声。

  躺在床上的少年,穿着中世纪风格的百褶衬衫,身上盖着一层白色的薄被。

  他的头发是浓郁的黑,微卷,眉目清秀,略显苍白纤薄,像是长年不见阳光一样。

  尤其是那双眼,缓缓睁开以后,灰色的眸子,虽然漂亮得让人心惊,却没有丝毫的生气。

  因为他……

  其实是个远近闻名的傻子。

  安东黎像往常一样,睡醒以后,把那价值上万的丝绸被子扔在地板上,然后跳下床,狠狠的踩了几脚。

  他一边踩一边骂被子:“为什么压着我,你个傻*!”

  幺幺七瑟瑟发抖:【宿主大大,你演的好像过火了嘤,原主是小傻子,不是神经病嘤!】

  时·安东黎收去脸上的凶神恶煞,抹了把头发:“哦,这样啊。”

  时瑾黎走到镜子前,看了眼镜子里单薄瘦弱的少年,少年身高一米七不到,看起来很瘦,皮肤很白,白得像是奶油一般。

  表面上看,一点也不像个傻子。

  时瑾黎觉得这个破男神系统,审美有点单一化,每次穿越,他都是这种美少年模样的。

  而且一次比一次弱,这具身体看起来就是一个病秧子。

  时瑾黎踩着过长的裤脚,光脚走到了窗户边。

  这座别墅在繁华的市区,是一栋有着两个世纪历史的建筑,由一位银行家,花重金请知名建筑师建造。

  后来,这栋市中心的豪华别墅,由银行家的后代继承。

  时·安东黎就是那个继承了万千财产的后代。

  但当媒体爆料出这个亿万身家的继承人,其实是个智商不满十岁的傻子,整个世界为之震惊了。

  安东黎的亲戚们纷纷请媒体大肆炒作他是个傻子,故意给他举办继承遗产的发布会。

  安东黎在发布会上,把一个记者递来的话筒当成了棒棒糖,咬进了嘴里,还舔了几口。

  令人震惊的,不是他的嘴居然可以咬进一个话筒,而是,亿万财产拥有者,居然是个傻成这样的人!

  全世界都知道了安东黎傻之后,他的亲戚们就开始了财产争夺大战。

  经过几番争斗,监护人几次更换,最后,安东黎的财产由一个选房的叔叔“代为掌管”。

  但是后来,这个叔叔在拉斯维加斯赌场,把全部身家输给了一个中英德意四国混血的国际富N代——洛铭泽。

  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第一男主角,时瑾黎要攻略的人。

  洛铭泽,被英国女王授予过蔷薇伯爵的称号,在英国有着大片的私人庄园。

  在德国,他的继承的工业公司,生产出的发动机,被称为“世界心脏”。

  但洛铭泽本人却很低调,他将这些公司、土地全都卖给了别人,自己只拿股份,是真正的顶级富豪。

  而安东黎这个拖油瓶,连带这栋别墅,作为附赠品,也成了洛铭泽的私人财产。

  “我的小懒猫,起床了吗?”

  门外,响起了一道磁性而性感的男声。

  时瑾黎站在镜子前,虽然听到了声音,但却没有半点反应。

  愿主一直很怕洛铭泽。

  原因是……洛铭泽很喜欢咬他。

  时瑾黎配合的微微瑟缩起肩膀,还慢慢的往墙角挪了挪。

  穿着黑色女仆裙、系着白围裙的女佣,分成两列,站在时瑾黎的门前。

  洛铭泽走到了时瑾黎的身后。

  镜子里出现的男人,穿着一丝不苟的黑色修身燕尾服,皮鞋锃亮,身材挺拔,胸口的口袋里,放着一片红色的手绢。

  红的像人类的心脏。

  洛铭泽比时瑾黎高很多,下巴的位置正好到他的头顶,很适合把时瑾黎抱在怀里取暖。

  洛铭泽走过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时瑾黎感觉空气都冰冷了几分。

  他痴呆一般的盯着洛铭泽的脸,眼珠子都不带转一转。

  演傻子,时瑾黎很有经验。

  “小懒猫,我的脸有什么好看的,嗯?”

