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九 葵丘之盟(二)
作者:云垂天地间      更新:2022-06-01 01:03      字数:2025
  秋天出席第二次葵丘之会的、除了上次参会的国家以外,晋国也被列入参会名单。此时的晋献公已经是个重病缠身的老头子。

  那个老暴君接到“邀请”之后心里十分恼怒,他说:“诸侯大会是个什么玩意?齐小白又有什么资格对寡人发号施令?寡人灭掉的国家比要参会的还多,寡人还需要看齐小白的脸色行事吗?不服就让齐国人把军队开过太行山吧!”

  荀息劝道:“臣当然相信君侯会战胜来犯之敌,但齐侯绝不会发兵攻晋——因为他们不是晋国的敌人。晋国被崇山大河禁锢在此,唯有越过太行山才能发展壮大,不与中原诸侯交流,我国将无法向东迈出一步。此时正是与中原国家进行交流的好机会,君侯还是去参会吧!”

  于是晋献公不得不收敛起凶暴的脾气,拖着病体,走走歇歇,缓慢地向葵丘行进。

  本次葵丘大会是齐桓公有生之年最后一次召集诸侯大会;这次大会也算是对齐桓公对其一生取得伟大功绩的总结之会。周公再次以王室观察员身份出席了会议。

  在仪式上,齐桓公从齐太公偶遇文王开始追述,谈到太公辅助武王翦商、平定三监叛乱、征服东夷、接受召公赐命的显赫功业;然后又谈起齐国历代君主匡正王室、征讨不庭的杰出功绩;接着话锋一转,说起平王东迁、夷狄皆叛、荆楚崛起、诸侯不睦、兄弟不和,以至于烽烟四起、天下大乱。

  然而就在此时,他齐桓公大叔横空出世,主动替周天子承担起号令诸侯、救危存亡、征伐戎狄的重任。在他的领导下,华夏诸侯将山戎赶进大漠,把燕国从困境中解救出来;在他的领导下,本已灭亡的卫、邢得以复国,赤狄不敢出太行山一步;在他的领导下,荆楚不敢越过汉水,并重新向王室进贡。

  但是,他从未把这些功业算在自己头上,也没有从天子、从诸侯那里要求过什么,他现在的地位是由于上天的赞助、天子的认可、诸侯的拥戴才得到的。

  说完以上的话,他就宣布仪式开始,侍者把一头捆得动弹不得的青牛抬上祭坛。齐桓公站在祭坛前,诸侯们分列在他身后。

  齐桓公接着说:“承蒙上天赞助,寡人得以主持今天的盟会。寡人以上天的名义发五命:一命诛不孝之人,不得废嫡立庶,不得以妾为妻;再命尊尚贤人,培育贤才,明彰美德者;三命敬孝老耄,慈爱幼小,不要忘记宾旅友朋;四命官职不得世袭,不要使官员人浮于事,举士必得贤人,不得专杀大臣;五命不得曲解王命专设私防,不得设置贸易壁垒使往来不通,不得以私恩封赏臣子而不告盟主。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有渝此盟,无克祚国,不应有后。”

  仪式并没有像通常那样宰杀牺牲,也没有举行歃血仪式,齐桓公只是把盟书放在牺牲身上,诸侯们齐声附和几句,仪式就算完成了。

  周公在观摩过程中一直沉着脸,在仪式后的情绪也显得非常低落——他觉得齐桓公已经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了。周公在晚宴上只草草喝了几杯就找了个借口退席了。第二天清晨他便率团匆匆赶回王城,甚至没有向诸侯们辞行。

  周公在回国的路上竟然遇到晋献公。那个西方老牛仔尽管行动十分困难,但还是拒绝侍从的扶助、一个人走下车与周公见面。双方举行了简单的露天餐会,席间两人聊起葵丘之盟的情况,周公把盟书展示给进献公看。

  晋献公越看越紧张,因为“杀嫡立庶,以妾为妻”这些罪名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献公于是问周公,这次参会自己会不会受到羞辱,晋国能不能遭到惩罚。

  周公说:“如果您不参会就不用担心。齐侯夺天下人之利结交列侯权贵,窃天下人之功为自己的功劳,盗取盟主的虚名。他玩弄诸侯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凌驾在天子之上,以上天的名义发布命令!齐侯不务德行而到处发动战争,所以北伐山戎,南伐荆楚,西面举行了葵丘之会,向东会讨伐哪国还未可知,但不会向西用兵了。齐侯的行径会给自己招来祸乱,现在您的责任是保持国内稳定,不要屈尊赴会了。”

  晋献公如释重负,他说:“寡人已老,太子年少。寡人惧怕内忧未解外患又至;寡人现在放心了,晋国不会遭受外患了。”他谢过周公,吃完午餐便调转车头回国了。

  周公对御手说:“晋侯恐怕要不久于人世了。晋国有霍太山为城,汾水、黄河为池,西北有戎狄护卫,国土面积广大。晋人如果能够去除不合道义的行为,以其强大的国家实力,还有什么可以惧怕的呢?

  “晋侯不去考量天下的形势、诸侯强弱和齐侯的德行,却以一个弱者的身份轻率地踏上旅途,这就是丧失心智了。丧失心智的人没有能活太长时间的。”

  这位周公真是个难以捉摸的人。他在周惠王的授意下,在首止之会上分裂华夏联盟,因此得罪了太子郑和齐桓公,以至于每个人都把他当成王子带和惠后的同党。

  但是周惠王驾崩后,他却一反先前的形象,在王子带最有可能加冕的时候,顶住惠后的强大压力、全力支持太子郑,他的表现又使人们知道自己判断错了。

  之后周公因为新王的宠信又得到了齐桓公的重视,但是他却再次拆了齐桓公的台、在葵丘之会上劝退了晋献公。不过管仲倒是非常精辟地道出了其中的原因:“利之所在,即情之所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