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赤奴惊魂(2)
作者:安安      更新:2022-04-30 12:58      字数:5754
  “胭脂,你这是想独自进城取存银?”燕陌明白她的意思后,脸顿时黑下来,很不赞同地道。明知有危险,还偏偏不让他同行,独自去承担,她当他是什么人?他不要再做七年前那个不负责任的自己,他要她幸福地、安安全全地与他一齐回到廊、沧之城。

  就知道他会生气,胭脂叹息一声,解释道:“殿下身上担着江山社稷。你应该知道这副担子有多重。一路上,百姓疾苦,你已看在眼里,孰重孰轻你心里要有杆称。”

  “我已经不是七年前的我,我也知道自己的安全对雾烈意味着什么。但是,我更清楚你的安全对我意味着什么?我自信武艺不输于你,自信可以与你共同进退。”他不想让自己喜欢的女子独自面临危险,他害怕她像母亲和十二皇弟一样离开自己。

  见他不允,胭脂有些恼,大声呵斥道:“我说不能去你就不能去。”

  如此严厉的话一出口,燕陌立即陷入沉默。他早就知道她是性格果敢的女子,向来不允许别人反驳她认为正确的事情。

  “我在燕康的棺椁前发过誓,一定要将你安全带回雾烈。”留下这一句,胭脂纵马朝前,头也不回。

  留在原地的燕陌仰头望望暗黑的天空,再望望胭脂去的方向,心思极度复杂。十二皇弟,你在吗?你的胭脂是多么令人心疼的女子哟!

  跨过护城河,临进城门时,胭脂戴上黑纱制的摭帽。由于天黑,加上天气煞是寒冷,偌大的赤奴城城门,虽灯影晃动,仍显得幽暗,守城的士兵却三五成群地聚在火堆前闲聊、饮酒、吃食。

  胭脂来时经过赤奴,已打听好了,这里的驻军只有两万,由苍隐名将蒙姜管辖。刺杀团一路追击,这个时候的赤奴城门处城虽大刺刺地贴着通缉令,守备检查居然如此松散,不用动脑筋都想得道,肯定有鬼。而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们故意如此,想要瓮中捉鳖。想到这里,胭脂驾马直奔城门,一点也不惧怕。

  清亮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两三个值夜士兵懒洋洋地站了起来,立在围栅处,以带鞘的大刀朝马上的胭脂一指,“什么人?进城意欲何为?把帽子摘下来。”

  胭脂银铃般地笑起来,摘下摭帽,取了头上竹钗,长发顺溜溜地滑下,挡去大半颜面,道:“官爷,天色太晚,进城住店。怎么,官爷把我当作通缉犯了?”

  “姑娘还是习武之人哪?”一个值夜的士兵指着她的剑道。

  “年年战乱,习武防身。”胭脂对答如流,心里清楚面前的士兵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就是认出她也不会抓她。因为他们的目标是燕陌,只要没见到燕陌,他们便不会轻易动手。

  果不其然,另一个士兵用肘部撞了一下问话的士兵,“李三,她一个姑娘家,进城就进城呗!赶紧的,让她进去得了,这边儿还等着你喝酒呢!别磨蹭了。”

  那个士兵听完,觉得有道理,推开半人高的围栅,放胭脂进城。

  顺利进城的胭脂一刻也不得耽搁,从西大街直走过了两个路口,往右一转,穿过两个酒肆以及一家灯红影绿的青楼,进入一条狭长的街道,再往左转,发现身后没有追兵后,才又直走一阵,沿着光雾弥漫的街道,直奔‘西城钱庄’。

  因为天已全黑,满城尽是萧条之色。时下正值钱庄关门之际,一个小伙计正将高厚的木板卡进门槽,准备打烊。

  “小伙计,掌柜的在吗?”将马拴在打马桩上,胭脂背剑走向小伙计。

  那小伙计见了她,楞了楞,“掌柜的……在,在!姑娘这是要……”

  在就好,不等他说完,胭脂已经旋风般地闪进门,见大半月前所见的掌柜正埋头理账薄,道:“掌柜的,我来取我存的银两。”

  “姑……姑娘!”那掌柜见了她,显得很惊讶,然后赶忙从柜台里取出一大包银子,双手递给她:“银子已经准备好。”

