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太长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1
作者:八分饱      更新:2023-06-21 23:50      字数:9793
  连追妻火葬场机会都没有的换攻文学原创小说 - bl - 中篇 - 完结he - 现代 - 年上向初失恋了。本以为冬天已经很长了,原来失恋更长。cp:谢时君x向初 年上九岁本质上是个换攻文学温柔老男人=治愈失恋的灵丹妙药攻受都有前任,且前任戏份很多,攻有个领养的女儿第1章“我的星星,我好想你。”向初又失眠了。白天,他穿着研究所统一的绝缘外罩,机械性地输入程序,检测电路板的性能,人模人样的,和身边的同事一样正常。晚上,他却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安安静静地蜷在沙发角落,却在心里歇斯底里地大吼,砸坏房间里所有的摆设,一遍遍重复恶毒的诅咒。他在说: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可他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一整晚保持着蜷缩的姿势,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睡着过,或许他其实睡得很熟,只是做了个光怪陆离的噩梦,或许他一直睁着眼睛,电视的光照在他脸上,明明暗暗,一直到天亮。晨间新闻准时播报时,向初从沙发上起身,关掉电视,活动活动麻木的四肢,洗漱,吃饭,上班。每天如此反复。?向初和许怀星分手四个月了。从8月10号到12月10号,从夏天到冬天。听起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可向初却觉得那么快,快到他根本来不及变好,来不及收拾整理,他还是当初分手时的那个向初。一个无药可救的疯子。这期间,向初一直住在这间四十五平米的小公寓里。穷的叮当响的时候,他和许怀星在这里住过三年,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因为交不上物业费,经常停水停电。但那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三年。住在这里,他不可能变好,向初自己也知道,但他就是故意要这样,因为他根本没想过要变好。他要在这里一点一点杀死自己,和那三年里的许怀星葬在一起,这样他就能永远幸福下去,就算这样的幸福是个谎言,他也愿意当成童话去相信。八月底,许怀星来找过他一次,带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向初下班回来时,许怀星已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了。向初很惊讶,许怀星竟然还留着这里的钥匙,三年前他们从这里搬走时,一人留了一把钥匙,还约定过,每年的情人节都要回到这里做爱,做一整天,来纪念他们在这里度过的日子。可是一次也没有回来过,因为许怀星说,不愿意再想起那些苦日子。“你来干什么?”向初质问他,但语气平平,毫无攻击力,他知道自己在动摇。许怀星真的太懂他的软肋在哪里,他没有穿那些定制的考究西装,而是穿了一件普普通通的卫衣,那一瞬间让向初想起十八岁的许怀星,那个爱穿卫衣的大男孩,兜里揣着一袋糖炒栗子,站在他宿舍楼下等他。“小初,我知道错了,原谅我,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向初差一点就要点头了。可是下一秒,他看到了许怀星手里的玫瑰,妖艳的红,刺眼的红,他看一眼便觉得眩晕难忍,冲到洗手间,止不住地干呕。他红着眼睛,狼狈不堪,嘶哑着喉咙对许怀星说:“你给我滚。”许怀星走了,留下了那束玫瑰花,花束中央夹着一张卡片,卡片上用漂亮的花体英文写着:forever love。向初花了一晚上,把九十九朵玫瑰的花瓣,一片一片撕下来,散落在客厅的每个角落,直到满眼都是代表爱情至死不渝的艳红。向初笑着跌坐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他觉得他快要不认识自己了。那天之后,向初买了很多指甲油,不同品牌的,但都是红色系。白天他还是那个呆板木讷的研究员,鼻梁上架着细边眼镜,穿着中规中矩的衣服,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工作。