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1章 坚守
作者:蜡笔疯叔      更新:2022-04-29 12:18      字数:2852
  鞑子骑兵嚣张驰骋,铁蹄扬起沙尘,从遥远的北方滚滚而来。

  长河弯曲,落日好似烧红的烙铁,坠入薄云,飞霞掠远,红彤彤一大片,仿佛血染红了天空。

  孤城中狼烟不绝,扶摇参天。

  神策安西军第七团,死守酒泉城三十八日。

  血淋满了城墙。

  天城一色。

  ——

  敌军又一轮进攻被击退。

  陈牧背靠着城墙大口喘着气。

  这一战打得太惨。

  瘫坐城头,满眼都是战友的尸体。

  横七竖八,叠股枕臂。

  活下来的士兵疲惫不堪,有的躺在战友尸体旁边就睡着了,有的脸上还挂着泪痕。

  伤病号颓废地靠在垛口后面,忍着剧痛,不时发出呻吟声。

  有的人经过一场血战后精神崩溃,疯了,一边走,一边笑,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无论别人怎么喊他,他也不回应。

  疯子突然倒地。

  他可能再也起不来了。

  三营临时都尉典效忠把陌刀放在一边,双手把在女墙垛口上,继续盯着敌人败退的方向。

  这时一名百夫长走了过来,百夫长的左手只剩下两根手指,绑着绷带,依然鲜血淋漓。他哭腔道:

  “典都尉,咱们撤吧,援军不会来了!”

  典效忠回过头来看了看自己的兵,包括这名百夫长还剩下十七个,他们的目光有些怪异。

  在抵抗这次冲锋之前,这名百夫长就曾私下找典效忠念叨,说自己家里有父母,媳妇刚怀了孕,他不想死。又说就算我们守住,其它城门也守不住,不如现在趁乱逃掉算了。

  当时典效忠训斥他一顿,他也没说什么。

  他在这次战斗中的表现其实还算不错,并且最终活了下来。

  可是现在,他竟让当着大伙的面说这些。

  “要走,你就走吧。”典效忠声音嘶哑:“在其它城门失守之前,我典效忠绝不会主动离开阵地。”

  百夫长跪到地上,给典效忠磕头,随后站起身,扭头便走。

  一支箭从百夫长脑后刺入,从眼眶扎出,百夫长的身体一挺,随后软塌塌地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就发生在陈牧的眼前,眼瞅着百夫长的尸体倒下。

  再看典效忠的脸,硬汉的脸在抽搐。

  “你有父母,别人就没有父母吗?你有孩子,死去的那些弟兄,有多少连女人还没碰过。”典效忠举弩高呼:“再有言退者,如是惩之!”

  还剩下十六个人,默默低下头。

  这时陈牧的心里很乱。

  他本不是这个年代的人,可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就魂穿到这个受伤昏迷的大头兵身上。巧的是,他叫陈牧,大头兵也叫陈牧。

  穿越之前,他辛苦半生创建的商业帝国轰然倒塌,在无数股民的诅咒声中,他只感觉心脏一缩,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印象了。直到现在,他还因为没能亮出杀手锏而感到隐隐不甘。只要他亮出底牌,一套组合拳下去,就可以把竞争对手置于死地,从而挽救股市,在商业战场的废墟上重建他的商业帝国。可惜,他没有那个机会了。

  穿越之后,毫无冷兵器战斗经验的他,经过多次激烈搏杀,还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一个奇迹。

  他在一个月前苏醒,刚从病床上坐起来,就被拽到城头上。

  当时正在打仗,箭矢在眼前横飞,受伤的士兵惨叫着在地上打滚,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不知所措间,他发现一名老兵很是圆活。

  老兵名叫张有田,一条腿稍微有点瘸,大家都叫他张瘸子。他这种身体状况,肯定算不上精兵,随时都有可能被军队淘汰。但他真的很机灵,应对各种状况都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是补缺查漏见机行事的好手。