  他怎么知道她会来?胭脂一脸疑问,知这其中必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接了银两揣在腰间,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那掌柜甚为惊异地道:“有一位贵公子先你一步赶到这里,让我准备好银两……”

  什么人会这么做?除了赤奴之军,一定还有人盯上她。胭脂暗自想象。偏就在这时,耳边隐隐传来了一阵马蹄声。“糟!”来不及向掌柜的问缘由,她赶紧冲出门,快如闪电地飞上逐月之背,解下缰绳。

  马蹄声渐近,街道的两头各涌来一牌黑压压的人影,个个身着军甲,手执长枪,少部分人举着明亮的火把。领头人物正是蒙姜。他先是见得胭脂坐骑——逐月,感到颇为眼熟,凑近后又是一阵细看,不由惊呼,“逐月!”他记得,桓帝少时也曾拥有一匹,极为爱惜,每次出行所骑之马必定是它。漕州战后几年,逐月老死在苍都。如今又见,不由心中激荡,若得此宝马,献给桓帝,定是快事一件。

  眼前将领五十上下,红脸长髯,容光湛湛,一身戎装之下显得极为威武,胭脂当下就猜到他的身份,暗笑苍隐还真是看重自己,竟然派这么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带着如此众多的兵将对自己实行围追堵截,实在是荣幸。苍隐国的情报功夫果然做得细致,连她几时到这里都算得精准无比。看来这将是一场硬仗,不打肯定不行,胭脂二话不说,反手从右肩抽出长剑,直指蒙姜面门,点名道姓:“能与蒙将军对阵,深感荣幸。”

  身临强敌,未有半点惊惧之色,此女果真如临昭信中所说,绝非等闲之辈。蒙姜也不废话,笑曰:“识实务者为俊杰,姑娘若交出燕陌,此番就不必动刀动枪了。”

  “休想,看剑!”胭脂以一敌众,不占优势,打定主意看准机会就走,所以根本不与蒙姜多说,振动手腕,划出一片剑花,夹带风雷之势,策马朝蒙姜罩过去。

  “将军小心!”两头众多的兵将见她朝大将军冲了过去,潮水一样涌来,将她团团围住。

  蒙姜见状,并不拔剑,直向后退,大声命令道:“留活口,勿伤宝马逐月。”

  还是个识得货的将领!胭脂听了,冷笑三分,剑气已然凌空割断蒙姜一缕胡须,眼见四周涌来一片长枪,不得不撤招抵挡,再次卷出一片光华。

  世间竟然还有这等奇女子,剑术已至登峰造极的境界,怪不得连临昭都对她另眼相看。被割断一缕胡须的蒙姜被吓出一背冷汗,如是晚退一步,恐怕已经命丧当场。征战沙场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被惊吓成这样,或许桓帝说得对,自己是真的老了。

  胭脂被众多兵将团团围住,扫剑如风,仿佛带着千钧力量,见人就劈,招招诡异万分。兵将们虽手持长枪,每每稍接近胭脂一些,就被她的剑气荡开老远,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却。不时有长枪被胭脂砍断,枪头落在地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蒙姜称要捉她活口是因为燕陌没有随她进城,令人不得伤了逐月是因为看上了这匹宝马,这两点对她都比较有利。想想,白马逐月是何等神马,主子遇险,它的配合不在话下,不论站位或走动,都与胭脂心神合一,间胭脂的剑招发挥出极致的威力。兵将虽多,一时半会儿也拿她没有办法。

  少顷,近身的长枪被胭脂砍断了不少。一些没了长枪的士兵还未来得及抽出腰刀就被胭脂手中剑气凌空割断喉咙,血花遍洒,为夜色增了几分神秘。她出剑向来果断,一招毙命;倘若一招无法将对方刺倒,自己便有危险。

  虽然胭脂只花少许时间便杀死不少苍隐士兵,但她心里明白,蒙姜不过是拖延时间,等待刺杀团的到来。

  一旁观斗的蒙姜,见她剑狂气厉,锐不可挡,己方又损不少士兵,不禁也有些着急。按理说临昭这会儿也应该到了,怎么还不见他人影?