晚上,他窝在沙发里,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将自己的每个指甲都涂成鲜艳的红色,不能容忍一丝偏差,哪怕只是涂出去半毫米也要从头再来。向初抬起手,对着灯光细细端详自己的手指,妖冶的红色让他得到一种病态的满足。每晚都要涂好指甲再卸掉,卸甲水会用的很快,有一天晚上,向初卸到最后的小拇指,卸甲水空了,一滴也倒不出来。这件小事成了崩溃的导火索。凌晨三点,向初穿着睡衣出了门,口袋里装着很多瓶指甲油,他到许怀星公司楼下,用大红色的指甲油在旋转玻璃门上写字:“我的星星,我好想你。”早上七点,他收到了许怀星的短信。“向初,你疯了吗。”向初哭了,这是他分手后第一次哭。他拎着两份早餐站在家门口,慢慢地蹲下来,哭累了才站起来,扔掉了其中一份早餐,许怀星曾经最喜欢的,不放香菜的馄饨,香菇肉馅的小笼包。许怀星说的没错,他是疯了。向初忘不了那天晚上,他到上海出差一周,提前了一天回来,满心欢喜,想给恋人一个惊喜,他甚至在路上买了几盒安全套,因为他记得走之前,家里的存货已经快用完了。向初走到电梯间时,电梯门刚要关上。按照向初的性子,他宁愿多等十分钟,也不愿意多说一句话,让电梯里的人等一下,而且他反感在封闭空间里和陌生人共处,哪怕只是电梯上升的几十秒。但他这一次实在太急切了,想快一点见到许怀星,一秒都不愿多等,于是他不假思索地跑了过去,对着即将关上的电梯大声喊道:“请等一下。”电梯门又开了,向初走了进去,低声说了一句谢谢。那个女人面容精致,穿着性感的抹胸红裙,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右手食指按下了18楼的按钮,没有理会他的道谢。向初一愣。18楼,是他和许怀星的家。高档跃层公寓,一层只有一户。接下来的事情,向初再也不想回忆,却又每天在他脑海里重演,像刁钻的毒虫,一寸一寸折磨他的神经,吞噬他的理智,让他发疯。其实要概况起来也很简单,无非是许怀星出轨,明目张胆地在家里私会情人。向初鬼使神差地按下了17楼的按钮,从漆黑的楼梯间走上18楼,在门口站了半个小时,然后用钥匙打开家门,走入他的噩梦。在他和许怀星的卧室里,在他们一起挑选的大床上,许怀星裸着上身,却将那个女人护在身后,惊愕地看向他,“小初,你、你怎么回来了?”向初没有戴眼镜,却清楚地看到,搭在许怀星肩膀上的那只纤细白皙的手,酒红色的指甲油微微反光,成了那天晚上最浓重的记忆点,成了向初黑白噩梦里的唯一色彩。而前一天晚上,许怀星还在和他视频,一张俊脸凑近镜头,故意让他听到放大的喘息声,“小初,好想你,想得快要疯了。”向初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没有给许怀星解释的机会,事已至此,再好听的解释都是多余,他把家里的钥匙重重砸在许怀星面前,说:“我们分手。”距离分手已经过去了四个月,红色指甲油用光了一瓶又一瓶,向初的噩梦还是没有结束,他躺在沙发上等待指甲油晾干,自嘲地想,原来失恋这么长。北京的冬天很长,很冷,向初没有交暖气费,在家里只穿着薄薄的睡衣。十二月的某天,向初病倒了,他不愿意去医院,而是买了很多种药,不看服用说明,随便抓起几种花花绿绿的药片,就着凉水一股脑咽下去。高烧到三十九度,意识陷入混乱的时候,向初又一次想起,他和许怀星住在这里的那三年。冬天里没钱交暖气费,许怀星就用体温将被窝捂热,把所有厚衣服盖在被子上面,紧紧抱着他入睡,在他耳边发誓:“小初,你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那三年里,向初一次也没有生过病,就连感冒咳嗽都没有。向初记得当年出柜时,母亲对他说过一段话。两个人在一起,一定要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待对方还不够好,只有这样,你们才会更好,只要有一个人觉得,我已经做的太多了,那就很难继续走下去了。他们在一起快十二年了,是不是许怀星开始觉得,他为向初做的太多了。?向初第一次见到许怀星,是在高三上学期的分班考试。那是2008年的八月,暑气未散,气温依旧在三十七度左右,不上不下。向初穿着长袖长裤,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地扣到最上面一颗,他身上没有一点十七岁少年该有的热烈和朝气,不愿意和人交流,讨厌皮肤裸露在空气中的感觉,于是用层层包裹的方式给自己造了一个简易的茧。数学考试开始前五分钟,风扇在头顶小幅度地转动,向初望着黑板走神,鼻尖上噙着一层细细的汗珠。