  最关键的,他总能让自己忙活着,却不落入险境。

  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陈牧决定,就跟着他干了。

  他扛木头,陈牧就跟着扛木头,他抬石头陈牧就跟着抬石头。敌军撤了,如果留下尸体,他坐着吊框下去翻尸体,陈牧也战战兢兢跟着去翻。

  偶尔弄到些银子、铜板、胡饼、肉干,还令陈牧感觉到一丝小确幸。如果没捞到这些,抱着一捆箭矢回去,也算没白下来一趟。当然,白下去一趟,非挨骂不可,鹰视狼顾的典都尉逮住机会就咆哮一声:咱们三营不养废物!

  有一次陈牧正“全情投入”地翻一个敌军军官的尸体,“死人”却突然活过来了。

  陈牧一刀刺过去,那军官喉咙喷血,挣扎几下才停下来。

  这次死透了。

  翻出军官的腰牌,上面全是弯弯曲曲的楔形文字,陈牧看不懂,拿回去给大伙看,这才知道那军官的级别相当于梁军都尉。

  那百夫长的尸体需要处理。

  这次没等张瘸子动手,陈牧就站了起来,一手抓住百夫长的胳膊,一手抓住脚腕,背过去斜肩一扯,就把尸体扛在了背上,一抖,又把尸体颠到了肩头。

  尸体扛多了,这套动作已经熟练。

  这时身后传来典效忠的声音:

  “把他扒了,他的铠甲给你穿。他的尸体也不要放在兄弟们的旁边,给我丢到城下去。”

  典效忠提高嗓门:“逃兵!就应该是这个下场!”

  既然不用扛下去,干脆就地处理。

  箭,已经拔不出来,只能把他的头盔硬扯下来。

  对于从来没穿过制式铁甲的新兵来说,拆卸铠甲还真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儿。

  各种扣子都藏在甲片的下面,绑得像粽子似的,一时间都不知道应该先解哪个扣子好。

  陈牧摸索着拆卸,一样一样来,逐渐找到了窍门。

  护项、护肩、胸甲、背甲、束甲绦、护腹甲、双代扣皮带、缺胯袍、大口裤、胫甲,皮靴,最后连里衣里裤一件不剩全扒干净。

  扭头看了看典效忠,他面无表情。

  陈牧把白条鸡似的百夫长丢下城墙,听到“噗”的一声闷响。

  蹲下来,继续整理那些遗物。

  银钱上交典都尉,盔甲什么的就留给自己。

  毕竟人家也是个百夫长,盔甲比普通小兵的皮甲强了不知多少倍。守城战中,盔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给自己增加了几条命。

  当陈牧整理盔甲的时候,不经意间瞟了几眼身边的人,在他们的目光中,看到了些许羡慕,又或者说是嫉妒。

  陈牧心中窃喜:“一个营只有三个百夫长,另外两个还没死呢,他们眼馋也捞不着。”

  把头盔整理一下,戴在头上,立刻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汗腥味。

  这个头盔原来的主人,刚刚被人射穿了脑袋,皮革上还留了一些血渍。

  味道更浓了些。

  戴好头盔,又开始翻这些铠甲零碎,竟然不知道先穿哪个好。

  “来,我帮你穿。”

  张瘸子笑嘻嘻地走过来,一边帮陈牧穿搭铠甲,一边说:

  “小子,这一个月来,你表现越来越好。更可贵的是你还认字。典都尉看上你了,让你穿百夫长的甲。这次战斗结束,如果你还有命的话,你小子就是二队百夫长了。恭喜你呀。”

  陈牧苦笑:“恐怕熬不过今夜了。我也就是穿这一次,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卸甲的机会。”

  张瘸子安慰口气:“我打了大半辈子仗,多少次都是眼瞅着不行,援军杀到了。”

  陈牧扭头看了看张瘸子,在他低垂的眼角里,看到一抹掩饰不住的悲伤。

  他今年五十二岁,两鬓已泛起白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