  洛铭泽走过来,张开双臂,从后面抱住他,动作看似温柔,却渐渐用力,时瑾黎瘦弱的身体在他的怀里,像是要被挤碎一般。

  洛铭泽低下头,在他的脖子间轻轻的蹭着,他感觉到洛铭泽冰凉的脸颊。

  他们此刻的样子,像是情人之间的爱恋一般。

  但这个动作由洛铭泽做起来,莫名其妙的就有着一种,饥饿的猎豹把自己圈养着的小羚羊抱在怀里,嗅着食物鲜活的味道解解馋的错觉。

  洛铭泽沉醉一般的抱着时瑾黎,闻着他身上的香气。

  表情沉醉,嘴唇微微翕动,伴随着几不可见的吞咽的动作,似乎在回味着什么一样。

  看起来,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这是洛铭泽给时瑾黎的第一个印象。

  时瑾黎心里有点慌。

  这次要攻略的到底是个什么牌子的变态?

  不会是个食人魔吧!

  时瑾黎抖得更厉害了,几次用力,才咬紧牙齿,没让它们上下打架。

  镜子里的洛铭泽,明明有着一张英俊而温柔的脸,混血的特质在他的脸上完美的呈现出一种风流多情的韵致,眉眼深邃,蓝色的眸子,像是爱琴海多情而温柔的波浪。

  就连微微勾起的薄唇,也如同午夜的荆棘玫瑰,美得让人仰视,却又畏惧这骄傲的锋芒。

  时瑾黎就这么被抱在怀里,洛铭泽的嘴唇每一次有意无意的碰到他脖子处的动脉血管,都让他浑身一阵颤抖。

  而洛铭泽却十分享受他这样的反应。

  他的缓缓的,一个细节也不放过的,欣赏着时瑾黎的畏惧、颤抖和呼吸的加速。

  欣赏了好一会儿,洛铭泽才对镜子里的时瑾黎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声线慵懒的说:“小懒猫,通知你一个好消息。”

  他的拥抱也轻了一些。

  时瑾黎忍受了半日,终于有了一丝丝的缓解。

  他看向洛铭泽,痴呆的眼神中露出几分不解。

  原主虽然傻,但基本的人话还是能听懂,不过,他的反应比较迟钝,胆小、怯弱,交流速度缓慢。

  洛铭泽的语气有几分兴奋,但却说的慢条斯理:“我跟你订婚,好不好?”

  时瑾黎表面上没有反应。

  但是他的内心却在澎湃!

  订婚……

  这剧情TMD是怎么发展的?他们明明才认识一年,虽然洛铭泽圈养了原主,确实有把原主留在身边当个小玩意儿的意思。

  但是,这跟订婚,也差了十万八千里吧?

  时瑾黎再次确认了一下好感度,明明是零。

  不过,时瑾黎现在是个傻子,就算是有问题也不能提。

  他只好说:“我饿。”

  洛铭泽幽幽的目光盯着他的脸,道:“正好,我也饿了。”

  说完,就扯开了时瑾黎的上衣,扔到了一边。

  少年单薄身躯很瘦,肤色白得像牛奶一样……

  他惊慌失措的往后退了一步。

  时瑾黎真的看到了洛铭泽在咽口水。

  他的喉结上下滚动,虽然面部肌肉没动,但是这里的反应却骗不了人!

  不知道洛铭泽什么意思,说话就说话,脱什么衣服?

  时瑾黎原本以为洛铭泽要来吃他的肉了,但洛铭泽只是转过身,在他的衣柜里挑了一件衣服出来。

  那是一件暗红色的丝绸衬衫,袖口是波浪状的,样式有几分花哨。

  洛铭泽走过来,亲自帮他穿衣服。

  “小懒猫,抬手。”

  时瑾黎这才想起来,原主不会自己穿衣服。

  每次都是洛铭泽或者女佣来帮他。

  时瑾黎一颗心缓缓落下,原来不是要吃他的肉。

  这个洛铭泽真是有病病!一惊一乍的。

  等他攻略了这个危险又骄傲的男人之后,一定要洛铭泽跪下来亲吻他的脚后跟!

  时瑾黎:哼!

  并不知道他心理活动的洛铭泽,替时瑾黎穿上衬衫,动作温柔细致。

  他的眼神十分专注,手掌贴在时瑾黎的腰上,缓缓向上。

  像极了厨师抚摸自己刚刚选购回来的新鲜食材……先轻轻的按摩,再撒上白糖提鲜。

  时瑾黎想哭。

  洛铭泽的手掌最终在他脖

  他分明看见,洛铭泽的眼神里,又出现了那种像是很饥饿的目光。

  不是饥渴,是明晃晃的饥饿……

  时瑾黎:艹,幺幺七,这次的第一男主是不是有病啊!

  没病也是个疯子!

