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千军辟易镇邪妖
作者:高探马01      更新:2022-05-04 16:44      字数:4700
  皇甫仲明的眉头一下就皱了起来。

  这家伙……早晚要让你试试我的刀。

  虞慎有些可惜的说道:“可惜了,你的刀断了。”

  皇甫仲明道:“是啊,这确实是一把好刀,一把有感情的刀。”他捡起了地上的断刀,依旧把刀放回了刀鞘里,寻思着到哪里找一个好铁匠,加二两精铁将它接起来。

  “那真的可惜了,这样一把刀得不少钱吧。”虞慎看到皇甫仲明如此宝贵的把断刀收好,不无叹息的说道。

  皇甫仲明哈哈大笑:“刀好不好与金钱的关系并不大。我说它是好刀是因为它替我杀过不少败类,帮我化解了不少危难。而为了得到他,我也不过花了一贯大钱而已。”

  “才一贯?”

  虞慎糊涂了,既然是宝刀,为什么价钱会便宜得这么离谱。

  吴珂道:“有的东西是金钱无法衡量的,某件东西宝贵其实不一定是它本身的价值有多高,而是与它相关的人的价值很高,这才显得它的价值不菲。比如某位书法大家用过的笔,就算是普通的狼毫笔,笔杆也是普通的斑竹,但是在有些人眼里,却比黄金铸造的笔更有价值。”

  “狂刀用过的刀自然也在这个范畴了。”

  皇甫仲明哈哈大笑:“也如鬼剑客用的剑,名为鬼雨,其实也不过是比寻常的剑更锋利一些罢了,材质也不过是精铁而已,可是它的价值比很多人的人头还要高啊。”

  虞慎好像明白了一些,试探着说:“就像是同样一把刀,皇甫大叔拿在手里就是一把神兵利器,但是如果是其他人,说不定只能切菜砍柴了。”

  吴珂叹道:“是啊,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人手里是完全不一样的,就像剑痴手里的树枝,或者花草,那都是足够致命的神兵,可是在普通人手里树枝只是树枝,花草也是只花草。”

  一想到剑痴那一剑的剑意,吴珂和南宫翎同时叹了一口气。

  “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追求削铁如泥的宝刀宝剑呢?”

  “这就是人舍本逐末了。有的人以为得了一口宝刀就可横行天下,其实有了宝刀未必能横行天下,但肯定会为你招来更多的祸患。才不配位,反受其累。”吴珂想起了虞桓,心里更是堵得慌。

  是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皇甫仲明说的就更加直接了,“就像是你,如果你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你能保得住多久?姑且不说你,就算是我,只怕也要遭受无穷无尽的骚扰了。所以,当实力不够的时候,拥有一件宝物未必是值得骄傲的事,说不定反而是大祸将至。”

  虞慎自己也明白,“就像我父亲,已经退隐江湖了,可是因为有这么多家产,所以始终免不了这样的围猎。”

  “所以啊,”皇甫仲明拍了拍虞慎的肩膀,“如果要做就要在自己身上做到极致,只有自己做到了极致,才不会仰仗于其他东西,也才能把普通的东西变为宝物,化腐朽为神奇。”

  虞慎郑重的点了点头,石青鸢好似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了光芒。

  ***

  “你说我们是不是走的太快了?”

  金陵城,千年底蕴,巍峨的城墙上依旧可见当年战争的痕迹。

  宇文轻衣和燕海平坐在最靠近城门的酒楼上一边喝酒一边感叹。

  他们是追着虞慎的步子出来的。

  可是他们不知道虞慎的具体路线,也不知道自己与虞慎相差的时间。

  所以他们与虞慎完美的错过了。

  宇文轻衣虽然看上去并不怎么着急,可是心里却已然焦灼万分。

  虞慎是吴珂带来的,她可不能让虞慎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

  燕海平却道:“无妨,虞慎这小子机灵得像个猴子,又跟着我学了几个月,再加上含沙射影,自保应该不成问题。让他在江湖上历练历练也是好事,当年我们不也一样。”

  关心则乱。

  宇文轻衣就是如此。

  江湖如此之大,要找到一个孩子确实不容易。眼下也只有一边打听一边在这里等待吴珂才是最佳选择。

  只可惜,有时候并没有人会让你安心的等候。

  像宇文轻衣这样的人可能一生都无法摆脱登徒浪子的骚扰。

  人啊,或许真的平凡一点最好,生的太美了也是一种罪过。

  金陵风华,秦淮歌舞,六朝粉黛。

  这里本是不缺美人的地方。

  可是风尘女子和江湖女子又不一样。

  比如走上来的这人,他曾在秦淮河流连多年,自夸十年一觉,秦淮薄名,风流冠绝江南。

  可是当看到了宇文轻衣别样的风情之后依旧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火热。

  燕海平道:“这位公子,秦淮河才是你的归宿,你何必在这里找不自在?”