  街道被堵得极端严实。胭脂与众兵酣斗在一起,不时从马背上飞身作凌空倒扑之势,像只飘然轻舞的蝴蝶,虽不得脱身,却也游刃有余。然而,整个热闹的画面都落入高高坐在不远处房顶上的白发男子眼里。他身负长弓,面带浅笑,饶有兴致地注视男儿群中的一抹红妆,眼里有几许意外的惊讶之色。这等剑术超群的女子,普天之下也数不出几个。反正临昭还没有到,眼下有的是时间,他就权当看她表演助兴。

  打斗一阵,胭脂脸上沾了些殷红的血,平添几分野艳之气,手中长剑走势依然奇快,未有减弱半分。倒是苍隐士兵被她越战越勇的气势压倒,围攻气焰松动了些,只聪明地拖住,让她不得脱身。

  “蒙将军——”街道一头传来冷冷的声音,临昭与一班黑衣属下骑着马朝蒙姜飞奔。

  “你可算来了!”蒙姜见得刺杀团,立即来了精神。虽然临昭生就一副飘逸面容,却是黑暗与邪恶的代名词,是整个苍隐国杀手中的杀手,他所掌控的刺杀团仅听令于雾烈皇室。只要他出马,没有人可以逃得了被斩杀的命运。

  临昭瞟见蒙姜向来引以为傲的长髯变得参差不齐后,便知这位大将军遇到了麻烦。不过,他并不感到失望,蒙姜虽老,好歹也没有让胭脂脱离他的包围。

  刺杀团一到,原先围住胭脂的兵将们信心高涨,赶紧退至一边,让出一条宽阔的路。所有苍隐国士兵都知道,刺杀团中任何一个成员都有以一敌百之勇,他们没有必要再白白牺牲性命,只消隔山观虎斗即可。

  “燕陌呢?”临昭简短的三个字杀气腾腾。

  胭脂只见过临昭一面,知其身负绝世之功。上一次,她不过是侥幸逃脱,若与此人单打独斗,胜算其实并不大。眼下距离不过十步,临昭给她的感觉沉寂得像无边的黑夜——他高瘦的身躯被裹在黑色锦缎长服里,黑色的眼睛镶嵌在有些苍白的脸上,呈现一种病态的美感。如不是双方曾交过手,任何人都不可能想象到这样斯文的气质背后隐藏何等残忍与冷酷的本性。“你以为我会让你轻易地找到七殿下吗?”言下之意,临昭是在做白日梦。

  “上一次不过是你运气好。这一次,你不会那么幸运。燕陌注定死在本座手上。”临昭弯唇笑了笑,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遇见这么好的对手。他是杀手,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者。作为一个武者,最开心的莫过于找到一个可以称得上对手的对象陪自己练手。胭脂已经够格了。

  “领教阁下高招。”胭脂横眉竖眼,凝吸一口气,举剑如刀,闪电般朝临昭削去。倘若她今夜逃不了,也绝不让这些强权者好过。

  两人身影很快交缠在一起,两匹马在他们身下转来转去,变换着不同方位。胭脂舞剑如虹,以轻灵见长,而临昭则掌快、眼快。两人交锋的招式你来我往,令人眼花缭乱,迸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劲气,将周围靠得较近的士兵震得不住后退。只有观战的杀手们情况稍稍好些,无一例外地瞪大眼想要仔细地看清两人瞬息万变的招数。

  先前被胭脂出色武艺震骇的蒙姜见临昭亲自动手,安下一颗心。不过,据他所知,临昭亲自动手的次数少之又少。原本以为雾烈所剩的两座城池除席舒外,已无人可以阻挡苍隐一统雾烈之势,想不到区区弹丸之地竟然还卧虎藏龙,居然还有像眼前女子这样出类拔萃的人物,让他不得不以新的目光审视眼下局势,突然之间就明白桓帝为何如此郑重其事地要临昭阻止燕陌回国。

  与胭脂交手,临昭豁然发现自己竟是真的低估了她,因为她的剑招走势古怪,时不时地带着新奇的刀势,那是从前他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过的一种全新用法,比如剑不会走属于刀的拖式、抹式、贴式……这些都是天下有名的剑法宗源里从未记载过的。因为摸不准胭脂剑式,临昭一头雾水,有那么一两招差点被她割破衣衫,当然那也只是差点而已。“拿剑来!”他要与她斗剑。

