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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锦瑟五十弦      更新:2022-05-14 03:12      字数:2218
  洛风华眨眨眼,咬了一口糖葫芦,道:“齐公子真是太客气,我的那手字,都要让人看不懂的。”

  齐墨明显能感觉到出去了一趟的洛风华似乎开心了不少,当下不知道心中是个什么滋味,道:“不如我和姑娘分别写一副对联?”

  洛风华不太懂这波操作,这家店背后的主人是齐墨,无论怎么看,店家都会选齐墨的那副的吧?她写不写有什么意思吗?

  齐墨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圆话道:“姑娘写的那副可以贴到姑娘房间的门口。”

  掌柜的也赶紧道:“厨房后门也都可以。”随即发现说的有些不太妥帖,赶紧改口道:“姑娘,我不是那意思……”

  洛风华并不介意,点头道:“好呀,贴在我的门口就好。”

  店家的意思自然是想齐墨写副对联挂大门上,人家的纸笔,洛风华不会喧宾夺主,就请齐墨先写。

  齐墨也知道这一点,不推辞,拿过笔,在展开的红纸写到:绿竹别其三分景,红梅正报万家春。横批:春回大地。(来自百度)

  意象颜色不错,听起来也很吉祥。

  齐墨的字大约就是比一般人好些的水平,挑不到亮眼的地方,也没有太大不好的地方,作为一个北夷人,能做到这样就很好了,更何况人家求的是一个主子的恩惠,得到这样的一副对联自然就很欢喜。

  过年,就是为了开心嘛。

  又不是评判字好坏的比赛,还要比个高下不成。

  齐墨对洛风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洛风华把冰糖葫芦咬着,一手挽着袖子,一手拿起笔,蘸了墨,红纸看上去喜气洋洋的,她心念一动,写到: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轻狂。(李商隐《无题》)

  冰糖葫芦咬在口中久了,酸气就翻上来了,牙齿和舌头有些不好受。

  洛风华暂时把笔放下,把手空了出来,拿着冰糖葫芦又咬了一口,吃到口中就好了不少。

  齐墨暂时没看洛风华写的是什么,只把横批的纸放在她跟前,道:“还没有写横批呢。”

  写什么呢?

  本来就是一首诗的末句,添个什么好呢?

  洛风华认真道:“锦瑟五十怎么样?”

  齐墨同样认真道:“你不觉得少了一个‘弦’吗?而且恕在下直言,这听起来实在并不如何。”

  “这样啊,”洛风华重新把糖葫芦咬回嘴里,刷刷地写下四个字:“一念繁花。”

  相思无益,情思惆怅。

  怀抱着一腔执着辗转徘徊,反反复复,愿岁月回首之际,一念之间,总还是能开出繁花无限,印在眉端,且共白首。

  见洛风华写完了,旁边的人也凑过来看。

  “还是咱们公子写得好。”

  有心直口快的人,竟是就这么说了出来。

  齐墨的字写得清楚,他们至少还能看个大概,但洛风华的字几乎就像鬼画符一样,从上连到了下,龙飞凤舞地,连个形状都分辨不出,他们自然认为齐墨写得好。

  孟古拉立刻制止道:“休要多言。”

  那人也知道不该这样说,摸摸鼻子就住嘴了。

  写对联本来就是端端正正地才好看,而且个人的审美也不一样,洛风华不觉得那人说错了什么,自然不生气,捧着自己的对联吹了吹墨迹,觉得还是很高兴的。

  齐墨把洛风华对联的内容勉强辨认了出来,道:“这是什么意思?”

  洛风华这才想起齐墨好像若有若无地对自己表达过好感,她一时忘情,竟是忘了可能让齐墨误会这茬了,咬着最后一颗糖葫芦,含糊道:“大约就是岁月静好的意思吧。”

  相思无益的惆怅轻狂还能变成岁月静好吗?

  当然……不能。

  只能说这种痴情是得到回应的了,所以才能变成两情相悦的静好。

  这样不论齐墨知不知道这副对联的意思,都能明白她的意思。

  店家已经拿着浆糊把齐墨写的对联贴到了大门外,于是门前也多了一分年节的气氛,店家的脸上喜气洋洋的,看上去格外开心。

  洛风华于是就丢了口中吃完了的冰糖葫芦的签子,向店家借了剩下的浆糊,去贴自己的对联。

  对联有些长,孟古拉主动道:“姑娘,我帮你拿上去吧。”

  洛风华点头道:“这样就多谢了。”

  对联晾干了,翻过来涂上一层浆糊,再从屋子里头搬出凳子,洛风华摇摇晃晃地踩上去,孟古拉在旁边道:“姑娘可要在下帮忙?”

  洛风华摇头道:“这个我自己来,烦请先生把对联递给我。”

  “直道相思了无益”在右,“未妨惆怅是清狂”在左,上面再贴个“一念繁花”,这对联可谓是很不伦不类了,过年都不见得有多喜庆吉利。

  洛风华再把对联一点点地从上往下抚平了,确保严丝合缝,很小心珍惜的模样。

  孟古拉在旁边道:“姑娘这写得还真不如我家公子。”

  洛风华“哦”了一声,并不在意。

  孟古拉见洛风华并不表现得生气,自己到是有了两分气:“姑娘的书法底蕴比我家公子深厚,听见在下这么说就不生气吗?”

  洛风华只是端详着自己的对联,回答得很是敷衍:“后来居上,正常的。”

  孟古拉:“……”他又不是说齐墨后来者居上,写得比洛风华好!

  事实上,洛风华光是拿笔的姿势一亮出来,孟古拉就知道齐墨写得肯定不如洛风华,而写出来的效果也确实如此,齐墨的端端正正,明白清楚,挺多是没有错处而已,而洛风华的字就几乎能被称作书法了,起笔转合很见得几分风骨。

  孟古拉只能道:“姑娘的字比我家的公子好,但这毕竟是对联,看得又不仅是字,更有意象,在意象上头,姑娘就差了很多。”

  洛风华放下整理对联的手,有些生气了。

  这是个来找茬的,是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