  公子摇着折扇,脑袋也一同摇摆,甩了甩一身锦缎,“非也,老伯此言差矣。诗经有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才子佳人,本该就是一对。你说秦淮花魁并世无二,可是我却偏偏喜欢风尘中的英姿,路旁带刺的野花儿。”

  宇文轻衣笑道:“我怕你会后悔。”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如果真能后悔,我也正好尝尝这后悔的滋味。”

  “在我这里后悔可就迟了,别人那里后悔顶多让你怄几天气,在我这里只怕你会送命的。”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江南第一风流公子,就算是死也得死的风流。”

  他阅女无数,他知道要拿下目标,厚脸皮可是标配。

  宇文轻衣看到这个家伙,居然想起了当年碰到傅云蕾的时候了。

  眉山。

  那里本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宇文轻衣依然记得那一天,酒肆外的桃花开的正好。

  傅云蕾恰如那万千粉红中的鲜红,娇艳,可人,就算是她也忍不住会多看两眼。

  所以这样的女人自然也逃不开男人的眼睛。

  那一次没长眼睛的那个男人自称是百花公子,后来被宇文轻衣把他变成了百花公公,之后傅云蕾又送给了他一把刀,让他不至于因为从公子变成了公公这么大的落差而痛苦。

  傅云蕾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让他提前转世投胎。

  从这一点看,傅云蕾可真是一个女菩萨。

  如果是宇文轻衣,那可没这么便宜,也没这么轻松。

  把公子变成公公,那只不过是开胃菜。

  可惜那一次,正菜还没端上来,主角就无福享受了。

  这让宇文轻衣有些遗憾。

  幸好后来他们找到了五鬼道人,五鬼道人多少弥补了宇文轻衣的小缺憾。

  徒弟的不足由师父来补齐,这很公平。

  现在,十多年后的金陵城。

  同样的戏份又上演了。

  这些年,主角一直没变,龙套却换了一拨又一拨。

  燕海平看到了宇文轻衣的脸色,笑容里似乎藏着一把刀子,“这里是金陵城,我们最好能够安静的等他。”

  “你也看到了,我们不可能安静得了呵。再说了,这里本来就是一个热闹的地方啊。”

  “姑娘喜欢热闹,本公子一定让你如愿。小二,去请几个姑娘来陪酒唱曲儿。”

  店小二看了一眼宇文轻衣,心道:这不有个……这么标致的小娘子……但是看到银子的份上,他还是坚守了自己的职业水准。

  不该问的,坚决不问。不该多嘴的千万把嘴闭上。

  燕海平道:“我能饶一口好酒么?”

  “把你们最好的酒上一坛。”公子乐得做东,更乐得在佳人面前展示自己雄厚的本钱。

  “一人一坛吧,你们喝不了的给我也行。”燕海平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反正他已经提醒过宇文轻衣了,只要她能收敛一些,有冤大头不宰更待何时。

  早就听说金陵有王朝底蕴,这里的酒想来也是极好的。

  公子有些瞠目结舌。

  一人一坛,怕不要把人醉死,这老头儿怕是不知道这九霄楼的九霄仙酿是能够醉死老虎的吧。

  也好,喝醉了之后岂不是更方便了?