  看得痴了的杀手乍一听团主要剑,齐齐吃了一惊,因为他们只见过团主与圣上拆招,够资格让团主用剑的目前为止只有圣上一个人。团主的剑是圣上亲赐,虽然时刻由下属带在身边,却只当作一种荣誉,从未真正沾过血色。听他破天荒地要剑,所有人立即呆若木鸡。

  “还不快取剑给你们团主?”蒙姜光看见两人的身影飘来飘去,压根儿没看清两人出的招,这会儿听临昭要剑,而临昭的下属半点反应也没有,当下大声提醒。

  背剑的杀手这才拔剑抛给临昭,“团主,接剑。”

  再说胭脂,也是遭遇生平第一劲敌,早在廊、沧她就听侍卫长说临昭是个极其鬼魅的杀手。他带领的刺杀团三年以来一直是造成雾烈迅速兵败的直接原因之一。那时,她对自己的剑术极其自负,因为这是她用十年时光在侍卫营里与一班比她强悍许多的武士拼斗摸索出来,既实用又灵便。她敢说,就是侍卫长也未必是自己的对手。如今与临昭亲自交手,还逼得他也用剑,在整个天下也算得上绝无仅有的事情。

  好一场武士与杀手之间的真正较量、女子与男子之间的真正较量!这是坐在房顶处的白发美男子对这场旷世之争的真实评价。

  手中多了剑,临昭招式陡然变得张狂无比,仿佛电闪雷鸣,力压群山,白晃晃的剑光迷花了所有人的双眼。那哪里是剑?分明是光与电的交融,正绕着胭脂一身上下翻飞滚腾。

  为了抵御,胭脂索性化剑为刀,一是迷惑临昭,让他摸不着头脑;二是翻腕折剑,阻挡临昭来势汹汹的剑气,护住周身。众人熟知,刀只有一面刃,而剑有两面,也就是说一把剑若以刀招为势,注以柔绵之劲,运用得好可以等同于两把刀。胭脂参悟了这么多年,正是将这精髓之处完全领略后,才有了今日独树一帜的剑术——一种所有人陌生的剑术。

  两把刀与一把剑对阵,即使用刀之人力量稍弱一些,也绝不至于短时间输给用剑之人。因此,胭脂剑中有刀、刀中有剑的全新运用让包括白发男子在内的所有人感到好奇的同时,还让她暂时立于不败之地。

  如若临昭剑刚如铁,那么胭脂用剑便柔软如水,因为以柔克刚是恒定不变的道理。不过,眼下情势对胭脂极为不利,即使她打败临昭,接下来再对付众多杀手与士兵,也只有被擒的份儿;何况就算好运气都站在她这边,她也顶多仗着新剑法与临昭拼个平手。武士的思想自小在她的心里生了根,倘若逃脱不了,那就杀身成仁,鱼死网破。

  两人打得天昏地暗,惊心动魂,不知不觉已有大半个时辰。这对临昭来说,简直像一种耻辱,莫说他亲自动手的次数少之又少,对方还是一个女流之辈,还能与自己缠斗这么久,就是燕陌在他面前也未必能做到这一点。

  一直坐在房顶,光明正大地观看这出戏剧性的巅峰对决,白发男子看得都快忘记自己此行的目的。原本,他是受托保证两人安全,先是让钱庄老板提前准备好银钱等胭脂一到就能取走,结果蒙姜反应太快,偏将胭脂围困。临昭一来,竟然让他看到一场终生难忘的决斗,大开眼界。恐怕这将是此行中最有意思的一件事。

  对于旁人的观察,胭脂哪还有心思去想?面前这个杀手之王的确让她越打越惊心,只不过所有人都未看出她应对得较为吃力。

  不可避免,这场二人之争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果逐渐显山露水。胭脂以疲惫之躯应战,体力上无法与临昭匹敌,败势一旦呈现,就没有半点可以挽回的余地。好几次,临昭的剑都差一点儿刺到她身体。

  俗话说‘好男不与女斗’,渐占上风的临昭好不容易找回优势,脸上不仅笑不出来,还更加苍白,因为就算他将胭脂杀死,传出去,他脸上亦不会有光彩,只有被描黑的份。当然,为了桓帝,脸面对他来讲并不重要。能抓住她,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因为只要有她在手,燕陌就不会不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