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作者:Humpy      更新:2022-05-02 14:21      字数:1102
  “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

  在离国,“农本商末”的观念由来已久。国之四民——“士农工商”,“商”在最末。

  导致前朝灭亡的那场农民起义爆发的原因,就是朝廷大力扶植商贾,商人朱门酒肉,而百姓民不聊生。

  以那些家财万贯的人为榜样,无数人梦想着睡在金银中的生活,纷纷离开原有的行业,带着自己全部的家当去经商,幻想着某一天自己也能过上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

  然而商贾以倒卖货物赚钱,货物是根本,没有货物,一切都是白瞎。在众民经商的环境下,又有哪些人会甘愿去当被商人剥削的贫苦生产者呢?

  这就导致了一个荒诞的局面——没有人愿意生产,但所有人都希望做交易。

  货物的价格在不停的倒买倒卖中被炒得愈高,高到离谱的时候,无法忍受的人们便直接选择了以物易物,秩序自此崩溃。

  因而先皇沈清安建国之后便提出“上农除末”的政策:商人必须缴纳更多的赋税,商人不得穿绫罗绸缎,商人出行不得乘坐马车……在当时这些近乎无理的规定可谓是干净利落的断绝了其他人想要经商致富的心。

  不能经商,又得养活自己,大部分人只好带着自己的手艺走向了农田和作坊,离国的工农业因此得到发展。经济逐渐复苏,粮食丰产,各类生活所需的手工品源源不断的出现在市场上,百姓也终于能够休养生息。

  离国经济进入正常轨道后,也有后来人提出“治国如治身,四民犹四体,奈何窒其一,无异稧厥趾。工作而商行,本末相表里。”即说“士”、“农”、“工”、“商”四者不过是四种不同的职业,并无优劣之分,人们也不应区别对待。

  而离国早已脱离了当年开国时的窘境,也可能是在一部分商人的暗中影响下,朝廷逐渐废除了开国时定下的限制经商的条例。

  到如今,当年的条例也只剩下“多缴赋税”一条。

  但律法易改,民心难变。

  纵使当年定下的条例已经更改,但“农本商末”的思想依旧长久的刻在了离国百姓的骨子中。

  “商人都是趁着灾祸投机倒把的小人。”

  正是因为这样,当年水患时才会有人理直气壮的要求商人出钱赈灾,因为他们觉得商人们的钱本就是从他们那里骗去的,现在还回来一部分理所应当。而这种想法也得到了很大一部分人的支持,所以即使是后来商人们从那场罢市中争取到了朝廷的保护,免于被强迫出钱赈灾,他们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也只是更令人憎恶了。

  而对于在朝为官的士大夫一族来说,商人在他们心里的地位就更不值一提。尽管每年没少从商人手里收好处,但在他们看来,商人们不过是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暴发户和可怜虫罢了。甚至在有些地方的科举中,若是商人不能给考官塞足够多的红包,他们孩子的文章便会直接被扔到落榜一栏,连看都不会有人看。