一个穿着球衣的男生出现在教室门口,汗涔涔的,额头上带着黑色发带,帅气又张扬,他确认了考场号,抱着篮球走进教室,在唯一一个空位上坐下,也就是向初后面。从前往后传卷子的时候,向初的指尖碰到了那个男生的掌心,下意识缩回手,却被轻轻攥住了。许怀星身体前倾,小声说:“同学,给我抄抄你的选择题答案呗,考完了请你喝可乐。”向初没理他,答完卷子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无视身后男生戳他后背的小动作。但是考试结束,那个男生却在走廊上拦住了他,给了他一瓶可乐,冰的。向初不解地看向他,那个男生笑着说:“我视力很好的,你睡觉的时候没压好卷子,我都能看见。”很快,分班结果出来了,他和许怀星成了前后桌。许怀星动不动就踢他凳子,缠着他讲题,向初被闹得烦了,转过头,在草稿纸上给他写运算步骤,却从来不和他对视。许怀星撑着下巴,他没有看向初写的计算步骤,而是在看向初,看他伸出袖口的细白手腕,看他右手中指上的茧,看他小巧的耳垂,看他压在眼镜下面的秀直鼻梁,看他念公式时小幅度张合的嘴唇。他觉得向初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他喜欢向初。他说:“向初,你的手真好看。”又说:“别的地方也好看,哪里都好看。”向初不知道许怀星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殷勤,他不合群,体育课也是坐在树荫下看书,但许怀星每次打完篮球都会跑过来坐在他身边,递给他一瓶冰可乐。那时候他尤其痴迷于晦涩的情诗,比如聂鲁达的诗集,《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许怀星非要和他一起看,靠得很近,在他耳边蹩脚地念情诗,四周的空气都热烫起来。“有时候我在清晨醒来我的灵魂甚至还是湿的远远的 海洋鸣响 发出回声这是一个港口 我在这里爱你。”向初厌恶一切肢体接触,本能抗拒和人交流,他只想缩在自己的壳里。但他没有拒绝许怀星的靠近,也没有拒绝许怀星给他的可乐,他喜欢可乐,喜欢气泡爆开的瞬间,那是他单调乏味青春期里唯一的惊喜。有一天晚自习结束,许怀星跟着向初上了21路公交,坐在向初后面一排,塞给他一只耳机,耳机里在播放五月天的新歌《如烟》。一曲完毕,许怀星说:“如果下次月考,我能考进年级前十,你就答应和我谈恋爱,怎么样?”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聪明的人,只用了两个月,就能把成绩从中下游提到年级第五,总分刚好比他少两分,就像是故意的。许怀星站在年级大榜前,笑容那样明亮,仿佛周身都是光芒,他说:“向初同学,你是不是要兑现承诺了?”向初才意识到,他是掉进许怀星布下的陷阱了,但他好像输的心甘情愿,如果许怀星会在下面稳稳接住他的话。十七岁的恋爱,是滚烫的温度,是没有尽头的热烈。他们在漆黑的操场上偷偷牵手,在教学楼的天台上接吻,在狭小的厕所隔间里做爱。许怀星把体温分给他,把勇气借给他,把少年干净的气息渡给他,这些都让向初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真真切切活着的。高考结束那天,许怀星拉着他,从同学聚会上溜出来,骑单车带他去海边,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高德地图导航,他们半夜找不到回来的路,索性在海边过了一夜。向初永远记得咸腥海风扑在脸上的刺痛感,记得许怀星湿漉漉的掌心,记得许怀星在他耳边说:“小初,我爱你。”报志愿的那张表,许怀星从头到尾抄了一遍向初的,向初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你是海绵宝宝,我是派大星,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向初摇头,“海绵宝宝每天都很开心,可我不是,我一点也不像他。”许怀星握着他的手,吻他侧脸,“所以我来了呀,我会让小初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那时向初以为,许怀星,是怀揣着星星的小王子,他来到他身边,带给他救赎与爱,带给他鲜活与真实。小王子是他缺失的信仰,是雾里的白鸽,拼命为他的生命寻找意义,真诚地拉住他摇摇欲坠的心,从此他再也不用在黑暗中独自行走。可是时间是贼,偷走了他的小王子,偷走了他的童话,他的信仰。