  银子,大锭的银子。

  美酒,大坛的美酒。

  菜肴,精致的菜肴。

  歌女,相比宇文轻衣却又逊色不少了。不过颜色虽然输了,她们的歌喉还是很美妙的。丝竹管弦,吹拉弹唱。

  楼下过路的行人听到了声音,微微驻足,随即吐了一口唾沫,暗暗的骂道:该死的纨绔子弟,这么早就出来鬼混,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天道不存,让竖子当道啊……踏马的,怎么我就没有这样的好朋友……

  陈年佳酿,入喉醇厚,似乎还有百花香气,又似乎辣中还带有一丝甜味,就像是百花精酿的蜂蜜的味道。

  燕海平大为赞叹。

  宇文轻衣在那展公子的言语之下也喝了一两杯,很快脸上就泛起了驼红,更显得娇媚了。看得那展公子心里好似有一只猴子在上蹿下跳,不住的在他的心窝窝里打秋千,每一下都让他的心好似被捏住了一般,又紧又痒,又抓挠不到。

  这才要了老命了。

  只是宇文轻衣依旧还能坚持不倒,燕海平喝了一坛依旧还要。

  这个不怕,让丝竹声一直响起来,让美酒一直端上来把。

  三坛之后,燕海平终于不胜酒力,一头栽倒在桌子上了。

  宇文轻衣有些吃惊的推了推燕海平,燕海平嘟哝了两句,很快鼾声就代替了他嘴里要说的话。

  这一曲是展公子特意点的《蝴蝶梦》,讲的就是男欢女爱,这一帮歌女拿了银子尤为卖力,把曲中的意味演绎得惟妙惟肖,展公子终于按捺不住,扑向宇文轻衣。

  宇文轻衣身子一转,展公子就扑了个空,但宇文轻衣自己脚下也一个踉跄。

  这酒只怕有问题!

  再看时,只见到四个歌女和那展公子已经围了上来。

  “原来是江湖同道,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你们这么过来就不怕我吗?”宇文轻衣靠在柱子上满脸笑容。

  展公子哈哈大笑:“当然知道,要是连大名鼎鼎的毒仙子都不知道,我又如何会动用我的醉仙酿呢?”

  醉仙酿?

  “你是蜂妖!”宇文轻衣眉头皱了起来。

  蜂妖自比蜜蜂,曾放出豪言要采得百花成蜜,飞花穿叶不沾身。

  不少江湖好汉栽在了他的手里,不少良家女子也被他败坏了名节。

  醉仙酿不是毒药,而是极为霸道的迷药,混入酒水还能有淡淡的百花香味,酒水也如同被掺了蜂蜜一般,让人情不自禁的就吞入肚中。

  宇文轻衣苦笑道:“没想到我用了一辈子的毒,居然自己也要倒在毒上。”

  蜂妖哈哈大笑:“非也,非也,醉仙酿可不是毒药,那可是最为滋润的补药。毒仙子独步江湖,许多人都想要一亲芳泽,可是从来没有人能够得偿所愿,没想到是我拔得头筹了。放心,在下的功夫可不一般,保准儿伺候得你舒坦。等我享受完了,雾影楼似乎正好缺一个花魁,毒仙子虽然年纪略大,但是滋味可比小姑娘还要美妙,想必他们也不会嫌弃的,哈哈哈……”

  宇文轻衣脸色变了,“雾影楼?难道你还是十三影杀中的人?”

  蜂妖终于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了不得,了不得啊,居然没能逃脱你那双美妙的大眼睛。不错,在下舔为十三影杀之一,却极少杀人,实在是名不符实,惭愧惭愧。”

  “极少杀人,被你盯上的人可比死了还要难受。”

  “这个,你知道的,当杀手也只能考虑雇主的感受不是,要让被杀的人欣然赴死,在下还是差了点……咦?中了我的醉仙酿居然还能扯这么多……”蜂妖皱起了眉头。

  旁边的一个女子道:“公子,她可是经常与毒药打交道的,抵抗力强一些也不奇怪。我看我们事不宜迟,还是尽早拿下他们吧,免得夜长梦多。”

  “春桃说的极是,你们四个把这个燕海平用牛筋绑了,待我尝尝毒仙子的味道之后再一并送到雾影楼,到时候,嘿嘿,再用她把鬼剑客赚进来……嘿嘿,没想到啊,鬼剑客杀了飞针、小马和夺命枪,最后还是要被我拿下,哈哈哈哈……”

  “你想要尝毒仙子的味道就早说嘛,我可不是小气的人。郎君,过来,你看,这是奴家新研制的毒药,味道醇厚,入口即化,能让你在最开心的时候死去,来嘛,尝一口,只需要一口。”

  蜂妖脸上突然变了。

  宇文轻衣的样子可不像是中了醉仙酿。

  “一起上,先拿下这个臭娘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