  幺幺七:【嘤。】

  它只是个系统,主神的趣味他不懂。

  洛铭泽替时瑾黎穿完衣服,道:“好了,跟我一起去吃饭。”

  说着,就牵住时瑾黎的手。

  时瑾黎低头,看了眼洛铭泽的手指。

  洛铭泽的皮肤太白了,他的白是像牛奶,而洛铭泽的白,却像是玻璃,白到几乎透明。

  那骨节分明的手,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怪异。

  尤其是指甲……

  指甲是淡淡的黑色,哑光质地,像是蒙了一层纱。

  难道洛铭泽有灰指甲?

  时瑾黎郁闷的想着。

  别墅的每一个角落,都透着一股子奢侈,时瑾黎记得这栋屋子以前摆满了艺术品,一个走廊就仿佛是艺术馆,挂满了价值百万的油画,就连给宠物狗吃饭的瓷碗,都有着不小的来头。

  不过,自从洛铭泽搬过来以后,他就把那些华丽且金光闪闪的艺术品放进了仓库,整个屋子的格调瞬间变得沉闷。

  红色的地板、单调的墙壁,还好洛铭泽没有把那些古老的金棕色调的墙纸给撕了。

  一楼很空阔,主厅里有一张长达数米的大桌餐桌,落地玻璃窗有点老旧了,光线不能完全照进来。

  而另一面墙上,则挂着一副巨大的大天使半身像。

  时瑾黎走到餐桌前,抬头看着画里的天使。

  油画里的大天使有三对翅膀,他穿着白色衬衫,神色忧郁,目光看着遥远的方向。

  而他的心脏处,鲜血汨汨流出。

  时瑾黎吓了一跳,这幅画太生动了,好像真的有血在往外淌一样。

  洛铭泽坐在了首座。

  时瑾黎在他下首坐下。

  他们的面前,摆着两个银质的餐盘,盖着拱形的盖子。

  面无表情的女佣走过来,替时瑾黎掀开盖子。

  是一份墨鱼汁意面,搭配充足的肉类、蛋类和蔬菜。

  看着还算可口。

  时瑾黎拿起刀叉,卷起面条,正打算尝一口。

  他眼睛的余光,瞥到了洛铭泽的盘子。

  盘子里是一堆黏糊糊的鲜红色固体,看起来像是果冻,但比果冻要稀一些。

  鲜红色,固体。

  时瑾黎有些震惊。

  这一盘东西,好像血冻……

  他亲眼看着洛铭泽优雅的拿起勺子,挖了这红色的固体,放进了嘴里。

  动作、神情,就连吞咽,都充满了优雅和贵族的气质。

  吃了几口之后,洛铭泽用餐巾擦了擦嘴。

  女佣又端上来一盘食物。

  打开之后……是一块血淋淋的牛肉。

  时瑾黎已经尽量不去看那块肉了,但他还是没了吃饭的胃口。

  这一幕……简直恐怖。

  时瑾黎:呕。

  时瑾黎胃里一阵翻滚,就连拿刀叉的手,也微微颤抖。

  洛铭泽只吃了几口,就皱了皱眉,似乎是嫌弃食物的味道,放下了刀叉。

  女佣再端上他的餐后饮料。

  一杯红色的……不知名液体。

  时瑾黎放下刀叉,实在吃不下去了。

  这一幕,倒让洛铭泽疑惑。

  平时这个小傻子,不管看他吃什么,都没有半点反应,还傻乎乎的要尝一尝。

  洛铭泽当然是拒绝。

  他的食物,对人类来说,可不是什么美味的东西。

  但今天,小傻子的行为似乎有点有趣了。

  洛铭泽端着杯子,看向时瑾黎,挑眉问道:“怎么,饭菜不合胃口?”

  时瑾黎捏紧了手指。

  这个男人真的可怕!

  洛铭泽走到时瑾黎身边,坐了下来。

  他拿起叉子,给时瑾黎卷了一口面,喂到他嘴边。

  “张嘴,吃进去。”

  时瑾黎忍着想吐的感觉,只好微微咬进去一点。

  洛铭泽满意的看着他把食物吞了下去。

  他的小懒猫,不可以挑食,要多吃点。

  这样,才能养得白白胖胖,血脂比例良好、糖分充足、肉质嫩滑……

  洛铭泽微微勾起了嘴角。

  他又感觉到了一阵饥饿,这股饥饿的感觉几乎要撕烂他的耐心。

  刚刚的那些食物,简直腥臭不堪。

  哪里比得上他的小懒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