十七岁的那一年,许怀星在21路公交车上给他听了一首歌,歌里唱道:“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二十八岁的这一年,冬天那么长,可是失恋更长。向初病了,他吃了很多药,但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好了。他又听了很多遍《如烟》,却只记住一句歌词:是我来自漆黑,而又回归漆黑。第2章他只想快点下班,回家涂上指甲油,缩进他的壳里。这一场大病,让向初足足高烧了十天,每天都在乱吃药,竟也奇迹般地痊愈了,他觉得有些遗憾,本来以为这次就能顺利死掉的。向初结束病假,回到研究所上班那天,刚好赶上平安夜。他的工位上有一个包装精美的苹果,不止是他,每个人的桌上都有。但只有向初的那一个是红色的包装纸,点缀着香槟金色的碎屑,这让他心情愉悦,决定把苹果带回家,摆在客厅的窗台上。他已经戒不掉对红色的执念了。下午,整个科研组都被叫到会议室开会,向初习惯性地坐在了最角落的位置。过了一会儿,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走了进来,西装革履,身形挺拔,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三十出头。“你们好,我是谢时君,c大电子信息专业的老师,各位应该也都大致了解了,接下来这个项目需要贵研究所的资源和技术支持,我在这里先向各位致谢。”谢时君鞠了一躬,紧接着开始介绍项目的情况。他是c大最年轻的正职教授,虽然近几年将工作重心放在科研方面,但还是更喜欢在阶梯教室里讲课,用粉笔写板书,和学生近距离相处。谢时君讲的投入,潜意识里以为还是在学校讲课,翻到最后一页ppt时,下意识问:“各位同学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抬头对上讶异的目光,谢时君反应过来,笑着道歉:“实在不好意思,在学校讲课习惯了,一时糊涂了,希望各位不要介意。”对于谢时君所介绍的项目,周围的同事都是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只有向初十天没来上班,是第一次听说这码事。向初的第一反应是抗拒,平日里,哪怕身边出现一个新面孔,都会让他万分不自在,更何况研究所一向重视和高校的人才对接,合作项目,就意味着组里的所有人都要参与交流讨论,意味着他不得不从他的壳子里走出来,单是想想都觉得疲惫。旁边的同事阮愉见他在走神,低声问:“欸,向初,你是c大毕业的吧,你认识谢老师吗?”向初抬头看了一眼还在侃侃而谈的男人,突然一阵没由来的厌恶,很快又低下头,冷冷地说:“没有,我没听说过。”c大,是他和许怀星的母校,本科加上硕士,向初在那里度过了整整七年,可是他拼命回想,却发现自己竟然想不起来任何一个同学、任何一位老师的样子。但他分明记得十八岁的许怀星,十九岁的许怀星,二十岁的许怀星……他记得许怀星穿着迷彩服走在队列最前面,记得许怀星穿着情侣卫衣和他一起上课,记得许怀星穿着正装参加国奖答辩,记得许怀星的每一个样子。全部,全部,都是他喜欢的样子。向初替自己感到悲哀,许怀星占据了他的生活,如果将有关这个名字的情节通通删去,他还剩下什么呢?一无所有。“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会带领我的团队,和各位一起,为共同的科研目标而努力。”台上的男人拿捏着合适的腔调,说着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向初听了只觉烦躁。“苹果算是我送给大家的见面礼,希望这段时间能和大家好好相处,共同学习。”会议结束,向初面无表情地回到工位上,心情一落千丈,那个红色包装的苹果也没有之前顺眼了。?十二月的尾声,习惯了清闲的研究组一下子忙碌起来,几乎每天都在加班。不能准时缩回壳子里,这就仿佛生物钟被打乱,向初很焦虑,这种焦虑严重影响到了他的工作效率,经常是对着电脑一整天也做不出什么成果。只有回到那间屋子,换上旧衣服,涂好指甲油,向初紧绷的神经才会放松,他不得不将白天未完成的工作带回家里,但这实在不是长久之计。为此,向初想了一个解决的方法。他在左手小拇指上涂上红色的指甲油,再用创可贴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不露出来一点红色,就这样去研究所上班。表面上,他穿着沉闷的工作服,面无表情地敲着键盘,然而在他微微蜷起的小拇指上,却藏着一小片放肆的红。这种隐秘的快乐让向初感到心情放松,像是给躁动不安的灵魂找到了一个出口。傍晚的组会由谢时君主持,通知的是五点半开始,但谢时君习惯早到,五点刚过五分,他拿着一摞资料走进会议室,准备再确认一遍要强调的内容。刚打印出来的资料又多又杂,全部摊开在桌子上,谢时君感觉有些不方便,打算去借一个订书机,简单分一下类。向初的工位就在旁边,谢时君走出会议室,刚好看到他凑在电脑屏幕前,咬着左手食指的指节,眉头紧锁着,看样子是被什么问题卡住了,向初长得显小,露出这种“苦大仇深”表情,会给人一种故作老成的感觉。谢时君向他走过去,礼貌地开口:“向初是吗,可以借我一下订书机吗?”向初抬起头,有一瞬间的错愕。他不知道谢时君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但还是硬着头皮应了下来,在乱糟糟的抽屉里翻出一个订书机递给他。“谢谢。”向初点点头,却无意间看到谢时君指甲上的颜色,左手和右手,十根手指上都有,花花绿绿的,但不是指甲油,像是用彩笔画上去的。察觉到向初的目光,谢时君倒是没有在意,对他笑笑,解释道:“我女儿涂的,小丫头最近想当画家,难缠的很,每天把我当画布用。”“哦。”向初下意识把手背到身后,用力按了按左手小拇指上的创可贴,他突然有些慌乱,要是被人发现他像女人一样涂指甲油,一定会被当作变态吧。谢时君来还订书机的时候,向初调试了好几天的程序刚好运行出图像,谢时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辛苦了,一会儿开会,我尽量说得简短一些,争取让大家早点下班。”向初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没有说话。研究所的同事都很敬重谢时君,完全没有把他当成外人,连向初都能注意到,那位谢老师很是会做人,不过几天,就和整个研究组的人打成了一片。当然,除了向初自己。中午,那位谢老师会在职工食堂吃饭,他似乎很有亲和力,一边吃一边和同事聊天,向初独自坐在角落的桌子,对他们的聊天内容毫无兴趣,但还是不可避免地传到他的耳朵里。他听到谢时君爽朗的笑声:“我的学生都叫我蟹老板,螃蟹的蟹,就是那部动画片里的角色,我女儿也是,在家从来不叫爸爸。”听到的同事都被逗笑了,只有向初握紧了筷子,低头默默吃饭,指节发白,机械性地吞咽。他只想快点下班,回家涂上指甲油,缩进他的壳里。一周前,向初在电视柜里翻出了一套《海绵宝宝》的光盘,每晚都窝在沙发上看动画片看到睡着,听着海绵宝宝和派大星没心没肺的笑声,想象自己是靠在许怀星怀里。当然,是那个爱他的许怀星。没有暖气的冬天冷的要命,但至少梦里是暖的。那套《海绵宝宝》的光盘,是几年前许怀星买的,在某个快要倒闭的音像店,只花了五块钱。那时候他们是真的没钱,但也穷的坦荡,穷的骄傲。许怀星出柜后和家里闹掰,公司融资又面临困难,那三年里,向初不记得吃过多少箱泡面,不记得做过多少兼职,他只记得那三年里疼他爱他的许怀星,记得地铁末班车上,他可以安心靠着熟睡的宽阔肩膀。那时候的他们年轻无畏,相信爱情万岁。许怀星是向初见过最优秀的人,直到现在他也这样认为。高中时,许怀星为了和他恋爱,轻轻松松就能把成绩赶上来,两人一起读大学时,向初走在路上都能听到有女生在议论计算机系的许大神。而话题的中心正在等他一起吃饭,兜里还揣着给他买的糖炒栗子,向初很喜欢这种感觉,忍不住抿嘴偷笑。他加快脚步,跑向那个穿着卫衣冲他招手的大男孩,然后把星星攥在掌心。大学毕业后,向初决定读研,许怀星和几个朋友一起创业,哪怕日子再难熬,向初也从未质疑过许怀星成功的必然性。他喜欢的许怀星,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人,是最耀眼的星星。可是现在,向初后悔了。星星会拥抱整个宇宙的漂亮,而不是和他一起躲在寒酸的出租屋里,蒙尘、埋没。可是如果许怀星可以永远爱他的话,向初宁愿他们永远是依偎着取暖的两个穷小子,祈求星星为他坠落。向初常常会像记忆错乱了一样,忘记他和许怀星分手的原因,忘记许怀星做了怎样不可原谅的事,忘记他对红色的执念是从何而来。他会笃定地想,是他做错了,是他对不起许怀星,是他不该觊觎星星的光芒,不该指望谁的爱来将他救赎。但他清醒之后只会更加地崩溃,焦虑完全支配了他的身体,就连红色的指甲油都不能让他冷静下来,他在起了雾的玻璃窗上一遍又一遍写: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雾水混杂着未干的红色指甲油,顺着玻璃淌下来,妖冶又诡异。向初坐在冰凉的瓷砖地板上,感到一种病态的快活。第3章“许怀星,你怎么不去死。”跨年当天,研究组和谢时君团队都在加班加点整合数据,终于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仿真实验,不知是谁提议要去庆祝一下,几乎所有人都在附和。向初本能地想要拒绝,可他转念一想,跨年的这一晚,许怀星会在做什么。和公司同事团建?和朋友畅快喝酒?和情人温存?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和寂寞沾边。那么,为什么他要一个人留在那间遍布回忆的屋子里,为什么他要一个人冷清孤单地迎接新的一年。凭什么?向初第一次参与了聚餐,甚至在聚餐结束后,加入了去ktv续场的一行人。踏进昏暗包厢的第一秒,向初就产生了退缩的心理。以前,许怀星从不会鼓励他去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推荐向初在研究所工作,也是因为竞争压力小,环境相对单纯,不需要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许怀星抱着他说:“小初和我在一起,只负责幸福快乐就够了,至于小初不喜欢的事情,一件都不需要做。”向初认真相信了这么多年,以为许怀星是他的舒适圈,是他永远不会倒塌的象牙塔,他只负责幸福快乐,只负责一心一意爱许怀星,永远不需要勉强自己迈出去一步。可是当他发现自己错的一塌糊涂时,已经被永久驱逐出了曾经赖以生存的象牙塔塔尖,他的懦弱暴露在天光之下,根本无所遁形。向初拿了一杯酒,默默坐在了角落里的位置,自觉扮演热闹人群的背景板。起初,大家还有些拘谨,没有人点歌,谢时君便决定做带头的人,点了今晚的第一首歌。“献丑了。”谢时君握着话筒,站在中间,唱了一首《夜夜夜夜》。向初窝在角落,旁观着唱歌的人、叫好的人,在他看来都是故作姿态的人,诚如,谢时君明明唱的很好,却偏要说献丑,圆滑世故的叫人反感。在向初眼里,这个世界仅有的光芒都聚集他的小王子身上,可现在,他的小王子跌下了神坛,于是在他看来,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巨大的黑匣子,他对里面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如果非要有情绪,那也只会是反感和厌恶。谢时君唱完后,大家也都不再拘束,趁着这一年行至尾声,忘掉烦闷的工作,尽兴地玩,三个话筒始终没有闲置过。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向初,他本来就不合群,久而久之,周围的同事也都习惯了无视这位古怪阴郁的工作狂。向初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杯酒,和许怀星在一起时,他几乎没有碰过酒,对自己的酒量毫无概念,包厢里的空调温度偏高,醉意悄然泛上来,向初靠在沙发上昏昏欲睡,意识模糊中,好像听到有人唱了五月天的《如烟》。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家乡,那座沿海的三线小城。八月明媚的日光中,21路公交车在沿海公路上行驶,沿途的红瓦屋檐下晾晒着各色海鲜,空气中混杂着小麦发酵的清甜味道。他穿着实验中学的校服t恤,赤着脚在沙滩上奔跑,裤脚被漫上来的海浪打湿,他偏头看向和他十指交握的人,笑的那样开怀。直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将他从十七岁的艳阳天拉扯回闷热的暖气房。?“向初,醒醒。”向初睁开眼,看到谢时君放大的脸,直起身环顾四周,发现整个大号包厢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见他醒了,谢时君温和地笑笑,“大家都走了,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吧。”谢时君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非常出色,是很典型的老好人,周到细心,习惯照顾每个人的感受,又具有领导型人格,有他在的场合,气氛会被引导的很好,他会尽量让每个人舒适。但向初好像并不愿意走入他营造出的舒适中,即便他什么也没说,谢时君还是能明显感受到他的抗拒。事实上,谢时君来到研究所的第一天,就大致记住了所有的人,这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能力,他几乎能记住每个上过他课的学生。项目的推进和他预想的一样顺利,和研究组的相处也很轻松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